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赤峰日報買粉絲(詩歌投稿網站都有哪些)

时间:2024-05-29 08:26:19 编辑: 来源:

異議不成立,準予內蒙古小肥羊核準注冊。

除了西安一家,陜西小肥羊以相同的理由——“小肥羊”是通用名稱,商標局曾以“小肥羊”缺乏顯著性為由多次對要求注冊“小肥羊”文字商標的申請予以駁回,卻準予內蒙古小肥羊,商標局對同一商標的審查采取了不同標準為理由,將我區“小肥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首先,能夠獲得法律保護的企業名稱權,應是在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取得的。有關證據表明,內蒙古小肥羊公司名稱于1999年9月13日合法取得,西安小肥羊獲得營業執照是在2000年6月15日,此前其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均不存在。

同時,內蒙古小肥羊公司以其企業字號中的“小肥羊”作為特有服務名稱,形成了特定的市場含義,使被異議商標取得了顯著特征,且便于廣大消費者識別。故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核準被異議商標予以注冊并無不當。

隨著各類市場主體品牌意識的逐步加強,越來越多的經營者開始關注商標注冊和保護問題,但由于缺乏對應的法規、制度保護措施,導致部分經營主體在相關利益被損害的情況下,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和賠償。

2007年年底,自治區工商局、內蒙古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共同為“白云鄂博”等56件自治區著名商標企業授匾。至此,我區擁有自治區著名商標總數達182件。2007年,內蒙古宇標食品公司的“宇標及圖形”、巴林石協會的“BALINSHI及圖形”、伊利集團的“伊利及圖形”3件組合商標同時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使我區的“中國馳名商標”總數達到24件。

據了解,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制定出臺了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自2008年3月1日開始施行。

“雷雨”“天網”布下維權陣營伴

隨4月26日——我國第8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的到來,自治區相關部門以打擊知識產權侵權的“雷雨行動”和打擊涉及專利的詐騙行為的“天網行動”拉開了2008年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的大幕。

呼和浩特市在這次行動中,對蘇寧電器有限公司鼓樓店的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櫥具、灶具及小家電等7大類119項帶有專利標識的家用電器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總體情況較好,所檢查商品專利標識全部合格。據介紹,“雷雨行動”將在全區范圍內選擇案件多發城市、以食品、醫藥及自治區優勢產業為重點領域,以商場、藥店、展會為突破口,以權利人反響強烈、情節嚴重的案件為重點,加大執法工作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行動。

自治區保護知識產權相關部門還將圍繞國家知識產權局2008年重點推進的10項工作,開展以制定和實施內蒙古知識產權戰略、突出企業在知識產權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以及自身能力建設為重點的相關工作。(記者:王雅靜)

背景資料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由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2000年召開的第35屆成員大會上通過決議,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的日期。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全世界范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境。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在我國稱為著作權)兩部分。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等。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復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產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來看待。

案例鏈接

① 云南對非法使用卡拉OK曲庫實施行政處罰

不久前,云南省版權局將兩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省內兩家卡拉OK經營場所,這首開了國內著作權行政部門行政執法的先河。

2008年1月25日,云南省版權局接到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對昆明好樂迪音樂娛樂有限公司、山石玖度吧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涉嫌侵權的投訴后,依法對兩家公司函達了《關于涉嫌侵犯著作權進行調查的通知書》,要求這兩家公司派有關負責人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到版權局接受調查詢問。

4月7日,云南省版權局依據調查事實,向昆明好樂迪、山石玖度吧兩家卡拉OK經營場所現場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將侵權歌曲從點播系統中刪除,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停止侵權,涉嫌侵權的昆明好樂迪、山石玖度吧將面臨被監督刪除非法曲庫的嚴厲處罰。

據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相關負責人張晏琿介紹,目前全國各地多家律師事務所要求與音協建立合作關系。

名詞解釋

所謂卡拉OK版權收費,是卡拉OK經營者通過集體管理組織,向音樂和音樂電視作品權利人支付的報酬。目前,KTV版權費由中國音協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聯合收取。從2007年1月1日起,中國音像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工作。

② 中新網向“拿來主義”說不

4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中新網狀告慧聰網一案。

根據中新網代理律師張巖的表述,慧聰網自成立以來,據不完全統計,累計擅自轉載中國新聞社旗下的中新社、中新網新聞稿件6300余篇,并拒付相關費用。根據國家版權局1999年頒布的《關于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第18條,轉載其他媒體已發表的作品,應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標準向著作權人付酬。要求慧聰網立即停止擅自轉載中新社、中新網新聞作品的行為,并支付稿酬人民幣100萬元整,同時還要求被告通過各大商業網站和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據了解,這是中央級媒體首次以長期大批量擅自轉載新聞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為由將商業網站推上被告席。

中新網運營總監玉樹說,“目前,國內網絡侵權行為五花八門,大部分是明火執仗,但很多也講求‘技巧’,或張冠李戴,或掐頭去尾,或更改時間。于是,中國新聞社的海外記者站成了這些網站的免費記者站,整個中國新聞網成了他們的免費新聞資源庫。國家規定網絡轉載不是‘免費午餐’,這樣的‘拿來主義’,就是侵權。”

慧聰網提出,時事新聞有其特殊性,不在著作權法保護范疇之內。而且,中新網有大量新聞產品屬于外電翻譯作品,是中新網轉載其他新聞機構的產品,既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中新網也不應享有這些新聞的相應權屬。

鑒于雙方在證據有效性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法庭要求原、被告雙方準備質證方案,近日提交法庭,屆時再做認定。

“這是一個老問題、老現象,國內其實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尊重原創與擅自轉載的問題。”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謝新洲認為,在中國,如何解決新聞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有其特殊性的一面。但這個問題必須解決,國內互聯網產業已經到了規范發展的關鍵時期,而侵權問題則成為制約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如果不能很好地治理網絡侵權行為,互聯網產業就無法獲得良性的發展。(摘自《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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