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青島市對外貿易現狀分析(青島有幾個區?哪幾個區繁華?請詳細說明)

时间:2024-05-17 03:13:58 编辑: 来源:

t;-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順序:

北方:清華、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復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開、人大、北師大這五所,共計十五所大學組成當今中國高校的國家隊。

中國的重點大學

一、六所重點大學: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關于重點高等學校和專家工作范圍的決議》中,指定以下6所學校為全國性重點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

二、十六所重點大學: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在高等學校中指定一批重點學校的決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為全國重點大學: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學院(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學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學院(北京醫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第一醫學院、西安交通大學。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點大學:

協和醫科大學、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第四軍醫大學、軍事通訊工程學院。

四.六十四所重點大學(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決定在原來20所(16+4)重點大學的基礎上,再增加44所重點大學:

1、文理(蘇式綜合大學): 吉林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山東大學、山東海洋學院(理科)、蘭州大學、

2、工科: 大連工學院、東北工學院、南京工學院、華南工學院、華中工學院、重慶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3、專門性大學:北京石油學院、北京地質學院、北京郵電學院、北京鋼鐵學院、北京礦業學院、北京鐵道學院、北京化工學院、唐山鐵道學院、吉林工業大學、大連海運學院、華東水利學院、華東化工學院、華東紡織工學院、同濟大學、武漢水電學院、中南礦冶學院、成都電訊工程學院、北京農機化學院、北京林學院、北京中醫學院、中山醫學院、北京外國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北京政法學院、北京對外貿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體育學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點大學:

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上海外國語學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點大學:

南京農學院

*至此,全國重點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全國88所重點大學:

1978年國務院確定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88所院校為全國性重點大學,因太多,在此不予列舉。

八、“七五”、“八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北京醫科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九、首批正式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22所高校首批試辦研究生院: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醫科大學。

十.1986年第二批試辦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10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中山大學、東南大學、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廈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同濟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因北京醫科大學和上海醫科大學分別合并到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目前實際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試辦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準了北方交通大學等2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山東大學、石油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2002年5月,教育部批準了哈爾濱工程大學、海河大學2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后來又批準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

至此全國總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國34所考研自行確定復試錄取線的高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天津大學 南開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復旦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吉林大學 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東北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湖南大學 武漢大學 蘭州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中山大學 中南大學 重慶大學 山東大學 四川大學

十三、首批擁有教授任職資格審批權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十四、31所副部長級大學(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醫科大學、中國科技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14所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直接任命,書記和校長享受副部級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武漢大學 四川大學 中山大學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四)、迄今為止,全國副部級高校總共31所,(*注:北京醫科大學已并入北京大學,因此14+7+11-1=31)

十五、1995年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15所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大學共15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選“211工程”的95所大學名單

繼1995年,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15所大學之后, 1996年中國人民大學等院校及1997年北京科技大學等院校和隨后1998年等等一批又一批的大學進入“211工程”,使入選“211”工程大學總共達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這95所大學的名單如下: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廣播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醫科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石油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蘭州大學、新疆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十七、進入“985工程”大學

第一部分: 已進入“985工程”大學所簽署的重點建設協議對各高校的定位及資助經費總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訂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將“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確指出“創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簽訂的合同,根據合同書對各學校的定位及資金資助情況(三年內撥款經費總量),按照共建合同簽約時間,分列如下:

1. 目標定位:“世界一流大學”

北京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清華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2. 目標定位:“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大學”

浙江大學 14億 (7億+7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7月26日

復旦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國科技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中科院撥款+省撥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學 9億 (6億+3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9月11日

哈爾濱工業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省撥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師范大學 12億 (6億+6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學即所謂的“2”+“9”工程,是國家投資建設大學的重中之重。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學”(雖已簽約、但經費未公布)

3. 目標定位:“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依據中央資助經費經費情況分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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