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稅務及優惠政策的問題)

时间:2024-06-03 15:45:44 编辑: 来源:

外,在一些海外投資企業中還存在有“兩本賬”現象,對外賬目供東道國審查,

對內賬目真實記錄公司營運情況。這樣做雖然避開了當地的一些關稅,卻冒犯了東道國的法律制度,為中資企業在海外又多設置了一道人為屏障。

第四道難以逾越的障礙就是投資環境與政治風險方面的障礙。先是環境障礙。21世紀,環境問題世界關注。中國企業在海外進行資源投資,必然面臨國際環境法

和國內環境保護法的重大挑戰。各種國際環境保護團體、東道國的環境保護政府機構和環境保護組織、當地民眾等都對外國投資對環境的影響非常關注,甚至上升到

生存權和人權的高度。在這方面,中國企業的海外投資已經發生過了多起環境保護沖突,給中國的海外投資造成了極壞影響。一些發達國家甚至把中國投資者稱為新

殖民主義,借機挑撥中國與一些非洲發展中國家的關系,并有意拿環境保護問題給中國企業進行海外資源投資制造麻煩。同時,從資源開發的物理現象上說,礦藏資

源的開發要對原有地貌和自然生態進行改造,就有可能產生地質災害,甚至造成環境污染;油氣資源的開發卻伴隨著井噴或火災事故發生的風險、原油泄漏污染、大

氣污染以及原生態的破壞,這些都極容易導致東道國或者國際人權和環境保護團體的干預。其次是政治障礙。中國海外有很多項目,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氣項目以及鐵

礦項目大都集中在非洲國家,而這些國家經濟落后,民眾貧苦,政治動蕩,使中國企業時常面臨危險,企業員工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比如蘇丹國。這個被西方國家

評估為最失敗的國家和世界上最動蕩的國家,由于中石油的投資使得這個國家出現繁榮。但中石油在蘇丹合資企業的員工卻不時遭到綁架。2008

年10月就有9名工程師和工人被綁架,其中4人遇害。中國石油企業在尼日爾、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尼日利亞等國家和地區的投資也有類似風險。

對中國企業“走出去”發展海外投資法律對策的思考與建議

鑒于“三大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訓以及“三大典型案例”所反映出來的法律問題,筆者對中國企業海外投資對策和方略提出如下建議或者是想法。

第一,

必須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涉外法律法規,使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有法可遵,有規可循。目前,我們國家最缺乏的就是有一整套比較完善的與國際接軌法律法規制度。金

融危機過后,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明顯加快,調整、規范我國海外投資的法規和行為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這個問題上,必須充分考慮西方發達國家,非洲資源

國家、政治動蕩國家等國外一切影響我國進行海外投資發展的不利因素,同時也要借鑒涉足國家的法律實際,并考慮中國與西方國家的意識形態、社會制度、文化傳

統的差異,使我國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更具有前瞻性和國際適用性。比如說,在法律中如何體現國家主權原則、經濟主權原則、資源主權原則等都要重新做出明確的

界定。如果繼續固守原有的經濟主權和資源主權立場,顯然有悖于中國國家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且還會危及海外投資的安全和穩定。中國最高層領導人最近屢屢在

一些國際場合強調“投資自由化”,其實就是中國今后在對外投資領域基本立場變化的實際反映。而制定國家涉外法規也要應對這一變化,這樣才能夠更切合國際實

際,促進我國涉外投資的健康發展。

第二,必須進一步健全鼓勵性政策和措施,扶持、促進海外投資的發展。我國現有的政策法規在貸款、外

匯收益、所得稅及關稅等方面,已經有一些優惠措施,但還不盡完善,仍需在這幾個方面再做些工作:1、設立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或委托學術團體加強對世界各

國、特別是中國有投資國家的相關法律、行政程序、資源狀況以及市場行情特色及投資行為進行研究論證,為投資者提供信息買粉絲和技術服務,以確保國家和投資企

業決策的科學正確,盡量不走彎路。2、完善海外投資保險機制。近些年,我國在海外的投資重點基本上都是發展中國家。而發展中國家的法制建設和投資環境相對

而言比較差,有些國家時有武裝沖突和暴亂的發生,這對海外投資者來說時刻都有意外的威脅和意外的損失。因此很需要以國家海外投資保險機制為后盾作保護。而

我國家現有的海外保險,主要是維護國有資產的利益,對私營企業和個人安危還有待進一步的傾斜和強化。3、加大信貸和稅收扶持力度。中國企業對海外投資,一

的扶持,幫助企業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4、要扶持和鼓勵大型企業走集成商的道路,聯合一批具有資產經營能力、實業投資能力、產品梯度轉移能力、工程承包及

項目承接能力的實力企業,將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優勢資本集成起來,組建若干個綜合實力雄厚、品牌優勢明顯的“走出去”的國際集成商,以大企業集團或綜合

商社等形式進入國際市場,展示中國企業進軍海外的實力和氣魄。

第三,必須進一步加強對海外投資企業的監督與指導。我國海外投資的主體

是大中型國有企業,而國家作為所有權主體必須對國有資產的海外投資加強監督管理,這是保證國家利益的關鍵所在。另外,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還要考慮海外投

資對國家外匯平衡及財政收入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強化對海外投資的外匯管理和納稅監督也必須跟上。國家有關部門要定期或適時頒布一些指導性文件,對海外投資

給予引導,以幫助企業正確決策。比如說在投資領域的選擇上,在對海外投資區位的分布上,都需要加強宏觀調控。同時要加速中國跨國公司的建設步伐,要授予國

有大公司、大企業集團資金、資產、資源的經營自主權,包括外貿經營權、對外投資權、海外融資權等,通過這一系列經營自主權的下放,積極推動和扶持具有比較

優勢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整體利益的跨國經營。另外還要強化人才培養,連綿不斷的為海外投資企業輸送具有戰略頭腦,懂現代企業管理、懂國際營銷的跨國

“經理階層”的高端人才,推進國家海外投資整體水平向國際一流提升。

第四,必須進一步應對投資東道國的政治動蕩帶來的法律風險。就目

前而言,我國在海外投資已達18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一大部分都是發展中國家。在這些國家,中國企業采取的投資方式大都是西方式的收購參股或并購參股的

投資。而這種投資,無論是否在政治動蕩的敏感地區,出了問題都可以用現有的關于國際投資的法律框架模式加以解決,因此法律風險比較小。但是如果是在國家政

府背景下達成的國家契約方式的投資,一旦出了問題其法律風險就“天般”大的了,再指望這種模式解決問題恐怕難以應對,這就需要通過國家出面打“外交仗”

了。國家出面解決問題而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國內法。而且中國和這些國家又有傳統的友好關系,其外交途徑解決的渠道比較暢通。這也是中國企業能夠在這些國家和

地區投資發展的原因所在。但是一旦這些國家的政局發生變化,比如反政府武裝奪取政權或者出現親西方政權,其法律風險更不可低估。所以說,中國政府要在這方

面必須成為海外投資企業抵御東道國政治風險的堅強后盾。在這方面不僅要進一步完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體系,為海外投資企業營造良好的國際經營環境,而且要進

好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的合法權益和其它正常的一切利益。這樣,中國在海外投資的企業就會“放一百個心”的在異國他鄉為祖國為人民“撈外快”“掙大錢”做更

大的貢獻。

跨國公司在中國投資的動因?

有以下幾點動因。

一、市場

(一)中國市場的地位日益重要。近幾年來,世界經濟發展速度放緩,發達國家的市場相對成熟和飽和,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相對較小,而中國經濟近10年來持續增長,據國家統計局的初步核算表明,

2009年我國經濟增長速度為8.7%。中國市場總規模不斷擴大。以提高國際競爭力為核心的跨國公司自然不可能忽視中國這一最具前景的市場。

二)消費

中國面臨的國際環境有利于宏觀經濟的發展,世界經濟進入新一輪增長的周期,而且隨著各項宏觀調控措施的逐步到位,我國經濟運行朝著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

二、資源

(一)、廉價勞動力中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且同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的勞動力受教育水平排在前面,而在美國每小時工資約為16美元,在墨西哥約為4美元,在中國約為0.5美元。所以,廉價勞動力的優勢,也是吸引大量外國企業在華投資的原因之一。在華設廠投資,利用當地人力資源,既符合市場需求,又節省了勞動力方面的投資。

(二)、自然資源,以往東道國吸引對外直接投資的最重要因素是豐富的自然資源。而中國地大物博,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有利于外國企業利用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對中國的資源加以利用。從而達到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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