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中國和德國之間的貿易緊密程度一直都不高對不對(試論中國如何借鑒歐盟一體化所取得的成就,在應對亞洲各國的合作浪潮中占據更有利的地位。)

时间:2024-05-14 18:25:22 编辑: 来源:

滅亡。我們且不提以前英國幾次未成功的派遣使團欲與清廷建立平等交往關系的史實,馬戛爾尼使團和阿美士德使團在中國的遭遇,盡顯謀求國家間平等的努力在堅持不平等關系的傲慢面前碰壁的必然結果。

鴉片戰爭以后,《南京條約》的本質在于清廷堅持的對華夷體系在堅船利炮打擊之下受到挫折。也 就是馬克思說的:“英國的大炮破壞了皇帝的權威,迫使天朝帝國與地上的世界接觸。”稍嫌不足的是馬克思先生樂觀了一點,中華傳統文化這具棺材不是那么容易被打破的,它具有頑強的自愈能力,站在清廷立場上談論近代歷史的中國文人至今多如牛毛,一方面反映出傳統之頑固稟性,另一方面則顯示出中國納入世界潮流還有許多艱難。當年的美國人似乎也同馬克思一樣過于樂觀,1842年泰勒總統向國會報告了《南京條約》的內容,美國人于是立即決定要同中國建立條約關系。1843年7月,以克勒勃.顧盛為首的美國使團從波士頓啟程,國務卿韋伯斯特給他的訓示是:首要任務為美國船只和貨物爭取到與英國商人享受的同等待遇,也即國際通行的最惠國待遇;如果可行的話,最好爭取到北京面見皇帝陛下,遞交美國總統簽署的國書,發展中美兩國間友誼和商業交流。國務卿特別強調:要不斷地向中方聲明,美國政府要求美國船只和人員服從中國的法規,如果任何美國人違反眾所周知的貿易法規,美國政府決不會為了保護他們的非法行為而干預。中國文人們譴責美國迫使清廷在《中美望廈條約》開創了領事裁判權先例,就有點莫名其妙。美國方面原本提出的草案明確表示進入中國水域的美國船只、人員統由中國政府管轄,然而談判的中方代表耆英與復審條約的軍機大臣穆彰阿商量后,認為中國應避免卷入外國之間的麻煩,美國船只與英國船只在廣州不斷有糾紛甚至訴訟,廣州官府就從不受理。于是確定條約必須拒絕管轄美國船只和人員,讓美國領事館去管,給予領事裁判權有利于“杜民夷之爭”。耆英談判的惟一目的僅在于堅決拒絕美國使團進京,因為美國使團不同意以朝貢國的地位“朝覲”,而要求以平等國家使團地位進京,這有違舊制。在使團尚未抵達時,清廷就已連下數道上諭,令各地禁止美國使團上岸,但不得動武,只許其滯留廣東,條約之類均由耆英等“酌辦”。如此,耆英等除了堅持不許美國使團進京之外,其他一概好商量;美國方面除了讓步不再要求進京之外,還接受了中方贈予的領事裁判權。《望廈條約》沒有任何一個字是美方“脅迫”的,完全是清廷堅持華夷體系,恪守“天朝定制”的結果。道光皇帝對此約簽訂興奮異常,甚至認為美國人是來歸順天朝的,不僅下旨賞賜耆英等,還下旨嘉獎美國使團,表彰他們遵從“天朝定制”的功勛。

清廷為維持華夷關系始終拒絕外國公使駐京。清廷擔心外國公使駐京會打破中國傳統習慣,特別他們會把許多外國的生活、經濟以及思想方式帶給中國,這將會破壞“祖宗定制”。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后,1858年6月28日中英訂立《天津條約》,該條約第二款:“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意存睦好不絕,約定照各大邦和好常規,亦可任意交派秉權大員,分詣大清,大英兩國京師。”中國這才被迫同意“公使駐京”。咸豐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1861年3月25日),法國公使布爾布隆最先到達北京。次日,英國公使普魯斯也在北京建立了公使館。7月8日俄國公使巴留捷克到北京。同治元年六月二十四日(1862年7月20日),美國公使蒲安臣到達北京。法,英,俄,美四國公使,是第一批駐京的外國使臣。咸豐帝曾于1862年1月20日下旨批準奕?等奏章:“京師設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著即派恭親王奕?,大學士桂良,戶部左侍郎文祥管理,并著禮部頒給欽命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關防。”咸豐諭旨中加了“通商”兩字,顯然是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職責限定在通商的范圍,后因奕?再次上奏說明,才準奏刪去“通商”二字。可見清廷步步為營捍衛華夷關系的韌勁。到了同治年間,由于中西關系的大為改善,外國駐京的公使也開始大量增加,除了最早的四國公使外,又增加了德國、比利時、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奧地利、日本、荷蘭等國的公使,北京的東交民巷也就開始成了中國著名的外國使館區,從而也就大大地促進了中國與西方各國的交流。其中,美國公使蒲安臣不僅是第一位駐華的公使,同時也是林肯總統的政治盟友,美國著名的人權主義者,反對蓄奴的斗士。1854年,一群反對黑人奴隸制的人建立了一個新的政黨,這就是今天的美國共和黨,蒲安臣正是該黨創始人之一。1856年6月2日他發表的著名演說《馬薩諸塞州的抗辯》,為美國解放黑奴運動的重要文獻。為助林肯選舉辭去議員職位,曾被林肯派駐奧地利,奧國以他曾發表激烈支持波蘭革命者演說而拒絕入境,這樣才改派為駐中國公使。他也因此成為幫助中國認識世界的第一位外國人。

辛酉政變后,中國過去的那種完全敵視西方的政策在程度上開始有所緩和,中外關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轉折。兩宮太后和議政王奕?這些最高決策者開始認識在中國長期實行閉關鎖國的鴕烏政策,對中國長遠發展不利的,開始主張對西方各國采取“合作政策”。奕?提出的對外信睦的政策,也得到當時朝廷許多大臣的響應。西方各國公使駐京,也給當時的中國帶來一些新的思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國政府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同當時清廷的政策相吻合。1862年美國國務卿西沃德提出對華“合作政策”,2月,西沃德指示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在中國,對于一切重大問題要協商合作;在維持護我們的條約權利所必需的范圍內保衛條約口岸;在純粹的行政方面,并在世界性的基礎之上,支持在外國人管理下的那個海關;贊助中?政府在維持秩序方面的努力;在條約口岸內,既不要求,也不占用租界,不用任何方法干涉中?政府對于它自己的人民的管轄,也不威脅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蒲安臣到了中國即開始把美國對華的“合作政策”做為其外交的基礎,蒲解釋“合作政策”的內容是:“鼓勵中國政府對維護秩序的努力;在條約口岸既不要求也不占租界以及不用任何方式干預中國政府對本國人民的管轄,也永不威脅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努力在中國開展公正的外交活動,以此取代武力外交。”后來這個政策也開始影響到其它一些西方國家。這里稍微提一下清廷聘請英國人赫德擔任海關總稅務司的情況,文人們一貫以此例證明列強把持海關侵犯了中國主權。然而他們也一貫回避這樣的事實:赫德大刀闊斧地整頓了清廷腐敗的海關機構,幫助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海關體制。赫德以前海關歲入從未超過三百萬兩白銀,赫德使這個歲入超過了三千萬兩白銀,究竟算是傷害還是幫助?又,中國文人們故意將“合作政策”譯成“合伙政策”,然后隨心所欲地指責其同英法等攜手掠奪中國。事實上,來華的外國人絕大多數虔誠地奉仰基督教濟世助貧觀念,一心希望幫助中國和中國人民擺脫貧弱狀態,只需從利馬竇開始的傳教士們竭盡全力傳播西方科學知識的行動中就足以證明。然而,中國根深蒂固的儒家“華夷之辨”始終抵御一切外來的思想學說,不用說別的,如今深受劇作家喜愛的紀曉嵐大學士,在他主持編撰的《四庫全書》中,不僅大量篡改于清廷不利的歷史資料,還大言不慚地攻擊利馬竇傳播的科學知識,稱世界有五大洲乃是一派胡言。

事實上,蒲安臣提出與中國的“合作政策”也得到了英國的支持和其它一些西方國家的支持。英國當時的對華貿易總值占70%以上,為了維持與中國當時已經取得貿易成果,英國支持美國提出的“合作政策”,不過也有議論認為是柯萊倫頓勛爵在受了蒲安臣催眠術般的蠱惑后忽然離經叛道的結果。俄國政府此前是在中國取得最大實利的國家,曾割占中國一百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俄國需要有一段時間鞏固他的利益,其駐華公使巴留捷克向蒲安臣表示:“俄國不再希圖威脅中國的領土完整”,“若是能把西方文明象接枝在東方文明之上的政策中與他人合作,那末就覺得太愉快了。”法國新任駐華公使伯爾德密在1863年到任,“他是一位度量寬宏,又有經驗的政治家。他立刻看到拋卻一切猜忌并在一個重要的關于中國問題上采取合作政策的利益。”獲得這幾個大國支持,蒲安臣1863年4月18日向國務卿西沃德報告說:“在我與中國當局的談話中,沒有一次不對他們提出這個不割讓主義。”這個“合作政策”使清廷感覺放心,中西關系第一次出現緩和的跡象。為幫助與西方剛剛開始合作的清政府了解西方,1865年8月,蒲安臣把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翻譯的韋登所著《萬國律例》,送給總理衙門“參酌援引”。《萬國律例》首次使中國看到西方國家如何用法律管理國家。總理衙門得到此書后非常重視,奕?等人認為:“其中亦間有可采之處”,奏請刊刻。8月30日得到兩宮皇太后的批準。1865年京師同文館以《萬國公法》之名正式出版此書,《萬國公法》凡例之四稱:“是書之譯漢文也,本系美國丁韙良視其理足義備,恩于中外不無裨益,因與江寧何師孟,通州李大文,大興張煒,定海曹景榮略譯數卷,呈總理訓國事務衙門批閱,蒙王大臣派員校正底稿,出資付梓。”而且,書還沒印就產生了效果:1864年4月,新任普魯士駐華公使李福斯在赴任時于大沽口外捕掠了3艘丹麥商船。恭親王剛從《萬國法原理》得知“內洋”與“公共洋面”不同的國際法地位,隨即照會李福斯,對這一“顯奪中國之權”、“輕視中國”的行為提出抗議,并稱李福斯必須先解決此事才能被中國接納。李福斯被迫讓步,釋放了3艘丹麥商船并支付1500元賠償金,并奉稱恭親王處事“甚為明智,甚為公平”。李福斯事件增強了恭親王的信心,他開始相信西方的國際法規則和外交手段。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贊同此舉,法國代辦哥士耆就堅決反對,他對蒲安臣說:“這家伙(丁韙良)到底是誰?居然讓中國人洞悉我們歐洲的國際法。殺死他,除掉他,他會給我們造成無盡的麻煩的。”蒲安臣沒有理會他,始終堅持說服清廷要員,摒棄陳腐的華夷關系理念,融入世界進步潮流中去。

為使中國成為遵法國家,并建立現代工商業,西方在華人員確實費了不少心思。如,1865年11月,赫德送給總理衙門一份題為《局外旁觀論》的意見書,他在文章中提出清政府應該遵守條約,按照“章程”辦理一切對外事務。文章稱:“現在某事當行,某事不當行,已有條約可憑,一經違約,即有問故之患。” “民間立有合同,即國中立有條約,民間如違背合同,可以告官準理。國中違背條約,在萬國公法,準至用兵,敗者必認舊約,賠補兵費,約外加保方止。” “若違章,有動兵之舉,國亂之災。違約者,或因不肯照約,或因不能照約。若不肯,必有出而勉強者,若因不能,必有起而代行者。”“是以或有應辦,或有請辦,不致后為人所勉強者。”赫德的原則是法制國家的基礎。由于中國 “皇權”大于一切,自然根本不會把條約和法律當回事。在文章后部赫德還具體提出一些中國應該早辦的事情,如“水陸舟車,工織器具,寄信電機,銀錢式樣,軍火兵法”等項,他建議中國應該修鐵路、辦工廠、辦電報、設銀行、承航運等,這無疑是向清廷最早提出的現代化建議,應該說這些建議對中國的發展是有益的。1866年英國駐華公使阿禮國,命使館參贊威妥瑪寫了《新議略論》送給總理衙門。此文同樣提出清政府應該遵守條約:“各國在華,都有要務不能棄置,系中華立約,許為相保。如果肯保,深惜力有不及,所言訓中外互結一也。”如果不照條約行事,難免外國“干預”。各國“見必受險,難免干預保全。一國干預,諸國從之,試問將來中華天下,仍能一統自主,抑或不免分屬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還給當時的清政府指出兩種可能:“嗣后中國不久必須擇定兩節之一,或自招外國協同去弊興利,可以永保主權,或以仍舊懷疑杜絕,外國亦以疑心相對。”威妥瑪也提出清政府應允許在中國 “各省開設鐵路,飛線(電報),以及五金煤炭各廠開采,水陸各軍安設操法,中華用項不足,約請借貨,醫學各等項設館教習,以上各等新法,中國如欲定意試行,各國聞之,無不欣悅。”文章寫道:“各國代謀諸事,不惟于中國無損,反于中國有益。雖謂于外國有益,實地中國更大益。何則?中國果能聽議各國人民進華,固能取益,而中國一取其策,定能保其富平。富平一保,自主之權亦能永保不移。”這樣“內地從此容易治平,外國民人來往通商,常行居住,易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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