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成都市財政貿易學校校長名字(自從報考了中級經濟師考試之后,就一直有培訓機構打電話說有真題提供,取證后再付款,能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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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目前實際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試辦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準了北方交通大學等2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山東大學、石油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2002年5月,教育部批準了哈爾濱工程大學、海河大學2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后來又批準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

至此全國總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國34所考研自行確定復試錄取線的高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天津大學 南開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復旦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吉林大學 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東北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湖南大學 武漢大學 蘭州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中山大學 中南大學 重慶大學 山東大學 四川大學

十三、首批擁有教授任職資格審批權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十四、31所副部長級大學(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醫科大學、中國科技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14所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直接任命,書記和校長享受副部級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武漢大學 四川大學 中山大學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四)、迄今為止,全國副部級高校總共31所,(*注:北京醫科大學已并入北京大學,因此14+7+11-1=31)

十五、1995年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15所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大學共15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選“211工程”的95所大學名單

繼1995年,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15所大學之后, 1996年中國人民大學等院校及1997年北京科技大學等院校和隨后1998年等等一批又一批的大學進入“211工程”,使入選“211”工程大學總共達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這95所大學的名單如下: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廣播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醫科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石油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蘭州大學、新疆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十七、進入“985工程”大學

第一部分: 已進入“985工程”大學所簽署的重點建設協議對各高校的定位及資助經費總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訂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將“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確指出“創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簽訂的合同,根據合同書對各學校的定位及資金資助情況(三年內撥款經費總量),按照共建合同簽約時間,分列如下:

1. 目標定位:“世界一流大學”

北京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清華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2. 目標定位:“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大學”

浙江大學 14億 (7億+7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7月26日

復旦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國科技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中科院撥款+省撥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學 9億 (6億+3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9月11日

哈爾濱工業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省撥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師范大學 12億 (6億+6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學即所謂的“2”+“9”工程,是國家投資建設大學的重中之重。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學”(雖已簽約、但經費未公布)

3. 目標定位:“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依據中央資助經費經費情況分列如下:

1) 中央資助經費為3億以上(不含3億)的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業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陜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兩校共14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漢大學 8億 (4億+4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學 7.2億 (4億+3.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學 7億 (4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2日

2) 中央資助經費為3億的大學:

中山大學 12億 (3億+9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東大學 8億 (3億+5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6日

東南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12日

華中科技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湖北省、武漢市以資金、項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廈門大學 6億 (3億 +1.5億+1.5億)(教育部撥款+福建省撥款+廈門市撥款)2001年2月22日

同濟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2年6月26日

重慶大學 5.4億 (3億+2.4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1年9月28日

蘭州大學 4.5億 (3億+1.5億+土地)(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2月9日

3) 中央資助經費為2億的大學:

中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7日

大連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遼寧省、大連市撥款) 2001年8月8日

華南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0月26日

東北大學 4億 (2億+1億+1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沈陽市撥款) 2002年1月23日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 3.6億 (2億+1.6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國海洋大學 3億 (教育部、山東省、中國海洋局、青島市總撥款額)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國農業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進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學總數達到38所(34+4)。

十八、國家重點投資建設的十所重中之重大學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點大學"或"重點建設首批"名單,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們無愧堪稱為"重點中的重點"。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順序:

北方:清華、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復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十九、教育部直屬大學

從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學為教育部直屬的(重點)大學,如北大、清華、人大、復旦等。70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從90年代中后期起,急劇擴編,至今已有72所大學納入教育部直屬大學。這些大學只是教育部直屬的,他們中有的納入全國重點大學(如全國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點大學,211工程95所重點大學,985工程38所重點大學),有的則不屬于全國重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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