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上海頤合貿易有限公司(工商銀行的"代理實物黃金"業務的問題)

时间:2024-05-28 07:20:34 编辑: 来源:

,并將根據一事一批的原則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審批機關將依法為其辦理進出口許可證。申請人據此證15個工作日內到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

“從規定來看,央行似乎要把權力再收回來”,黃金投資分析師資格評審委員會秘書長劉濤12月26日對記者表示。

據了解,央行和海關總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聯合發布公告。公告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黃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貿易進出口,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審批,海關不再憑中國人民銀行的批件驗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黃金及其制品經批準內銷的,仍按一般貿易進口管理,仍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海關憑人民銀行的批件并按內銷有關規定辦理核銷手續。”所謂加工貿易,主要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也就是所謂的“兩頭在外”,原料來自國外,最后加工成的黃金制品也銷售到國外。國內加工貿易企業賺取中間的加工費。事實上,多年來,加工貿易進出口占據了黃金制品進出口的絕對比例。

以黃金制品進出口量最大的廣東海關為例,來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統計數據顯示,廣東口岸共進口黃金制品6.7噸,價值5362萬美元。其中,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黃金飾品為6.6噸,占進口總量的98.5%。同期,廣東口岸出口黃金制品136.9噸,價值13.4億美元。其中,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黃金制品136.8噸,占出口總量的99.9%。因此,如果對黃金制品進出口業務實行“一事一批”,那么實際上央行意圖將2004年下放的權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關和地方央行在執行上述公告時,發生了分歧,“規定并未得到執行”。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也介紹說,盡管這兩年國內的黃金產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業在交易所內卻沒有明顯感受到可用黃金數量的增加。事實上,有相當一部分黃金正在通過私下渠道進行交易。甚至有相當一部分以加工貿易的形式流到了國外。“從《意見稿》的第6條來看,央行重點規范出口的意圖明顯。”廣西桂金貴金屬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吳宏躍分析指出。

該《意見稿》第6條最后一款規定:出口黃金制品除了提交書面申請報告、《企業法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黃金制品進出口合同等材料外,還必須提交黃金原料的銷售發票、增值稅發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開進出口權,一面又加強監管,在一些市場分析人士看來,央行正在對外釋放“藏金于民”信號。

據了解,黃金儲備與外匯儲備以及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特別提款權份額共同組成了一個國家的國際儲備,承擔著抵御國際金融風險的職能。

公開的統計資料顯示,各國央行的平均黃金儲備量約為儲備資產的9%,歐盟是25%多,美國約為60%。而我國央行按央行網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數據計算,黃金儲備占我國總儲備資產的比例僅約為1.2%,共計600噸。

隨著近來國際金價高企,美元貶值,尤其是人民幣匯率改革之后,在國家儲備資產中增加黃金儲備的呼聲正逐漸走高。

張衛星撰文指出,低的黃金儲備不利于我們應對風云變幻的國際金融動蕩,不利于我們應對美國經濟出現問題和美元問題等,也不利于我國在亞洲區域貨幣構想中的地位。

所謂“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儲備的同時,開啟民間的黃金投資和黃金消費,這作為一種思路被提了出來。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證是1997年以來東南亞國家抵御金融危機的經驗。其時,居民個人投資與儲藏的黃金,成為了國家應對國際政治與經濟風險的一個重要后備力量。

最新的調查統計表明,我國民間黃金儲量大約有4000噸,加上中央儲備量大約600噸,人均消費僅為0.35克。盡管與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經翻了一倍多,但是與國際人均年消費量相比,還要低很多。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獲批的企業擁有黃金制品的進出口權,其他企業如果進出口黃金制品,只能委托這六家企業來進行,無形中增加黃金制品的進口成本,缺少國際市場這個渠道,也不利于企業做大做強。

在這個《意見稿》當中,首要的黃金制品就是黃金首飾,無疑為上述邏輯提供了想象的空間。然而,正如張衛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樣,我國黃金消費結構偏重在首飾用金上,而首飾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資。

據張分析,如果投資者真的要把黃金首飾賣出去,至少要損失15%,因為從黃金到黃金首飾增加了諸如加工費、消費稅費、黃金損耗、銷售成本、首飾商利潤等各種高昂的中間成本。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由于有關黃金投資的法律法規尚付闕如,黃金回購渠道目前仍不順暢。以目前的民間黃金論,仍約有90%無法進入流通領域。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