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國際貿易信用證案例分析(國際貿易信用證案例分析題?)

时间:2024-05-29 06:52:27 编辑: 来源: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由于運輸時間10天左右,但文件也幾乎在同一時間到達,甚至比銀行在貨物到達后,D/P90天的付款條款不適用,并能可謂是多余的,毫無意義的。

因此,賣方接受并不排除 - 后10天貨到香港,買方肯定需要的文件傳送,D / P付款的原則,無論是轉發的天數,為了帶走文件時,一定要 - 這是主要的區別D / P和D / A

7,賣方應負責的損失 - 因為合同條款是FOB賣方將貨物裝后,風險轉移給購貨方,并在合同規定的裝運貨物的合同檢驗機構檢驗,符合質量的條件下。貨物在航行中,由于海浪過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導致質量受到影響。因此,賣方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8,我發現這樣做合理的線 - 因為信用證是獨立的處理開證行以外的合同文件提交的受益者,表面一致的資信證明文件支付,沒有實際的商品。所以,我注意到拒絕發卡銀行,該行是有道理的。

(1)開證銀行的差異符合UCP600的規定。

(2)該業務的一個錯誤是誤解信用證的,的信貸不明白的只是數量和裝運的字母是不允許分批和允許轉船條款和改變的意義后的信用證后,作為開證行指出:允許分批裝運總量為500噸。一個公司,因為它錯誤500噸400噸和100噸的船舶,因此,不符合的。記錄在轉運的話,提交的提單,這也是違反信用證的規定,開證行拒絕支付。

正確操作:8月31日500噸的貨物一次性的船直接安裝到目的港,如何交單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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