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訂閱 英文縮寫是什么國家機關(什么叫做直銷)

时间:2024-06-02 08:00:24 编辑: 来源:

商店或進行其它商業投資等,通常得投入大筆費用,而且投資人必須承受巨大的虧損風險。

直銷提供的便利性與服務,造福了廣大的消費者,包括有人親自示范與說明產品、送貨到家、提供產品滿意保證等等。此外,對于擁有傳統零售商所沒有的創新或特殊產品,或無法負擔龐大廣告與促銷費用以便在零售商店上架的公司來說,直銷也提供了另一種銷售管道。直銷強化了經濟體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構,也提供了消費者便利的高品質產品來源。

2) 多層次直銷的定義

(1)定義:

多層次直銷(multilevel marketing)制度是直銷業中很重要的一種行銷手法,又稱為“網絡行銷”(買粉絲work marketing)、“結構行銷”(structure marketing)或“多層次直銷”(multilevel direct selling)。此一制度行之有年,已證明是能夠成功而有效地將產品與服務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并使獨立銷售人員或直銷商獲得利潤的方法。

(2)多層次直銷的最佳定義是一種直銷獎金制度。直銷人員有兩種取得獎金的基本方法:

第一,直銷人員可以經由銷售產品及服務給消費者而獲得零售獎金;

第二,他們可以自直屬下線的銷售額或購買額中賺取傭金,也可自直屬下線之再下線組織的總銷售額中賺取傭金。因此,多層次直銷提供直銷人員獨立創業的機會,不但銷售產品及服務給消費者,也發展及訓練下線組織從事直銷事業。

(3)合法的多層次直銷,具有四項容易辨識的共同特色:

多層次直銷公司的加入費用通常極低。一般而言,加入者僅需購買創業資料袋、銷售輔助用品或示范工具箱即可。直銷公司時常以非營利的方式,提供資料給新加入者。新加入者可享有一段猶豫期,利用在此期間,重新考慮自己的決定,若是決定退出,可以要求退還加入費用。

A. 層次直銷公司極不鼓勵囤積過量的產品,直銷人員可將未使用過、仍可銷售的商品退還給公司,并獲得不低于直銷價格90%的退款。

B. 層次直銷公司的重心,在于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它們以產品品質優異著稱,且因而廣受推崇,同時提供消費者滿意保證或猶豫權,不滿意的消費者可將產品退還給公司,并獲得合理的退款或可換購 其它產品。

C. 層次直銷公司會避免夸大直銷人員的收入。任何與收入相關的說明,都必須以事實根據為基礎。

3)金字塔式銷售定義(編者注:金字塔式銷售即俗老鼠會):

(1)定義:

金字塔式銷售(pyramid selling)是一種騙局。其架構為:由所謂某“投資”或“買賣交易”辦法之推廣組織,利用幾何級數的方式,賺取加入這些辦法的新成員所繳交的費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國司法單位所發現的許多相關的詐騙方式,名稱琳瑯滿目,包括“連鎖信”(chain letters)、“滾雪球”(snow balls)、“連鎖式銷售”(chain selling)、“金錢游戲”(money games)、“推薦式銷售”(referral selling)、“投資樂透抽獎”(investment lotteries)等等如(譯注:或如臺灣的“老鼠會”(rat club)。

因此,這種組織的有效獎勵方式是來自于增加新會員(新下線)及其投資,而非來自于銷售和配銷真實的商品給實際使用或消費這些商品的人。它并沒有實際買賣真實產品或服務的行為發生,而基本上是一種財富從新下線流向該組織創辦者的內部重分配現象。這套架構并不能發揮合法的商業機制;其唯一進行的「買賣」實際上所換取的是架構中新下線的權益,以及新下線入會費(或所謂投資)的重分配。

金字塔式銷售法在商業性方面并不求永續經營,因為他們基本上假定會有源源不絕的新人進來,而且都會愿意支付入會費,然后會因后繼加入、并且跟他們同樣這幺做的新人而致富。然而,由于實際上他們所能征召的新人有限,后來加入的新人便以等差級數的程度,而較介紹他們進來的人有越來越少的機會獲利致富。因此,這類組織往往都為期不久,而那些最后加入的人等于沒有機會回收他們的入會費,更不用說要從這種架構中獲利了。

早期的金字塔式銷售法由于缺乏有形的產品,因此隨時可以讓人辨識出來,而且也都能用法律禁止。然而,后來的詐騙組織卻辯稱他們是個真正在經營多層次直銷的企業,確實有「銷售」商品和服務,企圖以此欺騙大眾,規避訴訟。當然,多層次直銷是一種備受肯定的銷售方式,它是透過一個獨立經銷人員網絡,讓直銷人員因為銷售產品給消費者(包括加入這種銷售辦法的人)而獲利的方式。

若是仔細檢視金字塔式銷售法所謂的「產品」,往往會發現它們并不具有真正的市場價值。這是因為那些產品通常都只是些「噱頭」,例如某某證書、假的訓練計畫或雜志訂閱辦法、虛幻的折扣,或是定價過高而功效極低的「神奇」療方,諸如此類。新進人員往往被迫要「投資」大量購 買這些產品,卻沒有確實的可能性來把這些產品銷售給真正的消費者(或退貨還款)。然而,他們投入的金錢卻成了誘使他們加入的人的豐厚收入。

(2)下列幾點要素可清楚劃分合法之直銷事業與非法之金字塔式銷售的相異之處:

A.合法的直銷公司會以銷售優質產品給消費者的方式為基礎,提供一個真正做生意的機會。依照慣例,他們會向消費者提供滿意保證或猶豫權(cancellation right);不滿意的消費者可將產品退還,并換購其它產品,或是獲得退款。金字塔式銷售法則無此在商業上實際可行的產品銷售基礎。

B. 合法的直銷公司極不鼓勵囤積過量的產品,并提供加入者退出直銷計畫的機會,欲退出者可將未使用過、仍可銷售的商品退還給公司,并獲得不低于直銷價格90%的退款。反之,金字塔式銷售法卻往往鼓勵、甚至要求加入者購 買大量貨品積存,而且不得退換;失望的加入者只能帶著既賣不出去又不能退還的貨品退出計畫。

C. 合法的直銷機會可以只需最低的創業成本,和極少或甚至沒有存貨投資風險。如果新進的直銷人員決定不再追求獲利機會,則即入會費再少,仍可退還。相反的,金字塔式銷售法往往要求繳交高額入會費,和高或大筆存貨「投資」,且兩者均不得退還。這是因為金字塔式銷售組織的經營者是利用吸收新人入會來獲利的。

D. 可*的直銷公司,其銷售和行銷計畫系以直銷人員因拓展該公司產品客源,而日漸獲得肯定和獎勵為基礎。直銷人員業務的發展和穩定,系決定于客戶是否滿意,和公司對直銷人員之獎酬是否公平。反之,金字塔式銷售法則以“快速致富之道”為餌,誘使加入者購 買“最有利可圖”或“領導人”的職位。在金字塔式銷售法架構中,沒有實際可行的長期營業機會。

(3)世界直銷聯盟之立場

世界直銷聯盟強烈反對詐騙性的金字塔式銷售法,而支持制定與世界直銷商德約法一致的法律來加以取締禁止。為達此目的,世界直銷聯盟樂于與政府管理者和立法人員合作,協助制定適當之法規,以將金字塔式銷售法與合法的直銷事業劃分清楚,禁絕金字塔式銷售組織,保護直銷事業的消費者。

世界直銷協會聯盟

世界直銷協會聯盟于一九七八年成立,乃由國家直銷協會組成之協會,代表著全球直銷業。世界直銷協會聯會之職責為代表全球直銷公司的權益,透過集結各方經驗及資源,尋找、收集和交流有關國際規條、立法及其它共同關注的重要事項的資料,并鼓勵業內行政人員緊密聯絡。聯會亦會組織及協助各國直銷協會為直銷業建立一個有助消費者事務之聯系,及幫助各國協會會員成立及遵守商德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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