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根據我國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規定(簡述我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修訂案的主要內容。)

时间:2024-05-29 09:48:49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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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北京外國語大學聘請喬爾先生擔任英語外教

B 德國西門子在中國各大城市設立分店維修西門子產品

C 中國電子進出口公司租用新加坡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的船運送貨物, 從大連到美國舊金山

D 中國某旅游公司組團到日本6日游

33.(多選) 關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問題, 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

A. 中國以發達國家地位為前提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B. 中國以發展中國家地位為前提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C.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將享受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D.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將享受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34、(多選)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是資本輸出國政府為了鼓勵本國資本向海外投資, 并預防和補償因資本輸入國發生政治風險而使本國投資者遭受損失而開辦的一種政府保險。 下列選項哪些是這種投資保險制度的特點?()

A.該制度的實施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資

B.該制度的實施只限于海外間接投資

C.該制度的保證對象只限于政治風險

D.該制度提供的是一種政府保證或國家保證

35、(單選)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給會員國的貸款只能用于解決該會員國()

A、建設資金的不足 B、國際收支失衡

C、建設公共工程時資金的短缺 D、對外貿易的不平衡

36、(多選)下列哪些是作為國際融資擔保方式的備用信用證的特點?()。

A、保證人是銀行

B、貸款人出具信用證要求的違約證明時,保證人即向貸款人付款,并不需要對違約的事實進行審查

C、開證行作為保證人承擔第一位付款責任,而不是次位債務人

D、它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難以執行,對擔保人通常只具有道義上的約束力

37、(單選)針對跨國聯屬企業利用轉移定價來實施國際避稅的行為,各國通常采用下列哪種原則來實行反避稅?()

A、正常交易原則 B、固定基地原則 C、常設機構原則 D、引力原則

(1)下列關于法律適用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如果該船舶碰撞案在中國法院審理,應當適用中國法律

B、如果該船舶碰撞案在中國法院審理,應當適用新加坡法律或西班牙法律

C、如果有關該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爭議在中國法院審理,應當適用中國法律

D、如果有關該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爭議在中國法院審理,應當適用美國法律

(2)關于本案中的船貨損失賠償責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切西”號應當賠償“尼加”號船舶和貨物的全部損失,因為這些損失是其航行過失所致

B、“切西”號應當賠償“尼加”號船舶和貨物的損失,但可以請求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C、“切西”號應當賠償“尼加”號船舶和貨物的損失,以及“切西”號所載貨物的損失,因為這些損失都是因“切西”號的航行過失所致

D、“切西”號應當賠償“尼加”號船舶和貨物的損失,以及“切西”號所載貨物的損失,但可以請求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3)關于本案中貨物運輸保險人的責任,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切西”號可以請求保險公司賠償了“尼加”號船舶和貨物的損失, 因為其投保的是一切險

B、“切西”號所載貨物在整個運輸途中遭遇的損失, 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因為其投保的是一切險

C、保險公司在賠償了“切西”號所載貨物的損失后,可以向“切西”號所屬的新加坡公司代位求償

D、“切西”號所遭遇的碰撞損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但因強熱帶風暴產生的濕損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因為這屬于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

1、(多選) 【答案】CD

2、(多選) 【答案】BD

3、(多選) 【答案】BC

4、(多選) 【答案】AC

5、(多選) 【答案】ABD

6、(單選) 【答案】A

7、(單選) 【答案】A

8、(單選) 【答案】C

9、(多選) 【答案】BC

10、(多選) 【答案】BC

11、(任選) 【答案】C

12、(多選) 【答案】BD

13、(任選) 【答案】(1)CD (2)C(3)BCD

14、(多選) 【答案】BCD

外銷員之對外貿易法:對外貿易法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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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對外貿易法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全國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原則

2維護公平自由貿易秩序

3實行貨物技術進出口自由原則

4按協議開展服務貿易原則

5實行平等互利、互惠對等的國際貿易關系原則

二、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

(一)主體范圍:

在我國境內取得合法資格直接或間接從事外貿業務的公司、組織、個人。

(二)貿易范圍:

1、對外貿易

貨物進出口

技術進出口

國際服務貿易

2、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三)對外貿易法適用的管理行為:

對貨物進出口的管理

對技術進出口的管理

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管理

對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四)對外貿易法適用的地域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發生的對外貿易行為,原則上均適用《對外貿易法》。

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三個“單獨關稅區”之間的貿易,視為進出口貿易。

三、對外貿易法確立的管理制度:

(一)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制度

1、對外貿易經營者

從事外貿活動的法人、組織、個人

2、對外貿易經營資格

例:(06年試題)

根據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只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并進行備案登記,就可獲取對外貿易經營者資格。(是)

3、國營貿易

從事國營貿易的必須經授權。

4、外貿代理制

(二)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管理制度

(三)國際服務貿易管理制度

我國對外貿易法僅規定了開展國際服務貿易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管理制度,我國將根據所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作的,給予其他締約方或參加方以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四)對外貿易救濟制度

1)對外貿易調查:主要規定調查事項、調查程序和調查中的義務。

2)建立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制度

(五)對外貿易促進制度:

實行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信貸、出口退稅方式

建立公共信息服務體系

鼓勵開拓市場

實行扶持政策

四、違反對外貿易法的法律責任

1、違反對外貿易經營秩序的處罰:

壟斷行為:外貿主管機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壟斷行為的危害

不正當競爭行為:處罰,外貿主管機關可以禁止此行為

2、違反對外貿易管理的法律責任

1)違反國營貿易管理

2)非法進出口貨物和技術

3)非法從事國際服務貿易

4)非法從事外貿禁止的行為

5)非法從事外貿的配合處罰

6)國家對外貿易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收受賄賂

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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