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動態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內容(凱恩斯主義的對外貿易乘數理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时间:2024-06-01 04:52:50 编辑: 来源:

經發展能與外國產品競爭部門,應重點保護技術部門;對于不太重要經濟部門應低層次保護,對雖新生但并無強有力競爭部門則不需保護;根據國家特有環境和工業情況來決定采取對工業品禁止輸入或規定適當稅率辦法。對輸出加以禁止或征稅,不對自然產物輸入征稅;退稅辦法只適用于仍

然要從國外輸入的半制成品;不鼓勵為使本國工業品能在第三國競爭而使用獎勵金;課收關稅應當有一定限度:“不可使輸入和消費因此受到限制,否則不但將削弱國內生產力,而且也將使增加稅收的目的受到挫折”“如果任何技術工業不能用原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保護稅率建立起來,不能靠在20%-30%稅率不斷保護下持久存在,那就缺少工業力量基本條件”關稅保護措施實施應有步驟進行,“關稅只應當隨著國內或從國外吸引來的資本、技術才能和企業精神的增長比例而提高,只應當隨著國家對于原來專供輸出用的那些剩余原料與天然產物能夠改由自己利用的進展比例而提高。”李斯特用民族主義代替古典學派世界主義,他看到了不同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利益沖突,并分析了關稅政策對國內產業影響。不僅著眼于國際分工靜態利益,還注意到貿易對一國產業結構動態調整的影響。李斯特理論成為后來各種貿易保護主義重要理論基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實行保護貿易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源于其經濟發展內在要求,除非放棄其經濟發展。貿易保護政策是發展中國家實現工業化唯一選擇。而且其政策目標之一是糾正國際貿易中由于需求彈性不同而產生的一系列不平等因素,縮小制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因而并不會妨礙世界貿易增長速度。然而發達國家貿易保護政策對制成品保護旨在擴大制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如果發達國家對本國初級產品生產也進行保護,則進一步加重了制成品與初級產品之間不平等貿易程度。因此,不僅不是必須的,而且還會降低世界貿易規模和增長速度。如果發達國家減少或取消貿易保護政策,發展中國家出口將增加,世界貿易將會擴大。不僅如此,由于發展中國家存在較高的工業品進口需求彈性,因此,貿易形成了“互惠”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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