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重慶招考買粉絲買粉絲(吉林省招生考試之窗?)

时间:2024-06-06 11:04:47 编辑: 来源:

9.地質類(包含資源勘查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

10.設計學類(包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專業)

第十二條學校統籌考慮國家政策導向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因素,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就業狀況、歷年招生計劃安排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學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不超過普通本科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生源省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三條各專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

1.普通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4625—6250元/人,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11500元/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25000元/人;每學年住宿費1000—1200元/人。

2.如因故退學,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按學校學生繳費相關辦法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提前畢業學生按實際所修學分結算學費,按實際住宿時間結算住宿費。

3.分專業收費標準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一并公布,并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批準,新生入學須知中通知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芬蘭哈格-赫利爾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物流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采用4+0雙學位模式,招生規模為60人/年。引進的專業核心課程由哈格-赫利爾應用科技大學派專業教師在重慶科技學院校內用全英文授課。學生本科畢業且達到授位條件,頒發重慶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同時頒發重慶科技學院與哈格-赫利爾應用科技大學學位證書。

第五章錄取

第十五條錄取條件

1.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現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2.除英語、翻譯專業外其余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并通過當地招考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

第十六條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2.學校認可依據教育部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檔規則,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3.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實施平行志愿設置的,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4.普通類別進檔考生專業(類)同分排序規則。

(1)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使用省級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規則。

(2)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使用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比較。

5.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6.對普通類別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類)。

(1)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數優先”規則錄取。

(2)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類),直至錄取滿額;對所填報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7.藝術美術設計類

(1)若考生所在省份可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學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并以招生計劃數1:1設定調檔比例錄取,按投檔分數公布相關錄取信息。

(2)學校認定考生所屬省統考美術學和設計學類成績。藝術美術設計類考生的文考成績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分÷專業總分)×70+(藝術文化分÷藝術文化總分)×30。綜合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外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8.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按《重慶科技學院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六章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均到大學城校區(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20號)就讀。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獎貸助措施

1.設置了十余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創新獎學金等校內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寶鋼獎學金、王濤英才獎學金、禾裕田獎學金等社會獎學金。

2.學校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學生進校后轉專業按《重慶科技學院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重慶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執行,具體事宜以當年發布的有關工作通知為準。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科技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招生監督及聯絡

第二十一條監督申訴

重慶科技學院紀檢監察室電話:023-65022134

郵箱:[email protected].買粉絲

第二十二條招生買粉絲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20號

郵編:401331

2.聯系電話:023-65026868,65022363

3.郵箱:[email protected].買粉絲

4.學校買粉絲: 買粉絲://買粉絲.cqust.e.買粉絲

招生買粉絲: 買粉絲://zsb.cqust.e.買粉絲

5.重慶科技學院買粉絲買粉絲:cqust-xwzx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機構或個人從事代辦招生事宜。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最終公布內容為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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