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包括(適用于海洋(水運)運輸的貿易術語與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異同點)

时间:2024-05-18 10:35:28 编辑: 来源:

bay number)

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橫排積載位置。編號方法,是從船首至船尾依此標明:01,02,03……。

二十四. 行號(row number)

又稱列號,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縱列積載位置。有兩種標號方法:一種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標明:01,02……另一種是從中間的左右分標。左舷為單號,由中線向左編為:01,03,05……,中線向右舷編雙號:02,04,06……。

二十五. 層號(tier number)

集裝箱在專用船上的立體積載位置。編號方法分甲板和倉內兩種。甲板上的編號自上而下依此編號,并在數字前加一“D”字。艙內的編號自上而下依此編號,并在數字前加一“H”字。

二十六. 箱位號(slot number)

集裝箱在船上的積載位置。由六個數字組成,前兩個數字是排號,中間兩個數字是行號,后兩個數字是層號。例如箱位0402D1是表示這個集裝箱積載在第四排右舷第二行甲板第一層。

二十七. 集裝箱配載圖(pre-stowage plan)

集裝箱船裝箱的計劃圖。裝卸區據以裝箱。配載圖由外輪代理公司根據訂艙清單、裝箱但及堆場積載計劃編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裝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裝有集裝箱,就應將有關資料電告船上配載,等回電后據以編制。配載圖是由集裝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層的橫斷而構成。進行配載時,必須達到如下要求:

1.保證船舶縱斷面的強度和船舶的穩性;

2.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績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縱性和快速性;

3.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載重量和艙容;

4.保證集裝箱在艙內完整無損及在甲板上的安全;

5.要考慮便于裝卸作業;

6.多港裝卸時,必須注意,對以下靠港的裝卸不要造成翻艙。

二十八. 站場收據(dock receipt)

承運人委托集裝箱裝卸區、中轉站或內陸站收到整箱貨或拼箱貨后簽發的收據。站場收據由發貨人編制。如同一批貨物裝有幾個集裝箱時,先憑裝箱但驗收,直到最后一個集裝箱驗收完畢時,才由港站管理員在站場收據上簽收。站場在收到整箱貨,如所裝的箱外表或拼箱貨包裝外表有異狀時,應加批注。站場收據的作用,相當于傳統運輸中的大副收據,它是發貨人向船公司換取提單的憑證。

二十九. 設備交接單(equipment receipt)

集裝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裝箱裝卸區、中轉站或內陸站與貨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間交接集裝箱及承運設備的憑證。交接單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給貨方,據以向區、站領取或送還重箱或輕箱。交接單第一張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條款,主要內容是集裝箱及設備在貨方使用期中,產生的費用以及遇有設備及所裝貨物發生損壞、滅失的責任劃分,及對第三者發生損害賠償的承擔。設備交接一般在區、站大門口辦理。設備包括集裝箱、底盤車、臺車及電動機等。交接單分“出門”和“進門”兩種。

多式聯運: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的的一種國際貨物運輸組織形式。由于集裝箱運輸的飛速發展,使多式聯運成為國際貨物運輸業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打破了過去海、陸、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聯貫的傳統做法,而將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有機結合起來聯為一體,構成一種跨國(地區)的聯貫運輸方式,被喻為運輸業的一次革命。

與傳統的運輸方式相比,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涉及當事方眾多,過程也更加復雜,諸多法律問題存在爭議,迄今仍沒有定論。本文試就這種運輸方式中的幾個主要法律問題展開探討。

以何為名——“國際貨物多式聯運”的概念及構成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法律稱謂的發展和統一化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下簡稱國際多式聯運)雖然被廣泛應用,但國際上關于該概念的特定稱謂卻尚未統一,相關的概念主要有:“聯合運輸”、“聯運”、 “連運”、“集裝箱運輸”以及與多式聯運相對應的“單一運輸”。 這些名詞與國際貨物多式聯運都有一定甚至十分密切的聯系,相互之間極易發生混淆。所以羅爾夫•威特教授 (Ralph De Wit) 告誡說:即使這些概念之間有著顯著的差別,在實務中也非常容易被混用。因而不能僅依*其所使用的術語來判定一個運輸合同的性質。[ii]

運輸合同的性質直接關系到多式聯運經營人或承運人權利、義務范圍的大小,對運輸方式的概念內涵理解不一,極易引發糾紛和爭議。為了避免這種狀況,除了在簽訂合同時應謹慎選擇有關的名詞或術語,并注意依合同內容而非形式來確定運輸方式的性質外,更好的解決方法也許是盡快將這種運輸方式的特定稱謂統一化、確切化。聯合國經濟和貿易發展委員會(UNCATD,下簡稱聯合國貿發會),國際商會(ICC)等國際組織也在為此做著不懈努力。目前實務和理論界最常見的術語便是1980年在《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以下簡稱聯合國多式聯運公約)中最早出現的“多式聯運(Multimodal Transport)”一詞。該稱謂準確地描述了這種運輸方式的特點并為人們普遍接受。可以想見,隨著它被日益廣泛地應用,這一術語將取代其他,成為該種運輸方式的專用詞語。

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貿易術語有

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貿易術語有自由船板,總保費價,成本加運費,靠岸船邊,這些貿易術語主要用于描述海運和內河運輸中買賣雙方對于貨物交接時各自應承擔的費用,保險和風險等問題,便于減少糾紛和風險。具體如下:

1、自由船板:指賣方將貨物裝上船舶之前,自行承擔全部費用和風險,并在貨物通過船舶船板時交付買方,以此完成交貨的方式。

2、總保費價:指賣方將貨物放置到船上之前,先支付貨物運輸、保險和運費等所有費用,并將貨物送到目的港口指定地點,以此完成交貨的方式。

3、成本加運費:指賣方承擔將貨物安排到目的港口指定地點的所有費用,但不包括保險費用,以此完成交貨的方式。

4、靠岸船邊:指賣方將貨物裝到船舶旁邊的碼頭,由買方自行承擔裝卸費用和風險,以此完成交貨的方式。

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

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根據《2010通則》的解釋,僅適用于水上運輸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即適用于海運和內河水運方式。

水路運輸是以船舶為主要運輸工具、以港口或港站為運輸基地、以水域包括海洋、河流和湖泊為運輸活動范圍的一種運輸方式。水運仍是世界許多國家最重要的運輸方式之一。

水路運輸是為各主要運輸方式中興起最早、歷史最長的運輸方式。其技術經濟特征是載重量大、成本低、投資省,但靈活性小,連續性也差。較適于擔負大宗、低值、笨重和各種散裝貨物的中長距離運輸,其中特別是海運,更適于承擔各種外貿貨物的進出口運輸。

水路運輸有著悠久的歷史。人類還在石器時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來才有了獨木舟和船。人類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從事運輸。最早的運輸工具是獨木舟和排筏,以后出現木船。帆船出現于公元前4000年。15~19世紀是帆船的鼎盛時期。

中國是世界上水路運輸發展較早的國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經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國開始工鑿運河。公元前214年建成了連接長江和珠江兩大水系的靈渠。京杭運河則溝通了錢塘江、長江、淮河、黃河和海河五大水系。

唐代對外運輸絲綢及其他貨物的船舶直達波斯灣和紅海之濱,其航線被譽為海上絲綢之路。明代航海家鄭和率領巨大船隊七下西洋,歷經亞洲、非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

適用于海洋(水運)運輸的貿易術語與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異同點

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格(……指定裝運港)

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所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義務)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4、提交商業發票

買方義務:

1、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2、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3、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4、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IF:買粉絲st and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

賣方義務:

1、租船訂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并支付運費,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些風險

3、辦理貨物的海上運輸保險手續

4、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5、提交商業發票和運輸單據

買方義務:

1、接收有關單據、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FR:買粉絲st & Freight 成本+運費(……指定目的港)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指定裝運地)

賣方承擔貨物被承運人控制之前的一切風險,反之由買方承擔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風險的轉移同FCA,責任同CIF

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出口人在貨物裝運以后通知進口人的義務顯得尤為重要,以便進口人作保險。

我國對外貿易中經常使用的貿易術語有幾種?在集裝箱海運和多式聯運上應采用哪些貿易術語?為什么?

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后,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o(...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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