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外貿合同的內容(外貿合同基本條款)

时间:2024-05-14 13:18:05 编辑: 来源:

,價格應作相應調整法。

貨物的裝運條件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法。商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法。商品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法。

貨物的保險條款

商品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保險責任與費用的分擔由當事人選擇的貿易術語決定,因此投保何種險別以及雙方對于保險有何特殊要求都應在合同中定明法。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險條款名稱,如是采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保險條款,還是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險條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險別、保險費率等法。

貨物的支付方式

注意付款時間和結算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這是買賣合同常見的陷阱。這就需要注意審查是否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審查是否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額。

貨物的檢驗條款

商品檢驗證書是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書面文件,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議付貨款并據以進行索賠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品應按照合同的具體約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國家特殊法律規定的檢驗證書法。

3.權利義務內容要具體明確

比如,一個土地租賃合同,一定明確土地的四至,不能產生歧義,而且一定要有雙方蓋章認可的位置圖,防止對方鉆空子。

4.注意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

在買賣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托代理人。有些企業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這些都是損害你方利益的。

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要蓋公章,有些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是經過備案的也可以,但這難于判斷。簽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確授權書的代理人,但相對方要把該授權書留件備查。

5.違約責任要明確具體,要規定違約金。

很多合同中雖然約定了違約方要承擔損失等,但是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使得實際執行起來沒法確定,造成一定的舉證不能,很多損失因缺乏足夠的依據和證據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對違約方可以這樣約定:違約方支付對方貨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基于此,對于違約的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確,否則,連違約的問題都沒法確定,那損失或者違約金的也就失去了意義。

內貿合同和外貿合同的區別

法律分析:內貿合同與外貿合同的區別在于:內貿合同的買賣雙方都是國內企業;合同受國內的《民法典》約束;結算幣種是人民幣;合同糾紛協商不成,可以在國內的法院起訴。

而外貿合同的買賣雙方是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合同受《聯合國國際貿易銷售公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慣例約束;結算幣種以外幣為主,與有貨幣交換協議的國家交易,可以采用人民幣;合同糾紛協商不成的,一般采用國際仲裁的方式,也可以約定在某國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什么是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也就是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是地處不同國家的當事人雙方買賣一定貨物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各自履行約定義務的依據;也是一旦發生違約行為時,進行補救、處理爭議的依據

為此,一項有效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必須具備必要的內容,否則就會使當事人在履行義務、進行違約補救或處理爭議時產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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