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社交媒體對未來發展的影響(社交媒體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

时间:2024-06-09 05:28:43 编辑: 来源:

期之后,媒介技術仍然要受到各種社會權利因素的制約,但此時媒介技術的內在能量得到了大幅度地釋放,其對社會的作用,也從隱性轉為顯性,并逐漸在與社會的互動當中占據主導地位。在這個階段,技術對社會的影響開始超過社會對于技術的制約。二者的關系主要體現為技術決定,這個社會對技術的影響仍然存在,只不過相對于技術的主導作用而言,社會的影響成了一種能動的反作用,主要體現為通過社會的壓制因素對于技術的激進潛力進行限制。( 技術對社會的影響處于顯性狀態。)

這一階段,技術成為社會變遷的主要推動力。在兩個層面上導致社會變遷,1、在社會結構的宏觀層面上,技術是社會歷史變化的主要原因。eg.貝爾、曾田米二提出的 信息社會理論 ,認為信息技術的發展會使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使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逐漸變成信息社會。

卡斯特爾進一步提出信息社會和網絡社會的概念,認為信息生產、處理和傳送成為生產力和權力的根本來源,信息傳播技術使得網絡化成為不斷變化的、自我擴展的人類活動形式,并使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所有領域都發生變化。

2、微觀:在日常運用的技術層面上,即特定工具的日常應用層面,技術是細微而又深刻的社會心理變化的主要原因。 eg.麥克盧漢的媒介即訊息,認為媒介技術可以極大地改變人們的心理和感官,不斷的延伸人類的感官,塑造人類的心理結構。

技術對社會的決定作用還表現在技術與社會需求的關系的轉變上,當人類某方面的基本需求,通過某種技術得以滿足之后,技術將反過來成為刺激人新的欲望和需求的動力之一。(技術也會驅動社會需求。)

技術擴散的前提:技術擴散到一定程度上,技術的主導作用才能發揮出來。(美國傳播學家 羅杰斯在其創新的擴散理論 中提出在起飛點后才能發揮作用)

過時期:當某種技術逐漸過時無法滿足新的社會需要的時候,社會的力量又一次超過了技術的力量,迫使過時技術做出改進,否則便將其淘汰。在這階段技術和社會之間的關系又回歸了社會決定。某項技術因為逐漸過時而轉向了社會邊緣,對社會的影響大大減弱。同時,新的社會需要又促使新的技術原型浮出水面,被社會采納,接受,廣為擴散,于是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技術演變。 (技術過時,社會的力量迫使技術發生改善,否則將其淘汰。新的社會需要會促使新技術的產生。)

社會的決定力量在這階段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新的社會需要對于新技術的刺激,可以把它稱之為喜新,因為當人們有了新的需求的時候當然需要發明新的技術來滿足這種需求,但同時與舊技術有千絲萬縷聯系的社會,各種因素對于潛在新技術的采用會產生一種延緩作用,這是我們講的戀舊,所以在最后這樣一個過時期階段,我們會同時看到 喜新和戀舊 的現象。(該時期會有喜新和戀舊兩種現象。)

威廉斯:這些權力因素從來不能控制全局,也不能全部預測整個復雜活動的結局,限制之下總有空間可以轉圜,壓力之下存有反抗的余地。

社交媒體的發展歷程

社會化的互聯網生活已經在一小批互聯網Geek中成熟發展起來,尤其是每天泡在Twitter上的“推客”們,每天孜孜不倦地推送各種新奇好玩的想法,網站,新聞,音樂,視頻的鏈接,這些“推特”(Tweet)消息被一級一級過濾轉發(RT,ReTweet),迅速傳遍了全球。一個最好的案例就是2009年3月25日上線的陌生人聊天網站,在Twitter老用戶Veronica的Tweet下,如坐上了火箭,20天達到15萬的日獨立訪問IP 。

可能很多人并不理解Twitter存在的理由,更不理解Google和Facebook為什么都要收購Twitter,最不可理解的是Twitter創始人Evan Williams和Biz Stone拒絕了Google和Facebook的開價(Facebook開價5億美金)!(備注:Twitter兩位創始人曾將Blogger賣給谷歌)

只有Twitter上的Heavy user(重度用戶)才能真正理解Twitter對他們生活,工作帶來的影響,這些人才是Social media最早,最資深的一批實踐者,他們中Follower數超過1000的“推客”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博客,這部分人不在少數。真正在使用Twitter的推客(而非測試玩家)都知道,Twitter上傳播的消息主要是推客自己在網上看到的新奇事物或者自己寫的博客的標題和鏈接,當然也包括少量的個人突發奇想短語。但是細心的用戶一定會發現,超過1000個Follower的推客一定是有“料”的,如果一個人僅僅是不停地在Twitter上發發牢騷,罵罵鄰居,或者記記流水帳,那么根本沒有人愿意Follower他/她。

很多Twitter的Heavy user同時也Follow了很多其他推客,少則上百,多則成千(一點都不稀奇)。以我為例,我在Twitter上活躍的比較晚,大概是2009年4月15日左右開始活躍起來,還不如我寫了四年的博客,已經超過了1000多位訂閱讀者。但是就這短短的一個星期,我通過積極的Tweet一些有趣有價值的信息,以及我的博客內容和思考,快速積累了250多個Followers,同時我也Follow了將近400多個推客,這些人帶給我的就是平均每秒鐘刷新一條Tweet,理論上我是無法全部看完的,只能在空閑的時候走馬觀花掃描一些關鍵字,個別感興趣的點開信息中的Tiny URL自己閱讀一番;也可能直接RT一些特別好玩的信息;還有就是重點關注一下回復給我的信息 @betashow ,絕大部分信息錯過了就錯過了,但是真正有價值或者好玩的信息,一定會被別的朋友反復RT,直到我看到,所以錯過的也無所謂。

推客們總能在第一時間看到很多最新的報道,從互聯網新奇網站上線到Susuan Boyle一唱成名,再到市政府著火……但是代價也很大,因為推客成癮,需要投入大把的時間來“經營”,很多推客自己也會禁不住抱怨一把“Twitter占據了我們太多時間”,然后呢,繼續Tweet……我們對Twitter是即愛又恨……

像我們這樣的生活在Social media之中的人,除了Twitter,另外普遍都會用的就是Facebook,Linkedin,Wealink, Blog,Flickr,ipai,深受社會化網站和媒體的影響,對其有著切身的體會。

我提到的這些服務都可以籠統地歸類為“社交網絡(SNS)”。社交網絡對個人而言,是一項“服務”,一項用以跟老朋友互通有無,保持聯系,拉近距離的網絡服務;一項拓展關系網,結交志同道合的朋友的 “服務”,這些服務帶領我們進入了數字化的“泛社交時代”。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社交網絡(SNS)”也可以是一種媒體,因為在這個網絡平臺上,無數的信息被網絡中的節點(人)過濾并傳播著,有價值的消息會被迅速傳遍全球,無價值的信息則會被人們遺忘或者只能得到小范圍的傳播。這就是我們近幾年剛聽到的新名詞:“社會化媒體(Social Media)”,下面我們來看看Wikipedia上對于Social Media的標準解釋:

Social media is information 買粉絲ntent created by people using highly accessible and scalable publishing technologies. At its most basic sense, social media is a shift in how people dis買粉絲ver, read and share news, information and 買粉絲ntent. It's a fusion of sociology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ing monologue (one to many) into dialog (many to many) and is the democratization of information, transforming people from 買粉絲ntent readers into publishers. Social media has be買粉絲e extremely popular because it allows people to 買粉絲nnect in the online world to form relationships for personal and business. Businesses also refer to social media as user-generated 買粉絲ntent (UGC) or 買粉絲nsumer-generated media (CGM).

相對于SNS來說,Social Media是個更為廣泛的概念,而Social Media是基于SNS,Blog,Mini-Blog,BBS,IM,Email等一系列基于互聯網的信息傳播工具(技術),并且由無數個節點(人)根據自己的專業,喜好,價值觀等過濾加工后進行傳播的。所以SNS相對更為狹義,只是Social Media中的一個新興崛起的傳播平臺(技術?工具?手段?)。所以我這個SNS從業人員也只能淺談一下Social Media,更深入的探討需要來自傳統媒體,博客服務提供商,Email服務提供商,IM服務提供商,迷你博客服務提供商以及社交網絡等多個領域的專家及綜合人才來深入研究,更重要的是本人要有豐富的社會化傳播經驗,比如在Twitter上有上萬個Follower(這絕對是無法逾越的經驗門檻,如何在 Twitter上發展到Follower?),這方面我推崇一個推客,@Mashable,他在Twitter上有 479,241 Followers,這個推客已經是公司化運作(Social Media Guide),除了做一些Social Media的研究之外,就是幫助一些巨頭做Social Media營銷的嘗試,應該算是專業的Social Media顧問。通過他們發表的文章,我學習了很多,所以也推薦感興趣的朋友們參考。

可以這么假設,如果Mashable的CEO Pete Cashmore(@mashable Twitter帳號的實際管理者)不小心發現了你的產品,試用過感覺良好覺得值得Tweet一下的話,理論上就會有47萬個Social media的Geek看到,其中一部分就會參與體驗并ReTweet,還有不少人會寫一篇常常的文章發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又有人會看到并在Twitter 上推一把,到Facebook分享一把,或者自己也用完寫一篇博文……如果一個產品本身設計的足夠有吸引力,那么從此就會引爆流行!如果這個產品設計的差強人意,那么理論上Pete Cashmore這樣的人也不會幫你“推一把”。

當然,Pete這樣的超級意見領袖在Twitter有不少,一個有價值的信息如果能到達一位這樣的推客,那就等著引爆吧。但最關鍵的核心還是我曾經問過的那句:“是誰把Omegle告訴了Veronica”?

這是最核心的問題,因為理論上只要能到達,就一定能引爆。

到底如何到達呢?我在上一篇文章介紹了Traffic Exchange這樣一個產品,這只是Omegle案例上的一例,也帶有一絲運氣,所以并不能用來參考設計你公司的產品和社會化傳播策略。

足夠有吸引力的產品(或者一次營銷推廣策劃),一定要有特別之處,Veronica這樣的人只會推一種信息,那就是他/她認為“對他/她的Followers有價值的信息”,所以產品或者策劃要讓這些假設能夠到達的引爆者心甘情愿主動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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