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報刊訂閱業務的處理環節主要有(報刊訂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时间:2024-05-14 05:55:26 编辑: 来源:

選擇的標準和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分配的方法有無變更,防止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多分配應稅產品成本,相應少分配免稅產品成本。審查發現此類問題應重新正確計算,作出會計調整。

二審查“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賬戶

輔助生產成本核算內容是為企業生產車間、管理部門、在建工程及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產品和勞務的車間所發生的費用。從服務的對象上看,部門多、非生產性占有一定的比例,正確分配輔助生產成本關系到正確計算產品成本。

抽取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生產統計表等原始記錄資料,從分配標準、費用分配方法、費用分配金額三個環節查證輔助生產成本分配是否真實、正確。

⒈審查各車間的費用分配標準。審查有無將為基本建設、專項工程、福利部門提供的水、汽、機械加工、修理修配等勞務費用計入輔助生產;審查是否按實際受益對象進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確,采用復算方法重新計算,對少分配或非生產性費用擠入生產成本的情況 ,調增計稅利潤。

⒉審查分配方法。輔助生產分配方法較為復雜,審查進注意有無年度內任意改變分配方法,使各部門分配金額發生不正常波動的情況。如果存在這樣情況,應按原方法進行計算,其差額調增(調減)計稅利潤。

⒊審查費用分配金額。用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與輔助生產車間統計表對照,當費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額大于生產統計表中的費用額時,應進一步查明輔助生產費用歸集有無虛假,抑或統計有差錯。如證實生產統計表正確的情況下,即為多轉生產成本的費用,應調增利潤。

三審查費用確認的原則

會計制度規定,確認費用應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為本期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其款項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或費處理。由此可見權責發生制才能真正按會計期間來正確反映各期的盈虧情況 。

主要審查發生的費用是否歸屬于本期產品負擔,影響當期利潤。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跨期費用,在“預提費用”、“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審查該科目發生的費用是否應由本期產品成本來負擔。應從費用真實性、合法性、計入成本時間和方法加以審查,審查時應注意兩點:

⑴待攤費用應嚴格劃清資本性與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⑵審查預提費用計入當期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成本的列支范圍、標準,計提金額是否正確,支付對象是否合理。

⒈“待攤費用”科目的審查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本期已經支付或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費用支付或發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攤入生產成本,且攤銷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為了正確貫徹權責發生制 會計核算原則,分行業的會計核算制度都相應地設置了“待攤費用”會計科目,便于企業準確核算應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和費用攤銷的具體結果。

⑴“待攤費用”科目會計核算方法

該科目主要核算企業已經發生或已經支付的應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且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預付保險費、預付的固定資金資產租金、固定資產修理費用,一次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交納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以及預付報刊訂閱費用等(若數額小,也可一次性列入支付期相關費用)。“待攤費用”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已經發生或支付的費用,貸方反映已經攤入相應期間生產成本、費用的金額,該科目的余額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期間內尚未攤銷完畢的各項費用。為了便于準確劃分各項費用受益期限和攤銷期限,“待攤費用”除設置總賬外,還應按各項費用的發生時間和種類設置“待攤費用”明細分類賬。

賬務處理:

發生時:借:待攤費用—XXX

貸:銀行存款(現金、現金、低值易耗品....)

攤銷時。

借:制造費用(生產成本、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待攤費用—XXX

⑵“待攤費用”的審查重點及審查的思路

在日常稅收審查工作中,由于“待攤費用”貸方發生額反映企業分期攤入生產經營成本的實際攤銷金額,因此其金額攤銷的正確與否,關鍵是確認受益期或使用期限與攤銷期限是否一致,因而產生納稅審查的重點;但切不可忽視對該科目借方發生額的審查,因為,通過該科目借方發生額的審查,能夠便于審查人員及時 、準確的掌握和了解需攤銷費用的形成或來源是否真實以及費用的性質。因此在日常的稅收審查中,對“待攤費用”科目的審查,其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都應作為審查的重點,不能有所側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

⑶審查“待攤費用”賬戶借方發生額

企業發生待攤費用時,在正常情況下,“待攤費用”賬戶的借方與“銀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賬戶貸方發生額對應。如果與“在建工程”、“其他應收款”等賬戶的貸方發生對應關系,則屬于異常現象,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查。

①區別生產性費用和非生產性費用的界限

重點審查企業“待攤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中是否有人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為,是否存在將固定資產的購建支出項目列入待攤費用,從而分期攤入生產經營成本。常采取的手段的:

a.企業人為地將本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項目金額化整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攤費用”賬戶進行攤銷;

b.企業將本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金額的部分項目有意識地列入“待攤費用”賬戶實現攤銷。如有規律地將基建人員的工資列入“待攤費用”、基建項目領用的材料、基建項目的借款利息等等。

②嚴格劃清資本性與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a.審查企業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資本性支出 有無假借固定資產大修理的名義 ,將從事固定的購建支出費用列入“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實現攤銷。

b.審查企業是否有將應列入“遞延資產”核算的開辦費用,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不能單獨歸屬于一個會計期間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支出列入“待攤費用”核算的行為;

c.審查企業有無將應記入“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無形資產受讓及開發性支出費用一次性直接記入 “待攤費用”科目。

通過對“待攤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的審查,從中發現企業是否有人為調節期間生產經營成本的現象。

對企業將“待攤費用”科目作為“蓄水池”人為地調節生產經營利潤的審查重點應放在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和實行利潤承包企業,審查企業是否有采用調節手段達到承包目標的實現和多計提效益工資的目的。

對“待攤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實施納稅審查,應遵循“追本求源、刨根問底”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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