03 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會計核算流程(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时间:2024-06-02 04:36:57 编辑: 来源:

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增加→錄入申報年月、申報批次→自動生成匯總表→保存;(9)打印出口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打印;(10)打印進貨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進貨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打印;(11)打印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打印報表;(12) 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生成退(免)稅申報數據-進貨/出口申報表。

外貿企業已經生成出口退稅正式申報數據,如果需要撤銷申報的具體操作流程: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退稅申報向導→八已申報數據確認→已申報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點擊“認可申報”→選擇“將當前關聯號轉為待申報”或者“將當前篩選的所有關聯號轉為待申報”,就可以撤銷申報標志。

(2)外貿企業免退稅正式申報需提報的資料:

①《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

②《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

③《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

④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⑤下列原始憑證:

出口貨物報關單;

B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提供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還需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C委托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D屬應稅消費品的,還應提供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提供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的,還需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E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處理及賬務處理

生產企業與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處理及賬務處理是不同的,分述如下:

(一)生產企業一般貿易的免抵退稅的賬務處理:

1.貨物出口并確認收入實現時,根據出口銷售額(FOB 價)作如下會計處理: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貸:主營業務收入;

2.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作如下會計處理:借:主營業務成本,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作如下會計處理: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收到出口退稅款時,作如下會計處理: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例:某企業有出口業務與內銷業務,2014年2月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國內采購原材料,取得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200萬元,稅額為 34萬元。貨已驗收入庫。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為100萬元,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為300萬元,且單證信息齊全。此貨物增值稅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

從以上給出的信息,我們可作如下計算步驟: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300×(17%-15%)=6(萬元)

2.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100×17%-(200×17%-6)=-11(萬元)

3.出口退稅免抵退稅額=300×15%=45(萬元)

4.因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出現的留抵稅額是11萬元,小于免抵退稅額45萬元,國家默認這11萬元留抵稅額是由于生產外銷產品所購進原材料已支付的進項稅還沒有抵完內銷產品的銷項稅額,可以申請退稅11萬元。

5.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45-11=34(萬元)

會計處理如下: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計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

2.應退稅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11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1

3.免抵稅額部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產品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34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4

(二)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1.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增值稅)核算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增值稅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款,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消費稅)核算

(1)貨物出口后計算應退稅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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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企業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處理怎么作?

1、發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時借:委托加工材料貸:原材料2、支付加工費時借:委托加工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3、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借:委托加工材料貸:銀行存款4、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庫時借:原材料貸:委托加工材料5、委托加工產品直接銷售時借:應收帳款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產品銷售收入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不征收消費稅,因此不必進行消費稅會計處理。6、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新應稅消費品銷售時a.銷售時借:應收帳款貸:產品銷售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b.計算應交消費稅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如何確定組成計稅價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pide;(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pide;(1-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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