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買方負責運輸的貿易術語有哪些(FOB、CIF、CFR三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是什么?)

时间:2024-05-18 13:28:50 编辑: 来源:

, the FCA term should he used.買方承擔運費和風險

EXW條件和DDP條件下由買方和賣方租船 一般合同訂立方不確定 一般雙方都參與擬定。

請問什么是象征 *** 貨定義?哪些貿易術語條件下的合同屬于象征 *** 貨合同?

象征 *** 貨

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至船上以運交買方,然后賣方通過一定程式(比如:付款交單、信用證)向買方提交包括物權憑證(海運提單)在內的全部合格單據,即完成了交貨義務,運輸單據上的出單(或裝運)日期,即為“交貨日期”、這種方式稱為象征 *** 貨。以這種方式訂立的合同,賣方只負責裝運,無需保證到貨,所以又稱為裝運合同,以區別于交貨合同。

FOB、CFR、CIF三種術語,均屬于象征 *** 貨

為什么90通則中F組與C組術語是裝運合同,而D組術語是到達合同?

F,C,比如FOB, CIF等,都是指責任劃分的港口,及價格的組成。比如說FOB就是裝運港船舷交貨,發貨方一般只是把貨放置船舷,協助辦理好報關手續,其他費用就不管了。CIF價格組成是C+I+F,即成本加保險加運費。這些主要用于區分買賣雙方就裝運的職責范圍及風險劃分。因此是裝運合同

而D組,如DDU, DDP指未完稅交貨及完稅交貨,指貨到客戶手上的狀態,是否已經完成了各種費用。所以是達到合同

貿易術語能解決哪些問題

1、在法律上,合同簽訂的程式以及條件是滿足的,所以合同是成立的。 2、除CIF以外的條件,只要不與國際貿易通則相違背,以及雙方當事人的主觀意向不一致,兩者之間是沒有矛盾的。 3、關鍵問題就是你方與外方所定的具體規定,海上運輸有很多不可預測性,你方在合同中規定了具體到達目的港的時間,這對你方很不利,能保證嗎?再者,支付方式采用的是信用證,如果要規定具體的收款日也是在信用證的有效期上明確,因為信用證是單據的買賣,不是貨物。對季節性強的貨物,你方在發貨時就必須掌握好時間,訂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周全,把可能發生的事情都考慮到,這樣你方才不至于到損失很大的地步。

EXW到底是到貨合同還是裝運合同?

簡單的說是裝運合同

PSI是什么意思在合同的貿易術語中?

從字面上看有兩種解釋: 1.全稱certificate for pre-shipment inspection--裝船前的檢驗證書[海運]; 簡稱為PSI.由中國檢驗檢疫總局出具 ; 2.pounds per square inch 磅/平方英寸,壓強單位;

國際物流中常見的貿易術語有哪些?

  國際貿易術語(Trade terms),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用一個簡短的概念或三個字母的外文縮寫來表示價格的構成和買賣雙方在國際物流貨物交接中有關手續、費用和風險責任的劃分。

    今天,百運網就為大家詳細講述國際物流中常見的貿易術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EXW,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 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 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FCA(買粉絲 carrier)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國際物流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3、FAS,船邊交貨是指賣方負責把貨物交到港口碼頭買方指定船只的船邊,船舶不能停靠碼頭需要過駁時,交到駁船上,賣方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以此為界,以后一切風險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的一種買賣協議。在對外貿易中,當賣方不愿承擔貨物的實際出口責任,或者貨物在裝船方面有特殊困難時,往往采取船邊交貨條件,以便使自己免除某些義務。

4、FOB,船上交貨價亦稱“離岸價”。當國際物流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此外賣方必須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本術語僅適用于國際海運或內河運輸。

5、CFR,成本加運費(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國際海運或內河運輸。

6、CIF,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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