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海外資產轉移回國詐騙案例(金宇中的個人經歷)

时间:2024-05-15 09:57:12 编辑: 来源:

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嫌疑人案發前為獲得資產轉移機會而轉移資產的行為是否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犯罪對象是犯罪所得贓物,即通過犯罪手段取得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和物品等,否則,就不構成本罪。

該罪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收購或代為銷售贓物的行為。

該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即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代為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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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野資產的耿夢飛、樊帆把詐騙出借人的款轉移了嗎?

目前還沒清楚,不過有法院會進行偵查

所說的“洗錢”是怎么一回事?

“洗錢”一詞是個外來詞匯。上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幫的一個金融專家購買了一臺投幣式洗衣機,開了一個洗衣店。然后,在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就把其他通過賭博、走私、勒索獲得的非法所得贓款加入其中,再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稅務局扣除其應繳的稅款外,剩下的其他非法所得錢財就成了合法收入。這就是“洗錢”一詞的來歷。

“洗錢”正嚴重侵蝕中國經濟基礎

不管是轉移非法所得,還是逃避管制,地下“洗錢”正在嚴重侵蝕著中國的經濟基礎。有專家說,腐敗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社會污染,而“洗錢”正在助長這種污染。“洗錢”活動之所以猖獗,究其根源,撇開其他因素不談,起主導作用的財界和政界代表人物腐敗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腐敗不但需要“洗錢”,有時還保護“洗錢”。

早在2001年1月,新華社就曾報道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已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案值大、身份高的貪官大多逃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據人民日報報道,去年4月,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和外孫,先到新加坡,后逃到美國。楊秀珠在紐約黃金地段置辦了至少5處高級房產。

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腐敗分子利用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局面,通過身份轉換達到洗錢的目的。有關經濟專家把中國的幾種洗錢方式歸結為:

一家兩制

利用皮包公司來洗錢。有些腐敗官員,為將“黑錢”洗白,就搞“一家兩制”,自己在臺上利用權力撈錢,老婆孩子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或是先撈錢后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后,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

紅旗出版社副社長、中國隱性經濟問題專家黃葦町教授說,一些國企老總搞代理人企業,通過與之簽訂及履行合同的方式化公為私,最常見的洗錢方式。

“我最近便接觸一個這樣的案子。國有單位負責人和自己親屬的私營公司簽訂合同,明明只需很少錢就能辦成的事,卻約定付出很大一筆錢。然后又從該公司賬戶打出幾十萬元用于私人用途。案發后,幫助洗錢分贓的親屬自己都明白有罪,已東藏西躲一年多,但檢察院至今還打不定主意是否對他立案。理由是現在講各種經濟主體一律平等,誰規定不能和私營公司做買賣?誰能說出高科技企業的利潤率該是多少?”

“既然有合同,就不好認定多付的錢是貪污還是利潤。還有,這類私人公司賬戶經常有不同來源的多筆錢進進出出,你怎么認定轉出去私人用的錢就來自那筆打人的公款,而不是親屬的贈予?這樣即便反貪部門立案了,誰敢說到起訴部門,到法院就過得了關?”

類似現象盡管在別的一些市場經濟國家也存在,但相比較而言,它更是一種帶有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是在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出現的。

要識別這些洗錢術也不難,就是他們或他們的親屬子女下海后,一般都沒有“嗆水”的,無論是辦個體私營企業,還是炒股、炒期貨,不管實際上是賺了還是賠了,或者只賠不賺,一般都會宣傳自己“大發特發”。他們與有些惟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而是惟恐別人不知道自己賺了錢。因為前者的目的是偷漏稅,而他們是要給已到手的黑錢找個說法。例如,不久前破獲的上海鳳凰日化公司的“群蛀”案件,14個犯罪嫌疑人在外辦私營企業的就有6個,接近一半。

私人股份

通過股金紅利來洗錢。有些金融、國有企業領導人,借企業改制之機,將國家財產“私人股份”化,以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金融領域是洗錢犯罪的重災區。近日,不斷有金融領域洗錢的黑幕被曝光。尤其是河北省證券登記公司集體洗錢740萬的案件,更令人瞠目。

據《是與非》雜志報道,河北省證券登記公司是家正處級金融企業,有職工25人。公司總經理王栓銀是個資深的金融專家,在他的帶領下憑借向銀行拆借資金、向證券公司申購原始股等壟斷性經營優勢,公司“效益”突飛猛進,到1998年下半年,賬面資金已累計達到3000萬元。

經過“領導集體研究”,他們把這3000萬元資金打到了賬外賬上,變成了公司的“小金庫”。1999年底,社會上風傳國家要全面放開證券登記市場,這對于現有的證券公司來說,是嚴峻的挑戰。這時,如何處理3000萬元的“小金庫”成了公司的焦點議題。應群眾的“強烈要求”,總經理王栓銀順應“民意”,與兩位副總商議后,決定“分給”大家一些錢。為把錢分得“名正言順”,王總經理又和部門經理開會研究,最后定下洗錢密笈——集體炒股分紅、給大家保險再退保的“分錢大法”。他們先把64萬元集資款以“王少珍”的名義投入股市作為幌子,然后從“小金庫”取出數百萬也存入“王少珍”的賬戶作為所謂的炒股紅利。

2000年3月24日,公司以集體炒股分紅利的名義,開始了第一次瓜分國有資產的行動。從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他們先后私分所謂的集資“紅利”48次,總額達550萬元。再加上保險退保等洗錢手段,他們就集體瓜分國有資產達740萬元。

藥業巨貪、原南京金陵制藥集團董事長江中銀,也是一個洗錢高手。1996年5月,金陵制藥集團所屬華東醫藥公司與北京某藥業公司合資成立了“金保康”藥業有限公司。華東醫藥公司占股70%,江中銀任該公司的董事長。后來,他又先后在河北、河南等地開辦了“金保康”分公司。

江中銀對“金保康”格外關照,按優惠價批發給其脈絡寧,每盒讓利13元。脈絡寧本來就暢銷,在加上江的格外厚愛,“金保康”財源滾滾、利潤豐厚。僅鄭州的“金保康”一年就實現利潤2200萬元。可他知道“金保康”的錢再多也姓“國”,而不姓江。1997年,為“名正言順”地占有這塊國家的“肥肉”,江中銀借企業改制之機,先是自己帶頭以別人的名字,在云南成立了紫龍商貿有限公司,后又千方百計使兩個大股東先后撤股,并隱瞞截留了469萬元經營利潤。

1999年3月,紫龍公司和江的小兒子江浩所開的藥業公司全面進軍“金保康”,并分別占有股份40%和30%。這樣,雖然“金保康”名稱未變,但該公司截留的469萬元的利潤,通過紅利形式變成了江中銀一伙的“合法收入”。

跨國洗錢

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關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轉存贓款并“洗白”。在境外轉存贓款并“洗白”在近年也有上升趨勢。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中國銀行副行長張燕玲分析稱,中國國際收支“凈誤差與遺漏”項每年都有幾百億美元,近年來總和已達數千億美元,這其中洗錢所導致的資金外流數額占相當大的比重。

張燕玲說,在中國,貪污腐敗和洗錢犯罪有著密切的關聯,從一些已經暴露的案例看,腐敗分子侵吞社會財富的途徑為:把貪污腐敗得來的錢轉移至境外,再利用我國對外資的優惠政策,以外商身份回國投資。這樣形成一個權利與金錢相互依存、理應外合的洗錢鏈,最終形成對國家和社會財富的循環侵占。

貪官洗錢不完全統計

貴州省原交通廳長盧萬里,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操作”貴州省用于修建公路等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國債資金,6年間貪污受賄6000多萬元。盧還涉嫌將大量公路工程交其親屬開辦的“空殼公司”,涉案違紀違法金額上億元。2002年4月,國際刑警中國中心局將盧緝拿歸案。(新聞來源:《檢察日報》)

河南省兩位廳級干部竟在短短一年間相繼出逃。2001年5月,曾任漯河市委書記、時任省政府設在香港的預港公司董事長程三昌,攜巨款和情婦逃往新西蘭定居。據了解,程通過各種途徑轉往國外的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另一個是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攜公款外逃美國,與早已在美國的妻兒老小“團聚”。(新聞來源:《南方周末》)

胡長清和成克杰都屬于此類。成克杰的巨額贓款都轉移到香港情婦名下或存到境外銀行里。胡長清全家都辦了化名身份證及因私出國護照,準備送孩子留學,妻子陪讀,沒辦成又籌劃讓他們辦投資移民。自己則把假護照揣在身上,準備一有風吹草動立馬出走。如果警方的動作晚一點,很可能人去樓空。(新聞來源:《羊城晚報》)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也涉嫌洗錢。從1993年開始,許超凡利用職務之便,假借開平中行客戶名義,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并導致虧損1億多美元。之后3個人又聯合起來,先后從聯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并轉至設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他們將大部分資金非法轉移到香港后,或購買房地產,或炒賣外匯、股票,或到賭場揮霍,或通過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他們僅在香港就瘋狂購房置業達13套之多,市值數億港幣。為了轉移資金,他們設計了非常復雜的洗錢程序,先由內地轉往香港,在香港設立公司洗黑錢,再流動到加拿大、美國。就在2001年10月15日從香港出逃的那天,他們還從香港向國外賭場賬戶轉移了800多萬美元。(新聞來源:新華社)

金宇中的個人經歷

僅用了32年時間就把“大宇”發展為僅次于現代集團的韓國第二大企業,世界20家大企業之一,資產達650億美元。在一代人的心目中,金宇中及其大宇集團是韓國的象征。在韓國陷于金融危機的1997年,金宇中甚至仍能借危機使大宇由排位第四提升到第二,被美國《財富》雜志評為當年亞洲風云人物。1997年,“大宇”破產。1999年金宇中悄然逃到國外避難。2005年回國接受調查,2006年獲刑8年半,后因健康狀況緩刑,此后得到時任總統盧武鉉特赦。2008年再次因為隱匿資產獲刑18個月,緩刑兩年。

2002年春節剛過,還沉浸在節日氣氛中的韓國人不得不面對一個驚人而殘酷的現實,他們引以為驕傲的民族企業家金宇中,竟成了韓國歷史上最大一宗經濟犯罪的嫌疑犯。整個韓國輿論都為之嘩然。而韓國檢察廳在調查中發現,在1997年10月至1999年8月期間,金宇中通過偽造盈利假賬,集資貸款200多億美元,轉移到他在英國的秘密賬戶上,從而一手導演了全球頭號會計詐騙案。

從全國人為之驕傲的人民企業家到全球頭號詐騙犯,從全球500強企業之一到今日負債累累、不得不破產的命運,金宇中引起了所有人的興趣,更是成為商界的一個典型案例。 1936年12月19日,金宇中生于韓國大邱的一個書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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