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中國對外貿易經營主體結構有何特點(分析中國二元經濟結構的特征)

时间:2024-06-02 04:48:46 编辑: 来源:

(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因此,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義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我國民營企業界定從廣義上看,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非國有獨資企業均為民營企業。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于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于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于它的狹義的含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于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于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后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范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后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后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于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于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于它的狹義的含義。

“民營”是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個詞匯,它是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的,并且曾經非常流行。而現實卻很有諷刺意味,概念流行的民營企業,并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我國先后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這些法律對相應的企業在各方面都做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涵蓋了現階段我國各種類型的企業,但沒有“民營企業”。什么是民營企業呢?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與民間企業區別

民營企業是從經營權方面而言的,是將民間的個人、私營和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制引入國有或民有企業;而民間企業則是指散布于城鎮、鄉村的規模較小、技術水平較低、由民間人士投資經營的企業,一般多是個體、私營、合伙或合作性企業,也有認為民間企業即非國有企業的。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于民營企業只強調經營機制,不管所有權屬公還是屬私;而民間企業既強調所有權屬私,又強調經營機制的私營特點。

中古西歐城市與古代中國城市有何區別

一、西歐與中國城市的不同特點

1、城市起源不同。西歐中古城市是在10至11世紀重新復蘇和產生的。

其特點之一是在完成了封建制后,社會生產力進一步發展,手工業從莊園經濟中

分離,成為西歐城市產生的經濟前提和物質基礎。特點之二,西歐城市“不是從

過去歷史現成地繼承下來的,而是獲得自由的農奴重新建立起來的。”〔①〕這

是西歐城市產生的階級前提和政治基礎。西歐城市多產生于水陸交通要道、商業

轉手處以及人口稠密、土地肥沃、居民感到手工業不足的農業區。如法國巴黎以

及北部的佛蘭德爾、不拉奔;德國的科倫、呂伯克、柏林;英國的曼徹斯特、約

克、倫敦;意大利的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城市。另外從安全方面著想,城市還產

生于大領主、大主教、修道院所在地以及軍事堡壘附近。新城堡的建立要經過一

個較長的歷史過程,開始只是作為手工業、商業的居留地。例如佛蘭德爾的布魯

日城,該地原是佛蘭德爾伯爵領地,962年后伯爵鮑爾文(鐵臂)在利斯小河

的轉變處建造了一所城堡,在它的外面不久興起了一個由小販、手藝人和酒肆店

員住著的新堡或“郊區”,新城堡開始用木欄柵圍起來,以后又從數里以外的一

個古羅馬城市的廢墟上運來石頭砌成石頭城堡。新堡是一個新興的工商業聚居地

,舊城堡是封建領主的宅第。西歐新興的城市,如漢堡、紐倫堡、斯特拉斯堡等

帶“堡”(Bourg)的字根,以及圣日耳曼、圣德尼圣波耳等帶“圣”字(san,s

aint)的字根,多反映了當時該城堡起源于舊的軍事堡壘或教會修道院附近。“

到了十一世紀末期,‘堡民’(Bourgperson)不復意味著一個城堡的兵士或仆

從,而意味著市民了”〔②〕。至于興起于河川渡口的城市,在名稱上也有反

映,如法蘭克福(Frankford ,法蘭克人的渡口)、牛津(oxford,牛的渡口)

等。這些新興的或在舊的廢墟上復蘇重建的城市,規模并不大,一般只有幾百人

以至二、三千人,上萬人的城市已很稀有,14世紀的英國倫敦,這個一國的經

濟、政治、軍事中心也只有4萬居民。雖然新的居留地不大,但它卻對封建的自

給自足的閉塞經濟打開了缺口。國內市場開始建立起來,導致了封建經濟瓦解。

中國的情況則不同。中國較西歐進入封建社會要早一千年(中國是公元前4

75年,西歐是公元后476年)。中國在從奴隸制到封建制這個轉變時期,雖

然也經歷了大動蕩,但時間短,沒有經歷像古羅馬那樣外族(部族)入侵破壞,

原來的上層建筑沒有遭到徹底摧毀而是經過一定的改造(改革)實現的。奴隸制

時期的舊城市,在進入封建制后基本繼承下來,在新的生產關系的推動下,隨著

農業、手工業、商業的發展和大量分封,到戰國時期,城市大量增加而且較前繁

榮了。如當時趙奢答田單說:“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

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齊國都城臨淄已發

展到“七萬戶、甚富而實……。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

幕,揮汗成雨”〔④〕的大城市了。就城市種類來分,因手工業、商業的發展作

為前提條件形成的經濟中心城市,在中國史籍記載上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日益增

長。如戰國時的揚州,西漢時的宛、成都、合肥、番禺,唐時的泉州等。到兩宋

、明代,除傳統的經濟中心城市日益繁榮外,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城市,如漢口、

北京、江寧、福州、張家口、寧波、廈門、上海、漳州、西寧等,新興起的市鎮

尤其在江南的蘇、杭、淞、嘉、湖地區發展較快,萌發了資本主義幼芽。清的閉

關政策給資本主義萌芽以嚴厲的打擊,鴉片戰爭后西方列強的入侵更是雪上加霜

。但從整體上講中國城市主要是按照統治階級的政治、軍事需要(秦實行的郡縣

制)而建立的,城市雖然也多建于水陸交通要道、人口稠密、土地肥沃等地區,

類似于西歐,但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一個是自然形成的,一個主要是以統治者

的需要采取命令建立的(當然也有自然成分),中國城市自秦漢以后,以京城、

省城(郡、道……)、府城、州縣等依次而定,星羅棋布。(邊防有專門軍事城

鎮、衛所)城市內,既有府第衙門差從仆役,又有工商業者,兼有西歐中古城市

的舊堡與新城的內容。但在城市里,府衙是首腦、中心,工商業則是附屬產物。

歷代帝王為強化統治和供享用往往采取遷豪富、徙百工以充京都,如秦始皇下令

“遷天下豪富于咸陽”〔⑤〕,隋煬帝營建東都洛陽時,“徙天下富商大賈數萬

家于東京”〔⑥〕,明太祖建都金陵(南京)之初,“取蘇浙等處上戶四萬五千

余家,填實京師,壯丁發各監局充匠,余置都城之內外”,明成祖遷都北京時“

取金陵民匠二萬七千戶”〔⑦〕。

綜上所述,西歐城市的發展規律,是由手工業、商業的聚居地,逐漸發展擴

大而成為新的經濟、政治中心。中國城市則由政治、軍事中心,逐漸發展擴大而

成為新的政治、經濟中心。

2、城市的結構不同。西歐中古城市一開始主要由莊園中逃亡的農奴、手工

業者作為主要居民,此外還有逃亡農奴經營的行商小販、酒肆店鋪等,基本上是

一個生產城市。城市的布局,一般中心是廣場,是手工擁、商品交易集會之處。

組織上是按照傳統的“農村公社”民主形式組織起來的,各個行業又逐漸組織起

自己的同業行會。商人們也組織起商會,作為他們團結戰斗,反對共同的敵人(

強盜、貴族)與防止外部競爭以保衛本身的生存與利益的組織。在西歐,“中世

紀的城市勞動與亞洲的勞動形式和在西方的農村勞動形式……不同,它已經前進

了一大步,并且對于資本生產方式,對于勞動的連續性和經濟性來說,是一所預

備學校”〔⑧〕。西歐出現了二個經濟中心--莊園和城市,即農業經濟中心和

商業經濟中心,二者互相依存又向不同方向發展。

中國的城市卻很龐雜,但總起來講,達官、貴族、差役、仆從為主體,工商

業者處于附屬地位。消費大于生產,商業超過手工業,基本上是消費城市。城市

規模一般較大,人口較多,中小城市人口一般數千數萬,大者數十萬以至百萬。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