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托收在國際貿易的貨款結算中通常采用(國際結算分析題)

时间:2024-05-29 10:53:22 编辑: 来源:

A、在票據的風險防范方面,要注意以下幾點:

1、貿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戶的資信,做到心中有數,防患于未然。特別是對那些資信不明的新客戶以及那些外匯緊張、地區落后、國家局勢動蕩物客戶。

2、對客商提交的票據一定要事先委托銀行對外查實,以確保能安全收匯。

3、貿易成交前,買賣雙方一定要簽署穩妥、平等互利的銷售合同。

4、在銀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過早發貨以免貨款兩空。

5、即使收到世界上資信最好的銀行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將來一定會收到貨款。近年來,國外不法商人利用偽造票據及匯款憑證在國內行騙的案件屢屢發生,且發案數呈上升趨勢,對此不能掉以輕心。

B、匯票的風險與防范

在匯票的使用過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說的之外,還要注意遵循簽發、承兌、使用匯票所必須遵守的原則:

1、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銀行開立帳戶的法人;

2、簽發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禁止簽發無商品交易的匯票;

3、匯票經承兌后,承兌人即付款人負有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

4、匯票除向銀行貼現外,不準流通轉讓。(注:這規定已被后來的銀行結算辦法所突破)。

C、如何識別真假本票

1、真本票系采用專用紙張印刷,紙質好,有一定防偽措施,而假本票只能采用市面上的普通紙張印刷,紙質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紙張薄且軟。

2、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詐騙分子很難得到,因此,只能以相似顏色的油墨印制,這樣假本票票面顏色較真本票有一定差異。

3、真本票號碼、字體規范整齊,而有的假本票號碼、字體排列不齊,間隔不勻。

4、由于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簽字也必然會假冒簽字,與銀行掌握的預留簽字不符。

第四節 國際貿易中貨款的支付

支付金額

由于實際業務中可能發生支付金額與合同總金額不一致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在支付條款中將支付金額予以明確規定。具體的規定方法主要有3種:

1.按全部發票金額支付;

2.貨款按發票金額結算,附加費等另行結算;

3.規定約數。即在金額前加一“約”字,按信用證慣例,一般理解為允許,上下變化10%。

支付貨幣

1.計價貨幣和支付貨幣均為一“軟幣”。確定訂約時這一貨幣與另一“硬幣”的匯率,支付時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原貨幣支付。 例如: 本合同項下的法國法郎金額,按合同成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法國法郎和瑞士法郎買進牌價之間的比例折算,相等于××瑞士法郎。在議付之日(或付款之日),按中國銀行當天公布的法國法郎和瑞士法郎買進牌價之間的比例,由賣方決定將應付之全部或部分瑞士法郎金額折合成法國法郎支付。

2.“軟幣”計價、“硬幣”支付。即將商品單價或總金額按照計價貨幣與支付貨幣當時的匯率,折合成另一種“硬幣”,按另一種“硬幣”支付。

3.“軟幣”計價、“軟幣”支付。確定這一貨幣與另幾種貨幣的算術平均匯率,或用其它計算方式的匯率,按支付當日與另幾種貨幣算術平均匯率或其它匯率的變化作相應的調整,折算成原貨幣支付。這種保值可稱為“一攬子匯率保值”。幾種貨幣的綜合匯率可有不同的計算辦法,如采用簡單的平均法、采用加權的平均法等等。這主要由雙方協商同意。在“一攬子匯率保值”中,值得一提的是采用特別提款權的辦法。目前,國際上在貿易中以特別提款權保值使用的范圍日益擴大,例如,特別提款權的存款、放款等在國際貿易中也在廣泛使用。

4.用人民幣計價和結算也可起到保值作用。

支付方式

1.匯付(Remittance)

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票匯(D/D)。匯付方式一般用于買方的預付貨款。但也有用于先裝貨發運的情形,即所謂“先裝后付”。在使用匯付方式時,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匯付的時間、具體的匯付方式和匯付金額等。在預付貨款情況下,匯付的時間應與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相銜接。 例如:買方不遲于12月15日將100%的貨款用電匯預付并抵達賣方。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為了向進口商收取銷售貨款或勞務價款,開立匯票委托銀行代收的結算方式。出口商將作為貨權憑證的商業單據與匯票一起通過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只有在承兌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貨權憑證。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之分。跟單托收按交單條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而付款交單又有“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之分,遠期匯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見票后××天付款”“提單日后××天付款”和出票日后××天付款”3種規定方法。但在有的國家還有貨到后××天付款的規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訂立合同條款時,須按具體情況予以明確規定。茲分別示例如下:

付款交單——即期D/P at sight

買方應憑賣方開具的即期跟單匯票,于見票時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單。

付款交單——遠期D/P after sight

買方對賣方開具的見票后××天付款的跟單匯票,于提示時應即予承兌,并應于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單。 承兌交單D/A 買方對賣方開具的見票后天付款的跟單匯票,于提示時應即承兌,并應于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兌后交單。承兌交單并不意味買方到期一定付款,這取決于買方的信譽。

3.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信用證(L/C)是開證銀行根據進出口商的要求和提示或代表其自身,開給出口商(受益人)的,在單證相符的條件下承諾支付匯票或發票金額的文件。

信用證的特點

(1)開證銀行應開證申請人的要求而開立;

(2)付款人為銀行;

(3)是以合同為基礎,獨立于合同的契約;

(4)是銀行的單據業務。

第五節 匯票(DRAFT):

匯票DRAFT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對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有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支付命令。

在信用證業務中,經常使用的是由出口商出具的商業匯票。盡管來證也常出現要求提供“your draft”即你方匯票指銀行提供匯票,但在目前的全部信用證業務中,也都由出口商出具商業匯票。

匯票的填寫方法:

匯票一般有12項內容需要填寫。

◆第一欄:出票根據(Drawn under)

填寫開證行名稱和地址

◆第二欄:信用證號碼(L/C No.)

◆第三欄:開證日期(Dated)

◆第四欄:年息(payable with interest @ % per annum)

由結匯銀行填寫

◆第五欄:匯票小寫金額(Exchange for)

匯票上有兩處相同案底的欄目,較短的一處填寫小寫金額,較長的一處填寫大寫金額;匯票金額一般不超過信用證規定的金額。

◆第六欄:匯票大寫金額

要求頂格,不留任何空隙,以防友人故意在匯票金額上做手腳。大寫金額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貨幣名稱,二十貨幣金額。

◆第七欄:號碼(NO.)

填寫內容是制作本交易單據中發票的號碼。

◆第八欄:付款期限(at...sight)

◆第九欄:收款人(pay to the order of)

在信用證支付的條件下,匯票中收款人這一欄目中填寫的應是銀行名稱和地址,一般是議付行的名稱和地址。

◆第十欄:匯票的交單日期

指受益人把匯票交給議付行的日期。由銀行填寫。

◆第十一欄:付款人

匯票的付款人和合同付款人不完全相同,要嚴格地按照信用證的要求來填寫,要把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或開征人的名稱和地址全部填上。

◆第十二欄:出票人

習慣上,把出票人的名稱填在有下角,與付款人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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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付款方式(payment terms)如下: 

1、L/C+T/T 

這是最常見的付款方式組合,常見于孟加拉客戶。由于國家政策的規定,孟加拉客戶必須是信用證+TT的付款方式,更有甚者就是T/T+信用證+T/T。撇開孟加拉國家政策不說,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于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若裝柜數量有變,也能靈活調整付款金額。但是,使用這種結合形式,雙方必須首先確認清楚采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2、L/C+D/P 

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方)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付款方式,主要針對交易金額較大的,合同的執行時間跨度較大的交易。這是一種易于雙方接受的付款方式。一方面對出口商來說,這是一種較為安全的收匯方式,而對進口商而言,可減少墊金,有利于企業內部資金周轉流通。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后方可交單”的條款。 

3、SBLC+L/C 

備用信用證(SBLC),又稱擔保信用證,是指不以清償商品交易的價款為目的,而以貸款融資,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所開立的信用證。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并隨附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的聲明或證明文件,即可得到開證行的償付。 

采用TT匯款,買方最為擔心的是賣方是否能夠按照合同的規定發運貨物,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將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而賣方則擔心貨物發出后,買方能否付款。SBLC+LC 的結合則能很大程度上解決這兩者的煩惱。 

4、SBLC+T/T 

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哪些方式?

目前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匯付、信用證和托收。

1.匯付 匯付即匯款,是貿易雙方支付貨款的一種最簡單的方式,進口商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將貨款通過銀行匯給出口商。國際貿易中匯付還用于傭金、雜費、保證金及預付款等的支付。匯付的特點是:風險大,貨到付款取決于對方的信用;另外出口商資金負擔較重,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進口商)、收款人(出口商)、匯出行和匯入行。匯入行是受匯出行委托支付匯款的銀行,如果雙方還未建立直接聯系,還得通過第三者銀行為代理行參與。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和票匯(D/D)三種。

(1)信匯 由進口商將貨款交給當地銀行,銀行則開具匯款委托書,然后以信函郵寄至出口商所在地與其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委托其將款交給出口商。匯款委托書有正副兩張,分兩次付郵,以防止郵遞中遺失。信匯優點是價廉,但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 進口商委托匯出銀行以電報、電傳或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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