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外地養老保險轉入上海怎么計算月數(外地社保停了幾年,現在網上轉入本地怎么查不到繳費月份合并)

时间:2024-05-16 09:45:09 编辑: 来源: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社保轉移年齡規定:

男性參保人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滿40周歲,不用立即辦轉移,等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再將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到待遇領取地。如果男性參保人不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不滿40周歲,到外地就業參保的,可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入外地調入上海,之前的工齡社保怎么算

國家規定:沒有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的工作時間(連續工齡),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把這段沒有繳費的時間也看作繳費時間。在計發他們的養老金時,應該以實際繳費年限再加上“視同繳費年限”為依據。因此,劉某在原企業工作時間(1978-1996年5月)不應該廢止,應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與以后的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視同繳費年限與計算養老金待遇有密切聯系,具體辦法是指,以職工本人在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計發系數(一般在1%-1.4%之間),再乘以本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此次新政策的最大亮點是明確了原來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的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問題。什么是“視同繳費年限”?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介紹:“在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有集體企業的固定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由企業發放退休金;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后,企業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金由社保基金發放,參保后其職工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也轉化為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以前,深圳對于調入(包括調工、調干)人員,其調入前在外地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但對于隨遷入戶、在深退休的非戶籍人員等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沒有認定辦法,也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此次新政策明確了原來沒有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的非經調入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的問題。按照新政策,以當地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時,參保人仍是國有或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固定職工,其之前的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可視為視同繳費年限,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如其在當地建立個人繳費制度時,已離開國有或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其之前的工齡按國家有關規定不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則不能視為視同繳費年限,不納入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舉例說:“比如某參保人1986年作為固定工在內地某地國有企業工作,當地1994年1月1日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如其1993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其1986年到離職前的工齡不予視為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如其1993年12月31日之后離職,無論其當時是否參加養老保險,其1986年到離職前的連續工齡均可視為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按深圳繳費指數計算參保人不會吃虧據了解,養老金計算包括兩塊: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與繳費指數沒有關系,但統籌養老金的計發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所在市上年度市平工資掛鉤,與繳費指數密切相關。由于參保人在“視同繳費年限”期間并沒有繳費,也沒有實際的繳費工資,那么,繳費指數怎么計算?國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規定,轉移人員異地繳費年限應由待遇領取地按照當地的工資水平予以重核繳費指數,即以參保人繳費工資÷待遇領取地對應時段的月平均工資;廣東省對于省內人員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采取以廣東省個人賬戶建立時(1994年1月)轉出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辦法計算。黃險峰說:“早期來我市人員大多來自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等省,以這幾個省份1991年的職工平均工資與深圳市1991年的職工年平均工資進行比較,得出的平均比值為0.4,于是我市將非調入人員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定為0.4。”有部分非調入參保人反映:“如果我在老家參加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在當地是按1計算,但在深圳按0.4計算,在深圳退休拿的養老金會不會不如在老家拿的高,反而吃虧了?”對此,黃險峰舉例說:“比如以相鄰省份轉入人員為例,他實際繳費15年,視同繳費年限為10年,去年辦理退休,其中相鄰省份的社會平均工資為每月2960年,深圳社會平均工資為每月4595元,其在當地和深圳視同繳費年限分別按1和0.4計算,算出他在當地可拿的統籌養老金為每月740元,在深圳為887元。由于深圳的社會平均工資高,我市按0.4計發的基礎養老金,與其在當地按1計發的基礎養老金總體持平,參保人不會吃虧。”設置“保底”政策避免退休人員養老金過低對于已經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參保人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問題,此次也進行了明確:2009年12月31日前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參保人,1992年8月1日后沒有轉移繳費工資記錄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按0.4計算;轉移了繳費工資記錄但按繳費工資計算繳費指數低于0.4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按0.4計算。2010年1月1日后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參保人,沒有轉移繳費工資記錄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月繳費指數按0.4計算。黃險峰說:“深圳保底為0.4,考慮到有些人當年的繳費工資很低,計算繳費指數為0.1、0.2,養老金會較低,所以深圳設置了這一保底政策,避免退休人員養老金過低。”深圳和“老家”重復參保要清退其一按照新政策,參保人在兩個地方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可選擇保留一地的養老保險關系,清退另一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如果他選擇清退深圳重復繳費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還本人,其余劃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不予清退。如果參保人重復參加養老保險、又不主動清退的,如果他先在外地領取養老金之后再在深圳重復領取養老金的,社保機構將停止其享受深圳養老保險待遇,追回已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清退其在深圳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如果他先在深圳領取養老金之后再到外地重復領取養老金,深圳市社保機構將停止發放其養老金,直到他清退了外地的養老保險關系,才可申請恢復在深圳領取養老金。”重算養老待遇者養老金“就高不就低”由于《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今年1月1日已經實施,但其細則明年1月1日實施,期間一年時間有部分參保人辦理退休時“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尚無依據,涉及約9000人。按照新細則,這部分人的養老待遇將重新計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當時少算的部分將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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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社保停了幾年,現在網上轉入本地怎么查不到繳費月份合并

外地社保停了幾年,現在網上轉入本地怎么查不到繳費月份合并:因為在外省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在申請轉到時,都不過是遷移繳費年限和賬戶資金,盡管在申請辦理遷移證明信時,也財務入每一年的交費額度,繳費指數等,但是由于當年的繳存基數是依據當地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進行計算的,事實上每一個統籌區的繳費指數計算基數是不一樣的。例如在轉出地,依照當地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進行計算,你繳費指數有可能是60%,但是到了經濟發達的區域,在辦退休時應依照離休地往年的員工月平均收入來重算的你平均繳費指數,最后的數值就真無法達到60%。因此養老保險轉移到外地是多少都會吃一點虧的。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轉到地之后,如果想在繳費平臺中顯示之前在異地的繳費記錄,在從前一般都經過人力來入錄,這一任務量也是十分大,因此一部分地區社保機構為了節省上班時間,一般只入錄你一直在異地的累計繳費年限,交費額度,轉到的個人帳戶資產等,盡管在異地的交費時間比早,但轉到地系統標注的初次參保時間,也只能是在本地初次交養老保險的時間也。

我1999年從行政機關辭職以后,是以1999年的9月逐漸初次參保的,我就是2008年從四川轉至重慶市永川區的,但我現在若是在重慶社保查看我自己的社保繳費紀錄,的記錄初次參保時間便是2008年1月,2008年的以前在外地交納的時間也這也是沒法查到。因為這個查看不上,對咱們將來辦退休沒影響,畢竟在辦退休時計算出來的繳費年限是累計繳費年限,而系統軟件的記錄大部分持續繳費年限。一樣你一直在2014年在江蘇上海支付了3年社會養老保險,加入深圳工作中并轉移了社會養老保險,但是現在深圳社保系統或是展現不存在于上海的3年繳費年限,這也是徹底正常。

比如說我2008年以前的繳費記錄和繳費年限盡管沒法查看,但在計算養老金時,以往在異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在辦退休審批時都需要累積計算,比如說我37年繳費年限,具體在設備從2008年開始有了紀錄,到2015年離休具體僅有7年,具體有30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并沒有進到繳費平臺。并不影響本人養老金的計算以及未來養老金調節。

在計算養老金時,社保機構除開需看繳費平臺史料記載之外,還看個人人事檔案,針對異地轉到的,還看轉到信息等,將這幾方面的信息總計下去,才是辦退休的累計繳費年限,隨后產生一張養老保險金計算通知書,這一通知書盡管我們查不出,但社保機構是參保人員電子檔案保存的,因此每一年的養老金調整,全是參考個人檔案資料作出調整。

總的來說,你一直在江蘇支付了3年社會保險,之后加入深圳之后,現在只能根據深圳人社的APP來查詢的繳費記錄,盡管江蘇的交養老保險早已轉到深圳,但深圳人社上查不出江蘇的繳費記錄這很正常。只需辦了異地養老保險轉移,將來在辦退休累積計算繳費年限之際,在江蘇交納的3年社會養老保險都是會累積計算進去的,也不會影響個人養老保險計算。

上海戶口在外地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轉入上海工資怎么計算?社保局要辦什么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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