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加工貿易邊角料內銷申報(請教來料加工業務的全流程(從獲取資格到稅務處理完成))

时间:2024-05-19 12:50:33 编辑: 来源:

繳內銷貨物的等值價款,可以并處有關貨物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罰款或者應繳稅3倍以下、1倍以上的罰款。

(4).其他規定

1).海關對不納入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管理范圍的進口料件的管理原則如下:

對加工貿易進口輔料品種在下述范圍內的,且合同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的(含5000美元),由海關根據出口成品合同,核定輔料單耗用量,免辦手冊,不納入銀行保證金臺帳的管理范圍。口岸海關憑主管海關核定的合同驗放。

對超合同金額超出5000美元的一律使用手冊管理,但對合同金額在5000美圓以上1萬美圓以下的不納入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管理。

對評定的AA類企業不受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管理。

2).不納入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管理范圍的進口輔料的范圍

1、拉鏈;2、鈕扣;3、鞋扣;4、扣絆;5、搭扣;6、摁扣;7、墊肩; 8、膠袋;9、別針;10、大頭針;11、膠貼;12、紙貼;13、棉線;14、提幫線;15、縫紉線;16、繡花線;17、紙板;18、紙封;19、花邊;20、滾條;21、紙盒;22、鐵圈;23、D型圈;24、方型圈;25、夾子;26、膠類; 27、掛勾;28、風勾;29、衣架;30、尼龍繩;31、開線繩;32、晴綸繩; 33、鉚釘;34、汽眼;35、紙牌;36、商標;37、裝飾牌;38、電腦牌; 39、裝飾用標牌;40、各種標簽;41、電腦紙帶;42、防腐劑;43、紙樣;44、假帶;45、窗簾繩;46、花紙;47、洗滌帶;48、蝴蝶片;49、干燥劑;50、棉帶;51、腰帶;52、吊牌;53、玩具眼、鼻、頭發;54、鞋眼;55、尼龍卷;56、魔術貼;57、條型碼;58、塑料袋;59、密封圈;60、橫頭卡;61、嵌線;62、彩紙;63、汗衫邊;64、褲勾;65、珠子(結);66、拷鈕;67、膠紙襯;68、腰襯;69、說明書;70、橡筋;71、價格牌;72、品質帶;73、尺碼帶;74、珠片;75、領插角;76、紙箱;77、五金配件;78、小型生產用工具(扣摸、膠針槍)。

3).駐有海關監管人員的保稅工廠、保稅區內企業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是否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由于駐有海關監管人員的保稅工廠和保稅區是在海關實際監管下的工廠和區域,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對這些企業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4).海關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是否也要收取手續費

主管海關在辦理合同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時,不另收任何手續費。

5.加工貿易核銷

加工貿易核銷,是指加工貿易經營單位在合同執行完畢后將《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進出口專用報關單等有效數據遞交海關,由海關核查該合同項下進出口、耗料等情況,以確定征、免、退、補稅的海關后續管理中的一項業務。

(1).海關對加工貿易經營單位(包括加工貿易企業和加工生產企業)的監管要求

1).經營單位要提高依法經營的自覺性,嚴格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單獨設立帳冊,單獨堆放,嚴禁與其他料件混放。

2).保稅進口料件屬海關監管貨物,自進口之日起至加工成品出口之日止,均應接受海關監管。在監管期限內,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包括外商)不能將進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在境內出售、轉讓、調換、抵押或移作他用,不可擅自外發加工。

3).企業要安排專人(報關員或報核員)辦理合同的審批、備案、核銷以及臺帳設立和核銷手續。

4). 加工貿易企業和加工生產企業對遵守海關有關規定負有共同責任。

(2).進料加工及來料加工合同履約后,海關對剩余料件的征、免規定:

對用于加工成品必不可少的但在加工過程中并沒有完全消耗掉的仍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次品和邊角料,海關根據其使用價值分別估價征稅或酌情減免稅。對由于改進生產工藝和改善經營管理而節余的料件或增產的成品轉為內銷時,經海關審核屬實,其價值在進口料、件總值規定限額、限值內的可予免征稅。

(3).開放市、區免稅進口料件加工裝配的制成品內銷時應辦理海關手續如下:

對外開放地區使用免稅進口料件加工裝配的制成品應復運出口。前款制成品經批準轉內銷時,有關企業應當事先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按規定補辦進口手續,海關對其所含稅進口料件補征稅款。

(4).內地單位將進口料、件運入特區加工應辦理海關手續如下:

內地單位將進口料、件運入特區加工由海關核發《登記手冊》,如果在加工料、件運入特區時,貨主或其代理人不向海關申報的,其加工的成品運出特區時,海關按特區企業使用進口料、件加工成品內銷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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