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下列不屬于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義務的是(根據我國: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的規定,關于對外貿易經營者,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时间:2024-06-02 13:01:07 编辑: 来源:

。如果李鳴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如屬于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按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試卷代號:2096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2008—2009學年度第一學期“開放專科”期末考試

經濟法學 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 (供參考) 2009年1月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0分。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的答案,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

1.C 2.D 3.A 4.B 5.C 6.A 7.D 8.A 9.B 10.B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個以上的正確答案,并將其序號填在括號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

1.ABC 2.ABCDE 3.ABDE 4.ACD 5.ABE 6.ABCD 7.CDE 8.ABCDE 9.AD 10.ABDE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4分,共20分)

1.中國經濟法是有關確立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經濟實體的經濟法律地位,以及調整它們在經濟管理過程中和經營協調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統一體(總稱)。

2.私營企業法是確認私營企業的法律地位,調整國家機關對私營企業的宏觀調控關系以及私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市場運行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占有、使用和處分土地,并從土地上獲得利益的權利。

4.知悉真情權也稱了解權、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5.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四、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1.簡述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區別。

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區別

(1)性質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本質上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不是單純的行政管理關系。(2分)

(2)主體的地位以及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聯結狀態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中主體的地位雖有上下層次之分,但彼此卻都互為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2分)

(3)主旨不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中的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從根本上服從經濟規律。行政活動首先服從的是長官意志。(:分) ,

(4)調整手段不同。經濟法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為輔而且一般與經濟手段等結合運用。行政法則以行政手段為主,主要以命令與服從的方式實施。(2分)

2.簡述《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生產者的免責條件是什么?

《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分)

(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2分)

(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2分)

但是,生產者須提出證據證明上述情形,也即生產者必須對其主張的免責事由舉證。 (2分)

五、論述題(14分)

試述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的構成要件。

答題要點:

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的構成要件:

1.被冒、仿冒的商品須為知名商品。(2分)

所謂知名商品是為廣大消費者所知,在市場上較為暢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1分)判斷商品是否為知名商品重要的是以該商品在相關的一定市場領域內是否有較高的知名度為標準。(1分)一般來說,凡是商品長久并廣泛行銷、使用,在其相關領域廣為人知并有較好的信譽,樹立獨特、良好形象的,即可認定為知名商品。(1分)

2.該外觀標志須為知名商品所特有。(2分)

所謂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是指經營者為自己的知名商品所設計的具有創造性和顯著特點的外部形象。有別于通用的名稱、包裝、裝潢的。(2分)

3.對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作相近似的使用,致使與他人知名商品發生混淆。(2分)

這是構成假冒、仿冒知名商品標志的極為主要的要件。(1分)對“作相近似的使用”即仿冒行為的認定有兩個關鍵:

(1)所謂相近似是指該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雖然與知名商品特有的標志并非完全相同,但大體相似。(1分)

(2)這種相近似的使用是否會造成與知名商品產生混淆的后果。(1分)

六、案例分析題(20分)

答題要點:

1.合營企業發包合同無效。(3分)

按照法律規定,C公司成立后,應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并按合營合同的約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3分)而從C司關于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以及與B企業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的內容可以認定,該承包經營合同實質上是外方投資者A公司以推行承包經營的名義掩蓋其在合同存續期間收回投資款的目的,承包經營合同違反了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承包經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因此,該承包經營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且合同自始無效。(4分)

2.依照法律規定,合營企業C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股東僅可以在對C公司資產清算并清償債務后,對剩余的財產方可按照合營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C公司尚未進行清算, A企業作為合營企業的一方投資者沒有要求C公司返還合營企業資產的權利。(5分)承包合同雖約定B企業需向A企業支付承包費,但合同簽訂雙方是合營企業C公司和中方投資者B,A企業并非承包經營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合同雙方當事人C公司和B企業均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下,A企業對承包方B企業并不享有任何實體權利;而且承包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因此,A企業訴請B企業支付承包費和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無法律依據,法院應不予支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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