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濰坊年貨博覽會(奉節的春節習俗)

时间:2024-06-02 05:40:23 编辑: 来源:

,周朝定在十一月初一,秦朝定在十月初一。到西漢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漢武帝接受司馬遷等人的建議使用《太初歷》,恢復了夏歷即農歷,以正月為歲首,把二十四節氣訂入歷法。后來歷朝歷代雖對歷法有過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歷》為藍本,以夏歷的孟春正月為歲首,正月初一為元旦、元日,即新年的第一天。

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清朝統治被推翻,孫中山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召開會議,討論歷法問題。會上達成了“行夏歷,所以順農時;從西歷,所以便統計”的共識,決定使用公歷,把公歷1月1日定做“新年”,把農歷正月初一稱做“春節”,但并未正式命名和推廣。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使用“公歷紀年法”,將公歷1月1日定為“元旦”,把農歷正月初一定名為“春節”,并規定春節放假三天,讓人們熱烈地慶祝農歷新年。

在兩千多年的歷史進程中,我國的新年禮俗經歷了萌芽、定型、裂變、轉型的發展過程。

先秦時期,新年習俗處于萌芽階段。此時的慶祝活動主要是在一年農事完畢之際,為報答神的恩賜而舉行的“臘祭”。《詩經·七月》中記載了西周時期舊歲新年交替時的節慶風俗。詩中所謂“朋酒斯享,日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觥,萬壽無疆”,是說人們將美酒和羔羊奉獻給諸神,以酬謝一年來神的保佑和賜福。這時的歡慶活動因各牗諸侯牘國采用的歷法不一樣而沒有統一的日子,大致在冬天農閑之際,它是后來新年習俗的雛形。

新年習俗定型于漢代。經過戰國和秦朝末年的社會大動蕩后,西漢初期推行“休養生息”政策,社會生產得到了恢復和發展,社會秩序比較穩定,人們的生活情趣高漲,一系列節日習俗形成了。《太初歷》推行后,歷法長期穩定,正月初一作為新年的日期也因此得到確立。這樣一來,原來各地區分別在冬末春初不同日子舉行的酬神、祭祀和慶祝活動便逐漸統一在農歷正月初一這一天進行。隨著社會的發展,從漢朝到南北朝,正月初一過新年的習俗愈演愈烈,燃爆竹,換桃符,飲屠蘇酒,守歲卜歲,游樂賞燈等活動都已出現,新年成為我國第一大節日。

新年習俗在唐代發生裂變。唐朝是思想文化昌明的時代,同時也是內外文化交流頻繁的時代,新年習俗漸漸從祈報、迷信、禳除的神秘氣氛中解放出來,轉變成娛樂型、禮儀型節日。元旦的爆竹不再是驅鬼辟邪的手段,而成了歡樂、喜慶的方式;慶祝新年的重點由祭神轉向了娛人,轉向了人們自己的娛樂游藝,享受生活。所以,可以說,也只有在唐代以后,新年才真正成為普天同慶,億民歡度的“佳節良辰”。

新年習俗到明清時期轉型。這種轉型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禮儀性、應酬性加強。人們在新年相互拜謁,達官貴人互送名帖,或者登門叩拜;平民百姓也講究“禮尚往來”,饋贈禮品,互相拜年。二是游藝性進一步加強。新年期間,玩獅子,舞龍,演戲,說書,高蹺,旱船等各種娛樂活動五彩繽紛,絢麗奪目。北京人逛廠甸,廣州人游花市,蘇州人聽寒山寺鐘聲,上海人游城隍廟……各地游藝活動自具特色,各種娛樂活動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這時的新年習俗將中國傳統文化完美地融合起來,成為集中展示我國幾千年風俗文化的民俗博覽會。

兩千多年的歷史,中國的新年風俗盛行赤縣神州,滲透到了每個人的生活之中,也鑄造了每個炎黃子孫的靈魂。過大年,每到陰歷年底趕回家與親人團聚,祭祖宗,吃餃子,拜年,賞燈,這些已成為炎黃子孫共同的習慣。

中華過年習俗還輻射到周邊其他國家,如日本、越南、朝鮮、韓國等國家,他們與我們以相似的方式慶祝新年。

中國新年的日期,在各朝代并不相同。夏朝定在一月初一,商朝定在十二月初一,周朝定在十一月初一,秦朝定在十月初一。到西漢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漢武帝接受司馬遷等人的建議使用《太初歷》,恢復了夏歷即農歷,以正月為歲首,把二十四節氣訂入歷法。后來歷朝歷代雖對歷法有過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歷》為藍本,以夏歷的孟春正月為歲首,正月初一為元旦、元日,即新年的第一天。

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清朝統治被推翻,孫中山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召開會議,討論歷法問題。會上達成了“行夏歷,所以順農時;從西歷,所以便統計”的共識,決定使用公歷,把公歷1月1日定做“新年”,把農歷正月初一稱做“春節”,但并未正式命名和推廣。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使用“公歷紀年法”,將公歷1月1日定為“元旦”,把農歷正月初一定名為“春節”,并規定春節放假三天,讓人們熱烈地慶祝農歷新年。

在兩千多年的歷史進程中,我國的新年禮俗經歷了萌芽、定型、裂變、轉型的發展過程。

先秦時期,新年習俗處于萌芽階段。此時的慶祝活動主要是在一年農事完畢之際,為報答神的恩賜而舉行的“臘祭”。《詩經·七月》中記載了西周時期舊歲新年交替時的節慶風俗。詩中所謂“朋酒斯享,日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觥,萬壽無疆”,是說人們將美酒和羔羊奉獻給諸神,以酬謝一年來神的保佑和賜福。這時的歡慶活動因各牗諸侯牘國采用的歷法不一樣而沒有統一的日子,大致在冬天農閑之際,它是后來新年習俗的雛形。

新年習俗定型于漢代。經過戰國和秦朝末年的社會大動蕩后,西漢初期推行“休養生息”政策,社會生產得到了恢復和發展,社會秩序比較穩定,人們的生活情趣高漲,一系列節日習俗形成了。《太初歷》推行后,歷法長期穩定,正月初一作為新年的日期也因此得到確立。這樣一來,原來各地區分別在冬末春初不同日子舉行的酬神、祭祀和慶祝活動便逐漸統一在農歷正月初一這一天進行。隨著社會的發展,從漢朝到南北朝,正月初一過新年的習俗愈演愈烈,燃爆竹,換桃符,飲屠蘇酒,守歲卜歲,游樂賞燈等活動都已出現,新年成為我國第一大節日。

新年習俗在唐代發生裂變。唐朝是思想文化昌明的時代,同時也是內外文化交流頻繁的時代,新年習俗漸漸從祈報、迷信、禳除的神秘氣氛中解放出來,轉變成娛樂型、禮儀型節日。元旦的爆竹不再是驅鬼辟邪的手段,而成了歡樂、喜慶的方式;慶祝新年的重點由祭神轉向了娛人,轉向了人們自己的娛樂游藝,享受生活。所以,可以說,也只有在唐代以后,新年才真正成為普天同慶,億民歡度的“佳節良辰”。

新年習俗到明清時期轉型。這種轉型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禮儀性、應酬性加強。人們在新年相互拜謁,達官貴人互送名帖,或者登門叩拜;平民百姓也講究“禮尚往來”,饋贈禮品,互相拜年。二是游藝性進一步加強。新年期間,玩獅子,舞龍,演戲,說書,高蹺,旱船等各種娛樂活動五彩繽紛,絢麗奪目。北京人逛廠甸,廣州人游花市,蘇州人聽寒山寺鐘聲,上海人游城隍廟……各地游藝活動自具特色,各種娛樂活動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這時的新年習俗將中國傳統文化完美地融合起來,成為集中展示我國幾千年風俗文化的民俗博覽會。

兩千多年的歷史,中國的新年風俗盛行赤縣神州,滲透到了每個人的生活之中,也鑄造了每個炎黃子孫的靈魂。過大年,每到陰歷年底趕回家與親人團聚,祭祖宗,吃餃子,拜年,賞燈,這些已成為炎黃子孫共同的習慣。

中華過年習俗還輻射到周邊其他國家,如日本、越南、朝鮮、韓國等國家,他們與我們以相似的方式慶祝新年。

春節是中國最富有特色的傳統節日。它標志農歷舊的一年結束、新的一年已經開始。人們將告別寒冷單調的冬季,迎接生機盎然的春天。

“年”的甲骨文寫法為上面部分為“禾”字,下面部分為“人”字。金文的“年”字也與甲骨文相同也從禾、從人。小篆的“年”寫作“上禾下千”,《說文解字·禾部》:“年,谷熟也。從禾,從千聲。”小篆將“人”字訛變為“千”了,因而許慎用了此說,而“千”字本為有飾的人,此解也并不矛盾。(陳初生《金文常用詞典》)我們知道,舊石器時代的原始人主要靠漁獵和采摘野果生存,到了新石器時代,開始進入了農業種植和畜牧飼養的新時期。“禾”是谷物的總稱,不能錯解僅為“小麥”。年成的好壞,主要由“禾”的生長和收成情況來決定,而現在已發掘出來的甲骨文中的“禾”字,幾乎都是看上去沉甸甸地被壓彎了腰,可見它象征著取得谷物生產的大豐收。“年”字下面的“人”字又作何解釋呢?從甲骨文看,“年”字好象是人頭上頂著沉甸甸的谷子的樣子。

春節原名“元旦”,隋代杜臺卿在《五燭寶典》中說:“正月為端月,其一日為元日,亦云正朝,亦云元朔。”“元”的本意為“頭”,后引申為“開始”,因為這一天是一年的頭一天,春季的頭一天,正月的頭一天,所以稱為“三元”;因為這一天還是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所以又稱“三朝”;又因為它是第一個朔日,所以又稱“元朔”。

宋吳自牧在《夢梁錄》中解釋:“正月朔日,謂之元旦”。《說文解字》中對“旦”字的解釋為“從日見一上,一,地也。”表示太陽剛剛從地平線上升起,就是早晨的意思。因為它分別表示一年的第一個早晨,正月的第一個早晨,所以稱“元旦”和“正旦”。

除上述稱謂外,春節還稱“開年”、“開歲”、“芳歲”、“華歲”等,在諸多稱謂中以稱“元旦”最普遍,時間最長久。

因各朝代歷法不同,元旦所在的季節也不同。中國古代的歷法是陰陽合歷,需同時考慮到太陽和月亮的位置,故確定元旦時,需首先確定它在某個季節,然后再選定與這個季節相近的朔月作為元旦。由于一歲與12個陰歷并行不相等,相差約11天,故每隔3年需設置一個閏月來調整季節。中國上古的天文學家曾想出一個簡便的方法來判斷月序與季節的關系,這就是以傍晚時斗柄的指向定月序,稱之為十二月建。從北方起向東轉,將地面劃分為12個方位,傍晚時斗柄所指的方位,就是該月的月建,其子月、丑月、寅月分別相當于十一、十二、正月。

中國是個古老的多民族國家。不同的歷史時期的不同的民族都曾經根據自己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確定過自己的元旦,即改為“正朔”,改正月初一的時間。顓頊帝和夏代都以孟春正月為元,即使用建寅的夏歷,以農歷正月初一為元旦;商代使用殷歷,殷歷建丑,以農歷十二月初一為元旦;周代使用周歷,周歷建成子,以農歷十一月初一為元旦;秦代使用秦歷,秦歷建亥,以農歷初一為元旦;西漢前期仍然使用秦歷,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104年)改用司馬遷、洛下閎創制的太初歷,又重新使用建寅的夏歷,以農歷正月初一為元旦。以后除王莽和魏明帝一度改用建丑的殷歷,唐武后和肅宗時改用建子的周歷外,各朝代均使用夏歷至清朝末年。

“春節”這一詞,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還有不同的特指。漢朝時,人們把二十四節氣的第一個立春稱“春節”。南北朝時,人們把整個春季叫“春節”。

辛亥革命勝利后,南京臨時政府為了“順農時”和“便于統計”,規定在民間使用夏歷,在政府機關、廠礦、學校和團體中實行公歷,以公歷的元月一日為元旦。但一般人稱公歷元月一日為“陽歷年”,仍把農歷正月一日初一稱“元旦”。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使用世界上通用的公歷紀元,把公歷即陽歷的元月一日定為元旦,為新年;因為農歷正月初一通常都在立春前后,因而把農歷正月初一定為“春節”。

春節一般指除夕和正月初一。但在民間,傳統意義上的春節是指從臘月初八的臘祭或臘月二十三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為高潮。

在春節這一傳統節日期間,我國的漢族和大多數少數民族都有要舉行各種活動以示慶祝。這些活動均以祭祀神佛、祭奠祖先、除舊布新、迎禧接福、祈求豐年為主要內容。活動豐富多彩,帶有濃郁的民族特色。

清人吳曼云《壓歲錢》的詩中云:“百十錢穿彩線長,分來再枕自收藏,商量爆竹談簫價,添得嬌兒一夜忙”。詩中嬌兒得壓歲錢的形態,很是可愛。

民間傳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雖然只是迷信,但在此,我們仍懷有這樣的心意,希望我們的小寶寶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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