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適合多式聯運的貿易術語有哪些(采用多式聯運,用哪種貿易術語為宜?)

时间:2024-06-13 02:41:39 编辑: 来源:

二十. 拼箱貨 (less than 買粉絲ntainer load 簡稱:LCL)

整箱貨的相對用語,指裝不滿一整箱的小票貨物。這種貨物,通常是由承運人分別攬貨并在集裝箱貨運站或內陸站集中,而后將兩票或兩票以上的貨物拼裝在一個集裝箱內,同樣要在目的地的集裝箱貨運站或內陸站拆箱分別交貨。對于這種貨物,承運人要負擔裝箱與拆箱作業,裝拆箱費用仍向貨方收取。承運人對拼箱貨的責任,基本上與傳統雜貨運輸相同。

二十一. 箱位數(number of slots)

全集裝箱船所能記載的集裝箱箱數。每一艘全集裝箱專用船,均以20英尺換算單位來表示它的載箱量。

二十二. 箱位(slots)

在集裝箱堆場上,按照集裝箱相應的尺度畫成有規則的用以指示堆放集裝箱的格狀位置。在箱位上編有號碼,以利裝船。

二十三. 排號(bay number)

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橫排積載位置。編號方法,是從船首至船尾依此標明:01,02,03……。

二十四. 行號(row number)

又稱列號,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縱列積載位置。有兩種標號方法:一種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標明:01,02……另一種是從中間的左右分標。左舷為單號,由中線向左編為:01,03,05……,中線向右舷編雙號:02,04,06……。

二十五. 層號(tier number)

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立體積載位置。編號方法分甲板和倉內兩種。甲板上的編號自上而下依此編號,并在數字前加一“D”字。艙內的編號自上而下依此編號,并在數字前加一“H”字。

二十六. 箱位號(slot number)

集裝箱在船上的積載位置。由六個數字組成,前兩個數字是排號,中間兩個數字是行號,后兩個數字是層號。例如箱位0402D1是表示這個集裝箱積載在第四排右舷第二行甲板第一層。

二十七. 集裝箱配載圖(pre-stowage plan)

集裝箱船裝箱的計劃圖。裝卸區據以裝箱。配載圖由外輪代理公司根據訂艙清單、裝箱但及堆場積載計劃編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裝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裝有集裝箱,就應將有關資料電告船上配載,等回電后據以編制。配載圖是由集裝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層的橫斷而構成。進行配載時,必須達到如下要求:

1.保證船舶縱斷面的強度和船舶的穩性;

2.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績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縱性和快速性;

3.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載重量和艙容;

4.保證集裝箱在艙內完整無損及在甲板上的安全;

5.要考慮便于裝卸作業;

6.多港裝卸時,必須注意,對以下靠港的裝卸不要造成翻艙。

二十八. 站場收據(dock receipt)

承運人委托集裝箱裝卸區、中轉站或內陸站收到整箱貨或拼箱貨后簽發的收據。站場收據由發貨人編制。如同一批貨物裝有幾個集裝箱時,先憑裝箱但驗收,直到最后一個集裝箱驗收完畢時,才由港站管理員在站場收據上簽收。站場在收到整箱貨,如所裝的箱外表或拼箱貨包裝外表有異狀時,應加批注。站場收據的作用,相當于傳統運輸中的大副收據,它是發貨人向船公司換取提單的憑證。

二十九. 設備交接單(equipment receipt)

集裝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裝箱裝卸區、中轉站或內陸站與貨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間交接集裝箱及承運設備的憑證。交接單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給貨方,據以向區、站領取或送還重箱或輕箱。交接單第一張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條款,主要內容是集裝箱及設備在貨方使用期中,產生的費用以及遇有設備及所裝貨物發生損壞、滅失的責任劃分,及對第三者發生損害賠償的承擔。設備交接一般在區、站大門口辦理。設備包括集裝箱、底盤車、臺車及電動機等。交接單分“出門”和“進門”兩種。

多式聯運: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的的一種國際貨物運輸組織形式。由于集裝箱運輸的飛速發展,使多式聯運成為國際貨物運輸業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打破了過去海、陸、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聯貫的傳統做法,而將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有機結合起來聯為一體,構成一種跨國(地區)的聯貫運輸方式,被喻為運輸業的一次革命。

與傳統的運輸方式相比,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涉及當事方眾多,過程也更加復雜,諸多法律問題存在爭議,迄今仍沒有定論。本文試就這種運輸方式中的幾個主要法律問題展開探討。

以何為名——“國際貨物多式聯運”的概念及構成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法律稱謂的發展和統一化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下簡稱國際多式聯運)雖然被廣泛應用,但國際上關于該概念的特定稱謂卻尚未統一,相關的概念主要有:“聯合運輸”、“聯運”、 “連運”、“集裝箱運輸”以及與多式聯運相對應的“單一運輸”。 這些名詞與國際貨物多式聯運都有一定甚至十分密切的聯系,相互之間極易發生混淆。所以羅爾夫•威特教授 (Ralph De Wit) 告誡說:即使這些概念之間有著顯著的差別,在實務中也非常容易被混用。因而不能僅依*其所使用的術語來判定一個運輸合同的性質。[ii]

運輸合同的性質直接關系到多式聯運經營人或承運人權利、義務范圍的大小,對運輸方式的概念內涵理解不一,極易引發糾紛和爭議。為了避免這種狀況,除了在簽訂合同時應謹慎選擇有關的名詞或術語,并注意依合同內容而非形式來確定運輸方式的性質外,更好的解決方法也許是盡快將這種運輸方式的特定稱謂統一化、確切化。聯合國經濟和貿易發展委員會(UNCATD,下簡稱聯合國貿發會),國際商會(ICC)等國際組織也在為此做著不懈努力。目前實務和理論界最常見的術語便是1980年在《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以下簡稱聯合國多式聯運公約)中最早出現的“多式聯運(Multimodal Transport)”一詞。該稱謂準確地描述了這種運輸方式的特點并為人們普遍接受。可以想見,隨著它被日益廣泛地應用,這一術語將取代其他,成為該種運輸方式的專用詞語。

fca貿易術語是什么?

貿易術語fca全稱是買粉絲carrier,是貨交承運人的意思。

此術語是指賣方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而言。當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照管,并辦理了出口結關手續,就算履行了其交貨義務。

FCA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按照國際商會《2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此術語只能適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

我國對外貿易中經常使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在集裝箱海運和多式聯運上應采用哪些貿易術語?為什么?

1. 貿易術語(Trade terms),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用一個簡短的概念或三個字母的外文縮寫來表示價格的構成和買賣雙方在貨物交接中有關手續、費用和風險責任的劃分

現在依據的標準為《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組別國際電碼交貨地點賣方責任E組(啟運術語)EXW商品產地、所在地賣方在自己的處所把貨交給買方F組(主運費未付)FCA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賣方須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FOB裝運港船上C組(主運費已付)CFR裝運港船上賣方承辦運輸,必要時代辦保險但不承擔啟運后的任何風險或額外費用CIF裝運港船上CPT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CIP出口地承運人接貨地D組(抵達術語)DAF出口國邊境賣方必須承擔把貨物交至目的地國家所需的全部費用和風險DES卸貨港船上DEQ卸貨港碼頭DDU卸貨港保稅倉庫DDR進口國買方指定地點2. 主要分類按術語的性質分(1) 待運合同 (E組) 賣方無需運輸裝運

(2) 裝運合同(F、C組)賣方僅負責裝運,不保證買方收到貨物

(3) 到貨合同(D組)賣方需保證買方收到貨物

按交貨方式分(1) 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也叫單證交貨

賣方可通過向買方提交貨運單據來完成其交貨義務

CFR、CIF、CPT、CIP組屬于此類(2) 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 賣方必須按規定的方式將貨物交到指定的地點,實際地交付貨物

其他組屬于此類

3. 常用術語介紹(1) FOB,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這一術語通常譯為裝運港船上交貨,簡稱船上交貨,也就是常聽到的離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

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此開始承擔全部費用及貨物丟失或損壞的風險

同時要求賣方對出口的貨物清關

FOB術語的變形:在具體的運用中,與裝船有關的費用,主要是理艙費和平艙費等裝船費由何方負擔,買賣雙方需要在合同中做詳細的規定

FOB line terms(班輪條件)FOB 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FOB stowed(理艙費在內)FOB trimmed(平艙費在內) (2)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也就是常聽到的到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裝運后及時通知買方

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并負責辦理貨運保險和租船訂艙,支付保險費用和從裝運港到目的地的費用

CIF術語的變形:對于卸貨費用的負擔,各國港口有不同的做法

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對此又有詳細規定

CIF line terms(班輪條件)CIF ex-ship’s hold(艙底交貨)CIF landed(卸到岸上)買賣雙方對FOB和CIF的取舍

在實踐中提倡賣CIF,買FOB

提高貿易的靈活性和盈利性減少或避免貨損貨差甚至被詐騙的危險

(3) DDU, delivered 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目的地向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交付,但無需將貨卸下,即賣方是在目的地的運輸工具上交貨的

買方自行卸貨,辦理進口清關,并承擔貨物交付起的一切費用

(4) DDP delivered 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這一術語通常譯為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國的指定地,經進口清關,交由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支配

貨物交付前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進出口清關的捐稅和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所以當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取得進出口許可證時,不應采用此術語

一. 結匯方式1. 貨款支付工具貨幣(CURRENCY)票據(BILL) 匯票(DRAFT)本票(PROMISSORY NOTE)支票(CHECK) 2. 結匯方式匯付(Remittance)指匯出行(Remitting bank)應匯款人(Remitter)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把一定的金額,通過匯入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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