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申請人戶籍地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材料,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
四、受理時間和地點
1、周一—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國定假日除外)本部受理點: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
2、本市各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均可直接受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僅限個人旅游和團隊旅游)、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僅限個人旅游和團隊旅游)
(接待時間和地點詳見《分縣局出入境一覽表》)
五、收費標準
詳見相關證件收費標準。
六、買粉絲電話:28951900
七、監督電話:6854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