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中醫藥服務貿易人才培養(馬建中:中醫藥服務貿易為中醫藥的國際傳播提供了新途徑)

时间:2024-06-01 12:26:27 编辑: 来源:

醫藥基礎理論教學和基本實踐技能培養。選擇部分高等中醫藥院校進行中醫臨床類本科生招生與培養改革試點。加強中醫藥職業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養。國家支持建設一批中醫藥重點學科、專業和課程,重點建設一批中醫臨床教學基地。

(二)完善中醫藥師承和繼續教育制度。總結中醫藥師承教育經驗,制訂師承教育標準和相關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師承教育模式,豐富中醫藥人才培養方式和途徑。落實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培養與專業學位授予相銜接的政策。妥善解決取得執業資格的師承人員在職稱評定和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關問題。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制度,健全繼續教育網絡。

(三)加快中醫藥基層人才和技術骨干的培養。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定向為農村培養中醫藥人才的措施。鼓勵基層中醫藥人員參加學歷教育以及符合條件的中醫執業醫師帶徒培訓。探索中醫執業醫師多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將農村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的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制訂實施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培養計劃,造就新一代中醫藥領軍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醫。鼓勵西醫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開展面向基層醫生的中醫藥基本知識與適宜技術培訓。

(四)完善中醫藥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制訂體現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評價標準,改進和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的中醫藥專業考試方法和標準。建立國家中醫藥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開展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技能鑒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

六、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

(一)促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加強對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開展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加強中藥資源監測和信息網絡建設。保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加快種質資源庫建設,在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集中分布區建設保護區,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強珍稀瀕危品種保護、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進資源恢復與增長。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建設道地藥材良種繁育體系和中藥材種植規范化、規模化生產基地,開展技術培訓和示范推廣。合理調控、依法監管中藥原材料出口。

(二)建設現代中藥工業和商業體系。加強中藥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制定有利于中藥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組織實施現代中藥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勵中藥企業優勢資源整合,建設現代中藥產業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藥生產、流通企業。加大對中藥行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扶持與保護力度。優化中藥產品出口結構,提高中藥出口產品附加值,扶持中藥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三)加強中藥管理。完善中藥注冊管理,充分體現中藥特點,著力提高中藥新藥的質量和臨床療效。推進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加強對中藥飲片生產質量和中藥材、中藥飲片流通監管。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中藥飲片和配制中藥制劑的管理,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制和應用特色中藥制劑。

七、加快民族醫藥發展

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改善就醫條件,滿足民族醫藥服務需求。加強民族醫藥教育,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民族醫藥人員素質。完善民族醫藥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加強民族醫藥繼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醫藥文獻的校勘、注釋和出版,開展民族醫特色診療技術、單驗方等整理研究,篩選推廣一批民族醫藥適宜技術。建設民族藥研發基地,促進民族醫藥產業發展。

八、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

將中醫藥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文化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跡保護,做好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大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創造良好傳習條件。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弘揚行業傳統職業道德。開展中醫藥科學文化普及教育,加強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開發利用,打造中醫藥文化品牌。加強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重、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和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九、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

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開展的傳統醫藥活動,進一步開展與外國政府間的中醫藥交流合作,扶持有條件的中醫藥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拓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在我國對外援助、政府合作項目中增加中醫藥項目。加強中醫藥知識和文化對外宣傳,促進國際傳播。

十、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醫療衛生事業、醫藥產業發展要求,編制實施國家中醫藥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充分發揮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統籌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問題,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二)加大對中醫藥事業投入。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研究制訂有利于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支持中醫藥事業。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充分體現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

(三)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報銷范圍。按照中西藥并重原則,合理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中藥品種,基本藥物的供應保障、價格制定、臨床應用、報銷比例要充分考慮中藥特點,鼓勵使用中藥。

(四)加強中醫藥法制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積極推進中醫藥立法進程,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完善中醫藥專利審查標準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研究制訂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逐步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專門保護制度。加強中藥道地藥材原產地保護工作,將道地藥材優勢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

(五)加強中醫藥行業管理。加強中醫藥行業統一規劃,按照中醫藥自身特點和規律管理中醫藥。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綜合統計制度。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建立標準體系,推動我國中醫藥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嚴格中醫藥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中藥廣告以及制售假冒偽劣中藥行為。加強地方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管理職能,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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