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國際貿易綜合服務平臺(跨境電商和外貿電商的區別,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又是什么東西)

时间:2024-04-28 07:58:05 编辑: 来源:

貿易要復雜得多。

電子商務是指以信息網絡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買粉絲)、企業內部網(Intra買粉絲)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絡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境下,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同時網絡營銷也是電子商務的一種產物,而且對于網絡營銷來說,在做之前要先做好網絡營銷方案,那樣才有便于計劃的實施。

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但是,電子商務不等同于商務電子化。

電子商務即使在各國或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定義,但其關鍵依然是依靠著電子設備和網絡技術進行的商業模式,隨著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它已不僅僅包括其購物的主要內涵,還應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帶服務。電子商務包括電子貨幣交換、供應鏈管理、電子交易市場、網絡營銷、在線事務處理、電子數據交換(EDI)、存貨管理和自動數據收集系統。在此過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術包括:互聯網、外聯網、電子郵件、數據庫、電子目錄和移動電話。

首先將電子商務劃分為廣義和狹義的電子商務。廣義的電子商務定義為,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活動;狹義電子商務定義為,主要利用 Inter買粉絲從事商務或活動。無論是廣義的還是狹義的電子商務的概念,電子商務都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離不開互聯網這個平臺,沒有了網絡,就稱不上為電子商務;二是通過互聯網完成的是一種商務活動。

狹義上講,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簡稱 EC)是指:通過使用互聯網等電子工具(這些工具包括電報、電話、廣播、電視、傳真、計算機、計算機網絡、移動通信等)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的商務貿易活動。是以計算機網絡為基礎所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包括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廣告商、消費者、中介商等有關各方行為的總和。人們一般理解的電子商務是指狹義上的電子商務。

廣義上講,電子商務一詞源自于Electronic Business,就是通過電子手段進行的商業事務活動。通過使用互聯網等電子工具,使公司內部、供應商、客戶和合作伙伴之間,利用電子業務共享信息,實現企業間業務流程的電子化,配合企業內部的電子化生產管理系統,提高企業的生產、庫存、流通和資金等各個環節的效率。

聯合國國際貿易程序簡化工作組對電子商務的定義是:采用電子形式開展商務活動,它包括在供應商、客戶、政府及其他參與方之間通過任何電子工具。如EDI、Web技術、電子郵件等共享非結構化商務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務活動、管理活動和消費活動中的各種交易。

電子商務是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和遠程通信技術,實現電子化、數字化和網絡化,商務化的整個商務過程。

電子商務是以商務活動為主體,以計算機網絡為基礎,以電子化方式為手段,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所進行的商務活動交易過程。

電子商務是運用數字信息技術,對企業的各項活動進行持續優化的過程。

Commerce (E-Commerce) 的概念,到了1997年,該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 Business (E-Business) 的概念。E-Commerce 集中于電子交易,強調企業與外部的交易與合作,而 E-Business 則把涵蓋范圍擴大了很多。廣義上指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或活動。狹義上指利用 Inter買粉絲 從事商務的活動。

構成要素

四要素:商城、消費者、產品、物流。

⒉合作:與物流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為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提供最終保障,這是電商運營的硬性條件之一。

⒊服務:電商三要素之一的物流主要是為消費者提供購買服務,從而實現再一次的交易。

關聯對象

電子商務的形成與交易離不開以下四方面的關系:

一、交易平臺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以下簡稱第三方交易平臺)是指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關服務的信息網絡系統總和;

二、平臺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以下簡稱平臺經營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第三方交易平臺運營并為交易雙方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站內經營者

第三方交易平臺站內經營者(以下簡稱站內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上從事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支付系統

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中介機構和實現支付指令傳送及資金清算的專業技術手段共同組成,用以實現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的一種金融安排,有時也稱為清算系統(Clear System)。

電子商務,有門戶網站經營比較完善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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