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買粉絲能查到病理報告嗎(普通陽康患者是否有必要做“陽康”體檢套餐?)

时间:2024-05-26 04:27:35 编辑: 来源:

靜的。雖然在事件報道的初期,有些媒體的報道或有一面之詞,如夏先生所據新華網合肥6月25日電:泗縣人民醫院兒科主治醫生潘龍根說,“這些小孩心臟、肝臟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傷,有的癥狀較重,心肌酶譜高達2000多,超標10倍,甚至高于喝農藥對肝臟的損傷”。但這也是記者引用了醫務人員的意見,它們只是前期的報道,何況中后期的報道也有不同程度的“糾偏”。因此,新聞媒體的公正立場還要考察分析它們的最終報道,正是多種不同的聲音才構成了媒體態度的基本公正。

●所謂“負面作用”實是臆測

我們再來看在輿論導向上,是否有如夏先生所云的負面作用(其一,擴大整個社會的不滿情緒,從而給社會穩定與和諧帶來不利影響;其二,構成不應有的輿論壓力,影響了司法公正和專業機構的正常運轉;其三,給疫苗生產廠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請看7月4日《東方早報》的報道,記者當日分別采訪泗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王甄,以及“國家專家組”成員之一、上海精神衛生研究中心醫學心理學家杜亞松,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導、教授潘知常,他們從當地黨政、醫學、新聞傳播學等三方面談了看法:

早報記者:有人認為,在這起“群體性心因反應事件”中,媒體介入強化了“集體心理暗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加重了相關部門的執政成本。因此,對類似群體性事件,媒體今后不應介入。您怎么看?

王甄:這么多媒體集中到這里,我們的接待、服務、管理的任務量是加大了;但媒體是群眾了解真相的渠道,在出發點和立足點上和我們是一致的。至于“集體心理暗示”,其實即使沒有媒體來強化,也會有別的形式,如口頭傳播啦、電話等來強化。從實際情況看,我認為,媒體介入對事件的妥善處理起到的正面、積極作用是主流。

杜亞松:任何事情都要一分為二。會說話、敢于說話的媒體介入,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這是好事。當然,從醫學角度講,媒體報道客觀上也有強化“集體心理暗示”的作用,但從大方向看,這不能完全怪罪媒體———我們的專業人員在初期鑒定中也有失誤(指最初省級會診得出“過敏性反應”的初步結論),絕大多數媒體都只是依據這一初步結論作的報道。

潘知常:我們不能簡單地根據在局部范圍內報道對某一事件是有利還是不利,就作出“媒體該不該介入”的判斷。泗縣自始至終透明作為,只要不影響醫療工作、不影響辦案進程、不影響事態發展,我們所有的行為都不避諱鏡頭。

早報記者:堅持“透明”,你們不覺得增加了負擔、更可能暴露一些問題嗎?

王甄:問題不是因為曝光才存在的,曝光只會使事情向好的方向發展。比如“心因性事件”結論出來后,媒體及時跟進,為向群眾宣傳科學衛生常識、緩解心理壓力,為無癥狀和無臨床指標的孩子及時出院以免交叉感染起到了我們起不到的作用。

杜亞松:從心理學上看,事件中的一些“集體心理暗示”、部分“賠償心理”的形成,是在有些信息經媒體傳播后出現的。但無論是媒體參與,還是泗縣發布消息的“透明”原則都無可厚非。關懷本身并沒有錯。

(引文有刪節)

從上可見,談新聞報道的風險性,重要的一點就是看它的社會效果。從這篇報道來看,疫苗事件的報道效果基本是積極的、正面的。這就告訴我們,不能把媒體報道揭露社會問題所產生的輿論效果,簡單地看作是滋生社會不滿情緒的原因和造成社會不和諧的因素。如果媒體對重大社會問題失語和漠視,必將導致流言的到處傳布,從而真的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那時給社會帶來的風險,就不是報道偏差風險可以企及的了。因此,媒體新聞報道的傳播風險并不在于觸動了社會大眾的輿論神經,引發他們的自覺思考,發表不同的意見,而是在于媒體有否及時、積極、如實地報道事件發展的狀況,有否因遲報而給各方面的工作造成被動局面。媒體積極干預生活,監督社會,或許會給某些部門帶來一些輿論壓力,但對于解決公眾關心而又比較復雜的社會問題來說,卻是一種高效的催化劑,它往往會因此促成問題的早日解決。“疫苗事件”很快有結論,并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就是一個實際例子。

(作者系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生、湛江師范學院講師)

風險的定義

風險的定義

風險大致有兩種定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

風險是指在某一特定環境下,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內,某種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風險損失等要素組成。換句話說,是在某一個特定時間段里,人們所期望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出現的結果之間產生的距離稱之為風險。

比如某人在一個大雪天,在下班的車流高峰期,騎著他的沒閘沒鈴的腳踏車從家里出發,準備去購物中心買皮鞋。不幸半道出了交通事故。這里讓我們分析一下:

大雪天、車流高峰期、沒閘沒鈴的腳踏車等屬于風險的因素;

交通事故就是風險事故;

當事人的死亡或殘疾就是本次風險事故所導致的損失。

原本購物回家的目的與橫尸街頭的結果之間產生了巨大的距離。

在日常生活中,這種突如其來的風險事故經常給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帶來沉重的打擊。

總之,風險因素的增加會導致風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加;而風險事故的發生可能導致損失的出現。這就是風險要素之間的辨證關系。

什么是風險事故?

風險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財產損害的偶發事件,是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只有通過風險事故的發生,才能導致損失。風險事故意味著風險的可能性轉化成了現實性。

對于某一事件,在一定條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它就是風險事故;而在其他條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間接原因,它便是風險因素。如下冰雹使得路滑而發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這時冰雹是風險因素,車禍是風險事故。假如冰雹直接將行人砸成重傷,冰雹就是風險事故本身。

運輸風險的定義

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國際貿易流程中存在的風險,也有人認為國際貿易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與國際貿易有關的某些因素在一定的時間內發生始料未及的變化,導致國際貿易主體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或實際成本與預期成本發生的不一致,從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資訊不對稱是國際貿易風險產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國際貿易海上貨物風險為例,在CIF價格屬于成交的進口業務中,通常會遇到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及運輸欺詐等風險。

自然災害是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等;而意外事故則是指船舶擱淺、碰撞、沉沒、失蹤等現象;運輸欺詐是指貨物運輸的過程中,由于合同一方當事人或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隱瞞事實,而是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為。

可見,在地球上某一海面發生自然災害的資訊對于一家從事進口的企業來講,基本上是不能確切掌握的。運輸貨物的船只會在何時何地擱淺、碰撞、沉沒、失蹤同樣也是難以掌握的資訊;而是否船方簽發了假提單、是否會無單放貨,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賣方是否裝運了劣質貨物、是否與承運人合謀,這些情況對于一個善良的合同當事人無法得到充分、必要的資訊。

但是對于賣方和承運人來講,資訊較為充分。具有豐富經驗的船長會了解很多的與航線有關的自然、氣候、地理條件、航線狀況、船舶效能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會通過堆場、運輸公司、倉庫等渠道了解到貨物、裝運、船舶行駛狀況,賣方會很了解產品的質量、包裝、通關、結匯等情況。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買方所能掌握的資訊很少,而賣方和承運人掌握的資訊較多,資訊出現了不對稱現象,而恰恰是這種資訊的不對稱導致了國際貿易中的風險。

將國際貿易風險從風險的不同角度進行了分類,如從本身性質角度,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從產生原因角度,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從表現形態角度,分為有形風險和無形風險;從作用強度角度,分為高度風險、中度風險和低度風險。等等。

還有人將國際貿易風險分為國家性風險、市場性風險和欺詐性風險三個大類;也有從市場風險角度進行深入分類的:國際市場區域選擇與進入時機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匯率波動風險、政治局勢風險。針對出口業務的經營風險,一般認為應分為:交貨風險、收匯風險、付款風險、市場風險、國內客戶資信風險、國外客戶資信風險等六類。

國際貿易風險應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劃分。從巨集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應包括本國和目標市場國家的政治風險、社會風險、政策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和文化風險,即營銷環境中PEST結構化的風險。從微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則應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和經營策略方面的風險,后者最為常見,如合同風險、運輸風險、結算風險、價格風險等。

對國際貿易風險的管理

1、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首先要通過國際貿易中的風險分析和因素分解,將國際貿易中復雜的現象分解成為構成風險影響的一系列要素,并找出這些要素對國際貿易帶來的風險大小。在識別國際貿易風險過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樹、決策樹等,還可以采用德菲爾法、專家會議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國際貿易風險。首先使用概率來度量風險可能性,其次度量風險后果的嚴重程度。當然風險發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觀估計來確定的。

3、制定應對措施。國際貿易風險的識別和度量的目的就是為制定應對措施服務的,因此在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后,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制定應對措施。在制定應對措施的過程中,通常采用效用理論、雙因素整合控制方法與多目標決策等方法,還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經濟分析法。

4、控制國際貿易風險。國際貿易風險控制工作應根據市場和業務的發展與變化的情況,不斷重新對風險進行識別和度量,不斷尋找、發現和更新風險應對措施,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不斷發展擴大.

拷貝了人家的東西,不過不管怎樣看后增加了對于貿易風險的認識。

安全風險的定義

傳統上,安全風險管理的方法有兩種:前瞻性方法和反應性方法,各有優點與缺點。確定某一風險的優先順序也有兩種不同的方法:定性安全風險管理和定量安全風險管理。

新聞風險的定義??

“新聞報道的風險性”之我見

■胡華濤

2006年01月05日16:13 【字號 大 中 小】【留言】【論壇】【列印】【關閉】

拜讀貴刊2005年第9期夏雨禾先生的《透過“疫苗事件”看新聞報道的風險性》一文后,筆者覺得該文有夸大“疫苗事件”報道風險性之嫌。所謂“報道的風險性”,屬于報道真實性的范疇。就“疫苗”報道個案而言,報道的風險性就是整個事件報道過程中,把疫苗作為“假疫苗”、“問題疫苗”、“奪命疫苗”報道而可能產生的不良傳播效果。考察整個“疫苗事件”的報道過程,把新聞報道的風險性歸結為新聞時效性俘虜客觀性;媒介公正立場的缺失;(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急功近利、妄加猜測、不負責任報道行為;解決問題缺乏科學,對新聞事實過早的“蓋棺定論”而使新聞報道缺乏深度等原因,都有失公允和簡單,值得深入探討。從新聞采訪寫作規律和認知規律看,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不僅涉及新聞事實與新聞真實的關系,還關系到如何把握新聞報道的過程和新聞的社會傳播效果等相關問題。

●新聞事實的“初級本質”不等于新聞真實

從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規律來說,新聞報道是一個過程、一個系列、一個流程。這個流程中既有傳遞資訊的要求,又有說明、解釋、分析事實的意義和內涵的要求。然而由于客觀事物暴露的程度和報道主體(新聞記者或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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