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外貿分批發貨怎么寫(外貿過程中分批發貨,單證需如何處理?)

时间:2024-06-02 04:35:30 编辑: 来源:

行.

一共有幾種方式吧,

1.100%前TT,這種方式很少見,如果你的客人在下單的時候給你100%TT過來,那么你走運了.這個客人應該是老客人或者金額比較小才會這么做.

2.100%后TT,這個有一定的風險性,除非是老客人,否則我們就太被動了,隨時都有可能錢貨兩空,付不付款全靠客人的信用.

3.30%前TT(作定金),70%后TT,見提單付本付款,這種是最為常見的.

LetterofCredit:信用證

信用證(LetterofCredit,簡稱L/C)是一種開證銀行根據申請人(進口方)的要求和申請,向受益人(出口方)開立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匯票和出口單據,在指定地點付款的書面保證。信用證是開證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諾,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對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證規定提供了信用證要求的單據時才能得到款項.因此信用證是銀行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于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對外開立信用證一般須經過以下幾個環節:

(1)買賣雙方就交易的商品簽定正式的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

(2)進口方根據合同規定填寫開證申請書,連同合同副本及“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提交當地外匯指定銀行,同時將信用證項下所須對外支付的資金足額存入銀行的保證金帳戶中,向銀行提出對外開立信用證的申請;

(3)如只能存入部分保證金,不足部分可向銀行申請辦理備用貸款;與銀行簽訂備用貸款合同;

(4)開證行根據申請書的內容,開立正式信用證,并通過合適的國外代理行,將信用證正本通知給出口商,同時將一份信用證副本交給進口方;

(5)銀行根據信用證的金額和期限向開證申請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信用證雖然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支付方式,但它并無統一的格式。不過其主要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大體包括:

1.對信用證自身的說明:信用證的種類、性質、編號、金額、開證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點、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證的權利可否轉讓等;

2.匯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條款等;

3.貨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運輸標志、單價等;

4.對運輸的要求:裝運期限、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運費應否預付,可否分批裝運和中途轉運等;

5.對單據的要求:單據的種類、名稱、內容和份數等;

6.特殊條款:根據進口國政治經濟貿易情況的變化或每一筆具體業務的需要,可作出不同的規定;

7.開證行對受益人和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銀行保證函L/G

銀行保證函(banker'sletterof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款。

外貿收款

外貿收款事關外貿交易活動的正常運轉,事關外貿資金流暢通的靈活性。有些外貿客戶選用對了,外貿收款的資金非常流暢到位;而有些因為做出合理性的規劃

,外貿交易的貨款遲遲不能回流,影響自身資金的周轉。有關各種外貿收款方式的利與弊在各大外貿論壇眾說分壇,在這里我只是從我的許多客戶的經歷,來談

談對于小額外貿收款平臺的選用方法。

一.看準目標客戶群體

看準目前客戶群體,選對收款方式是最重要的。例如一些payease客戶的做服飾、手表、珠寶等外貿行業的外貿客戶主要集中在歐美和中東一些國家,這些國家經

濟發展較為發達,人們整體生活水平較高,思想意識較為前衛,接受新的事物也容易,所以他們一般崇尚快捷、便利、高效、時尚的生活方式。同時他們國家信

用卡發行數量較高,幾乎每人一張含有VISA、或者是Master字樣的國際信用卡。對待這樣的目標客戶群體,一定要選用有利于他們的生活方式,例如信用卡外貿

收款,就是一種目前來說較為流行的支付方式。

二、查看自身交易單額

一般來而言,外貿交易額如果超過1500美金的話,那么選用電匯T/T、信用證T/C

等收款方式較為適合;如果你的每筆交易額在幾百美金的話,信用卡收款、

paypal、西聯等是你理想的選擇。主要由于信用證成本較高,操作較為麻煩,并

不是一個簡單的外貿商戶所能承受的,而且在整個收款時間方面也相對比較漫長

,不利于回款時間的縮短。同時國外客戶,或者是采購商一般也不會為了幾百美

元的支付,而花費他大量的時間和財力成本。

三.選用自己熟悉的收款方式

外貿收款事關自身的切身利益,如果在這一環節掉以輕心,那在整個外貿交易的

過程當中將是前功盡棄。所以選用自己熟悉的收款方式,來保證外貿收款能夠及

時有效的回流。在福步論壇上面我們看到許多的由于不熟悉Paypal外貿收款,在

注冊、提現、解凍等方面出現許多的問題,導致延長了外貿收款時間,有些甚至

外貿收款收不到的情況。出現這個原因主要是paypal的條條框框太多,所以如果

有誰知道就感覺成了專家人物。

在選收款平臺方式上,我們一般都遵循這樣一個原則“易操作、好收款、低成本

”,而小額收款方面信用卡是一種最為理想的方式,像當當的@@信用卡收款

、阿里巴巴推出的小額收款、敦煌網的在線收款等大型平臺推出的信用卡收款服

務,也恰恰說明了小額信用卡收款方面極具有發展潛力。

四.合理分散收款成本

隨著全球經濟的變化,外貿需求環境也跟著發生了極大的改變。許多中小外貿企

業之前總是靠著大單來生存,而環境的變化帶來訂單量的改變,大訂單改為小訂

單就成了當前企業的面臨的情況,但是許多的企業未能及時有效的改變外貿收款

,直接導致產品價格極也沒有什么競爭力。所以適當把傳統的收款成本,靈活轉

變、縮減成本也是一種可行的辦法。適合小訂單外貿收款方式,如信用卡收款、

paypal收款、西聯收款等方式。我曾接觸過一位做工藝品的外貿客戶,當時我們

聊的時候他告訴我單筆只是幾百美金,然后我問他用什么收款,他告訴我是用信

用證,出現這樣的選擇實在不該。所以別一味的把收款風險放在同一個菜籃,否

則將會承擔的成本將大大提高。

以上的幾種選擇方式我們可以綜合的運用,每一種收款方式固有各自的優缺點,

只要是符合自身實際的方法,加快外貿收款時間、降低外貿收款成本,最終讓外

貿收款難這個問題不在出現。

請教前輩們客戶下單后該走的外貿流程?

外貿下單后走的流程是很復雜的。

一、業務審批:

業務部收到訂單后,首先做出業務審核表。按“出口合同審核表”的項目如實填寫,盡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

審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審核后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傭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合同審批之后,將PO制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進程員跟進。

二、落實付款方式(信用證)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匯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證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客戶將款項匯至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后一定期限內匯款。

2.如果是放帳的客戶,或通過銀行D/P,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后業務員和單證員應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戶改證。

這里著重介紹信用證付款方式,落實信用證通常包括催證、審證、改證三項內容:

1、催開信用證,如果在出口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采用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開立信用證,這是賣方履約的前提。但在實際業務中,有時國外進口商在市場發生變化或資金發生短缺的情況時,往往會拖延開證。對此為保證按時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適當的時候,提醒對方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催促對方迅速辦理開證手續。特別是大宗商品交易或買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應結合備貨情況及時進行催證。必要時,也可請我駐外機構或中國銀行協助代為催證。

2、審核信用證,要著重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的保證文件,但銀行的信用保證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為條件的,所以,開證銀行的資信、信用證的各項內容,都關系著收匯的安全。為了確保收匯安全,收到國外客戶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后,應立即對其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信用證是依據合同開立的,信用證的內容與合同條款應該一致。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出現開立的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不符,為確保收匯和合同的順利執行,銀行及出口企業收到國外客戶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后,應立即對其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銀行著重審核開證行的資信能力、付款責任、索匯路線等方面的內容。出口商則著重審核信用證內容與買賣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證后,應認真審核信用證的中的有關條款,如裝運期、裝運港、目的港、結匯日期等等,尤其應注意某些特殊條款,如是否可分批裝運,是否可以轉船等等,要根據貨物出運前的實際情況決定對信用證中的有關運輸條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絕。

3、修改信用證,是對已經開立的信用證中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的行為。信用證的修改可以是開證申請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實際業務中,出口企業在對信用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核以后,當發現問題時,通常還應區別問題的性質進行處理,有的還須同銀行、運輸、保險、檢驗等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適當妥善的決策。一般說來,凡是屬于不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方針政策,影響合同履行和收匯安全的問題,必須要求國外客戶通過開證行修改,并堅持在收到銀行修改信用證通知書認可后才可裝運貨物;對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經過適當努力可以做到的,則可酌情處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證規定辦理。

在一份信用證中有多處條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見的。對此,應做到一次向開證人提出,否則,不僅增加雙方的手續和費用,而且對外影響也不好。其次,對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證修改通知書,都要認真進行審核,如發現修改內容有誤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權拒絕接受,但應及時作出拒絕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響合同的順利履行。

為防止作偽,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證條款所規定的義務,信用證的修改通知書應通過原證的通知行轉遞或通知。如由開證人或開證行徑自寄來的,應提請原證通知行證實。

對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證修改書,應立即將其與原

證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數,這樣可防止使用時與原證脫節,造成信用證條款不全,影響及時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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