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貿易的方式主要有哪四種(傳統的對外貿易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4-05-29 05:22:18 编辑: 来源:

h3>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是什么?

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如下:

第一種、提供模式是跨境服務的交易,即跨境提供。

這種與貨物貿易有點類似,需要跨境國際來實現服務貿易的交易。如打越洋電話、發國際郵件,還包括企業開展跨境服務外包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第二種、提供模式是境外消費。

包括出國旅游、購物、接受教育、接受醫療服務,需要消費者走出國門,進行服務,稱為境外消費。

第三種、提供模式是商業存在。

即境外投資,與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銷售經營類似,比如IBM開展的一些通信信息服務、軟件服務,實際就是在當地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種、提供模式是自然人移動。

比如近年來有很多培訓機構聘請國外的英語老師來授課,這種教育培訓服務。還有馬布里在北京打籃球,這些都是自然人移動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對應的是貨物貿易,但賣家賣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務。比如,出國旅游、觀看進口影片、跟著外教學習英語等等。

服務貿易的內涵遠不止于此,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將國際服務貿易劃分為四種提供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李俊作出了解讀。

國際貿易的四種形式

國際貿易的四種形式如下:

分為跨境提供、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四類。這些交易活動的具體解釋是:

1、跨境提供,從一成員方境內向另一成員方境內提供服務,其中的“跨境”是指“服務”過境,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聯網等實現,至于人員和物資在現代科技環境下則一般無需過境。例如,國際金融中的電子清算與支付、國際電信服務、信息買粉絲服務、衛星影視服務等。

2、境外消費,在一成員方境內向另一成員方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本國病人到外國就醫、外國人到本國旅游、本國學生到外國留學等。

3、商業存在,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成員方境內的商業實體提供服務,它是4種服務提供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服務貿易活動中最主要的形式。它主要涉及市場準入和直接投資。

即允許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商在另一成員方境內投資設立機構并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設立合資、合作和獨資企業,該機構的服務人員既可以從提供商母國帶來,也可以從東道國雇傭。例如,外國公司到中國來開酒店、建零售商店和開辦律師事務所等。

4、自然人流動,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通過自然人的實體在另一成員方境內的商業現場提供服務。進口方允許個人入境來本國提供服務。例如,外國教授、工程師或醫生來本國從事個體服務。

法律依據

《對外貿易法》

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服務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作的承諾,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第一條為了擴大對外開放,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對外貿易秩序,保護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國際貿易中主要貿易方式有哪些?

除采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1)包銷

包銷(exclusive 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采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采用包銷方式。包銷(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托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采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包銷協議的名稱、簽約日期與地點

二、包銷協議的前文

通常在前文條款中,明確包銷商---委托人之間的關系是本人與本人的關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 即買賣關系。

三、包銷商品的范圍

委托人(出口人)經營商品種類繁多,即使是同一類或同一種商品,其中也有不同的牌號與規格。因此,在包銷協議中,雙方當事人必須約定包銷商品的范圍。

四、包銷地區

包銷地區是指包銷商行使銷售的地理范圍。

通常有下列約定方法:

1、確定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

2、確定一個國家中幾個城市;

3、確定一個城市等。

確定包銷地區的大小,應要考慮下列因素:

1、包銷的規模及能力;

2、包銷商所能控制的銷售網絡;

3、包銷商品的性質及種類;

4、市場的差異程度;

5、包銷地區的地形位置等。

五、包銷期限

包銷期限可以長也可以短。在我國的出口業務中,往往在簽訂包銷協議時明確規定期限,通常為一年。其他國家市場的習慣做法,在包銷協議中不規定期限,只是規定中止條款或續約條款等。

六、專營權

專營權是指包銷商行使專賣和專買的權利,這是包銷協議的重要內容。專營權包括專賣和專買權。前者是委托人(出口人)將指的商品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給予包銷商獨家銷售的權利。出口人負有不向該區域內的客戶直接售貨的義務。后者是包銷商承擔向出口人購買項商品,而不得向第三者購買的義務。

七、包銷數量或金額

包銷協議中除規定上述內容外,還應規定數量或金額。此項數量與金額對協議雙方均有同等的約束力。有時在協議中規定數量與金額,則包銷商必須承擔向出口人購買規定數量和金額的義務,出口人必須承擔向包銷商出口上述數量和金額的責任。

八、作價辦法

包銷商品的作價辦法,有不同做法。其中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一次作價。即無論協議內包銷商品價格上漲、下落與否,以協議規定價格為準。另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包銷期限內分批作價。由于國際商品市場的價格變化多端,因此采用分批作價較為普遍。

九、廣告、宣傳、市場報導和商標保護

包銷協議的當事雙方是買賣關系,因此委托人(出口人)不實際涉足包銷地區的銷售業務,但他十分關心開拓海外市場。為宣傳其產品所用的商標,委托人常要求包銷商負責為他的商品刊登一定的廣告。例如,有些包銷協議規定:“買方負責和出資在其包銷地區為賣方的機器設備舉辦展覽,招攬訂單,在當地報刊上登載廣告。”有些協議規定:包銷商應訪問有希望達成交易的客戶或賣方要求包銷盡量提供市場報導等。

2)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一.代理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

代理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屬于委托買賣關系。代理人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托人行為,如招攬客戶、招攬訂單、代表委托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委托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他本身并不作為合同的一方參與交易。

二.代理人通常運用委托的資金進行業務活動

三.代理不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者簽訂合同

四.代理人賺取的報酬即為傭金。

五.代理種類

在資本主義市場上,通常有下列幾種代理:

1.總代理(general agency)

總代理是在指定地區委托人的全權代理。

他除了有權代理委托人進行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也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他有權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的傭金。

2.獨家代理

(theexclusive agency or soleagency)

3.傭金代理(買粉絲mission agency)

傭金代理又稱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區、時間及期限內,同時有幾個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為的代理。傭金代理根據推銷商品的實際金額和根據協議規定的辦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計收傭金,委托人可以直接與該地區的實際買主成交,也無須給傭金代理傭金。

3)寄售

寄售(買粉絲nsignment)是一種委托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方式。“寄售”是一種有別于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后,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寄售方式

在國際貿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與正常的賣斷方式比較,它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一.寄售人的職責

寄售人先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市場(寄售地),然后經代銷人在寄售地向當地買主銷售。因此,它是典型的憑實物進行買賣的現貨交易。

二.寄售人與代銷人的關系

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托代售關系,而非買賣關系。代銷人只根據寄售人的指示處置貨物。貨物的所有權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屬寄售人。

三.寄售應承擔的風險

寄售貨物在售出之前,包括運輸途中和到達寄售地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寄售人承擔。

寄售貨物裝運出口后,在到達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貨的辦法,先行一銷,即當貨物尚在運輸途中,如有條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則仍運至原定目的地。

4)招標投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在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準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投標(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

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國際上采用的招標方式歸納起來有三類、四種方式,即

一.競爭性招標

競爭性招標(intenational 買粉絲petitive bidding,ICB)是指招標人邀請幾個乃至幾十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通過多數投標人競爭,選擇其中對招標人最有利的投標人成交易,它屬于兌賣的方式。

國際性競爭投標,有兩種做法:

1.公開投標(open bidding)。公開投標是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nlimited 買粉絲petitive)。采用這種做法時,招標人要在國內外主要報刊上刊登招標廣告,凡對該項招標內容有興趣的人均有機會購買招標資料進行投標。

2.選擇性招標(selected bidding)。選擇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它是有限競爭性招標(limited 買粉絲petitive bidding)。采用種做法時,招標人不在報刊上刊登廣告,而是根據自己具體的業務關系和情報資料由招標人對客商進行邀請,進行資格預審后,再由他們進行投標。

二.談判招標

談判招標(negotiated bidding)

談判招標又叫議標,它是非公開的,是一種非競爭性的招標。這種招標由招標人物色幾家客商直接進行全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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