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海南自由貿易港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條例)

时间:2024-05-15 03:41:54 编辑: 来源:

林保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落實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政策。強化森林草原督查,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推進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強化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2)加強森林草原資源生態修復。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科學劃定生態用地,持續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重大戰略涉及區域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深入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草原生態修復等重點工程。加強森林經營和退化林修復,提升森林質量。落實部門綠化責任,創新義務植樹機制,提高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

(3)加強森林草原資源災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地方政府負責制,將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納入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監管和聯防聯治機制,抓好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草原鼠兔害等防治工作。堅持森林草原防滅火一體化,落實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提升火災綜合防控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安排,狠抓責任落實,確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長制。

(2)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林長會議制度、信息公開制度、部門協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定期通報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重點工作。

(3)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林長制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林長名單,在責任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林長公示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推行林長制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情況。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生態保護意識,自覺愛綠植綠護綠。

法律依據:

《周村區全面建立林長制實施方案》

第三條 林長辦職責

(一)承擔林長專項會議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林長制工作,規范完善街道、村二級林長設立,健全組織架構,實現林長制全覆蓋;

(二)督辦落實林長、副林長、林長專項會議、林長辦會議確定的事項。

(三)負責建立健全林長制管理、考核、宣傳等制度和辦法,規范林長公示牌設置,確保林長規范履職;

(四)監督、協調各項任務落實,組織實施林長制綜合性考核等工作,定期通報林長制工作;

(五)承擔林長制信息化平臺建設與管理工作;

(六)承辦街道林長、副林長、區級林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單位如何

、推行“一業一證”“一業一照”改革。深化綜合許可制度改革,探索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許可證。在商超、餐飲、零售等10個行業基礎上逐步拓展“一業一證”改革范圍。探索“一業一照”改革,將同一行業的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等信息加載到營業執照二維碼上,便利開展“一照通辦”。推進“證照一件事”主題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專項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

二、探索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積極推動立法,爭取出臺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取消部分行政許可的決定。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率先取消一批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市場主體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即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實現“準入即準營”。(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專項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

三、探索實施“一照多址”“一證多址”改革。總結推廣在快遞、果蔬連鎖行業開展“一照多址”改革經驗,進一步拓展至其他行業,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允許在營業執照上加載新設立住所(經營場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機構登記。探索對部分高頻辦理的經營許可證開展“一證多址”改革,允許企業在開設經營項目相同的分支機構時,作出相應承諾后,免于再次辦理相關許可證。總結推廣海口市做法至三亞等市縣,在大型企業分支機構辦理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時,實行集中統一辦理。(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2年8月)

四、健全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注銷條例》,推行市場主體除名制度和依職權注銷制度;全面推行簡易注銷,完善全省統一的企業注銷網上平臺,構建“證照并銷”“注銷預檢”“破銷聯辦”等市場主體退出機制。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破產程序條例》,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探索建立企業破產重整信用修復機制,允許債權人等推薦選任破產管理人;建立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聯動機制,提高市場重組、出清的質量和效率。(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高級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五、進一步深化招投標制度改革。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加快實施合同簽訂和變更網上辦理。推動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與國庫支付系統信息共享,實現工程款支付網上查詢。完成電子招投標業務招、投、開、評、定等所有交易環節線上化、無紙化、便捷化,實現電子合同、電子簽章、電子備案。積極推動“機器管招投標”,抓緊完善“基于BIM技術的建設工程計算機招投標系統”,提高招投標的智能化、可視化、科學化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2月)

六、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在省級、市縣產業園區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成片開發區域,土地供應前,開展地質災害、地震安全、壓覆礦產、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 防洪、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評估,形成評估結果和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水務廳、省氣象局、省林業局、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委軍民融合辦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七、深入實施“機器管規劃”,推行“土地超市”制度。建設完善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平臺,推行“機器管規劃”,構建“規劃許可機器審核+全省統一機器賦碼+核發電子證照”的“機器管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實施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將批而未供、閑置土地等上圖入庫,建設“土地超市”,實現土地資源供需精準對接。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促進項目策劃生成與項目儲備庫建設聯動,加快建設產業方向、預選址、空間規劃審查、區域評估、投資規模、用地指標等各項參數明晰的項目儲備庫,加快項目落地實施。探索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八、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拓展不動產登記“全省通辦”、“零跑動”事項范圍。完善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平臺,推動與稅務、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門和金融機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并行辦理,推進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變更聯動辦理。推動不動產電子權證的協同互認,擴大電子權證應用范圍。探索“不動產登記+區塊鏈”應用,推進有關事項“零材料”辦理。探索建立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制度和錯誤賠償保險機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海南電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九、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實施“萬泉河金融暢通工程”,積極發展園區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科創金融、綠色金融,擴大信貸投放。發揮海南省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推廣“評價增信+金融服務”模式。發揮海南省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作用,優化首貸和續貸服務。支持和鼓勵銀行機構開發“政采貸”“信用貸”“銀稅貸”“科技貸”等貸款產品,推動發展信易貸。(責任部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大數據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委統戰部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深化涉企辦稅服務改革。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推廣海口市做法,向新辦納稅人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免費申領稅務UKey,年內全省普及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服務。優化發票申領“白名單”服務,將納稅信用級別高、重點稅源等企業納入“白名單”管理,為其提供線上申請調整票種票量、在線即時免檢辦結等服務。完善稅庫聯動退庫機制,全流程整合退庫業務,實施“一體化并聯”稅庫審核機制,推進退庫全流程電子化。(責任部門:省稅務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8月)

十一、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豐富和拓展地方特色應用,加快推進空港口岸物流服務系統建設,實現空港口岸跨境貿易單證電子化流轉。在海口綜合保稅區、空港綜合保稅區推廣洋浦保稅港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管理制度和通關便利措施。積極探索“洋浦港—海口港”組合港通關模式,更好支撐外貿集裝箱在洋浦港集港運營。深化應用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措施,在有條件的港口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完善進出口聯合登臨檢查工作機制,依托“單一窗口”,通過“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式,實現“通關+物流”快速銜接,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海口海關、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二、推進國際投資和跨境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完善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對投資買粉絲、代辦服務、設立公司、外匯登記、預約銀行開戶、項目建設及其他事項辦理等全鏈條,提供全流程服務。同步設立線下服務窗口,開展“投資一件事”主題服務。在洋浦經濟開發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外匯管理改革試點,試點銀行可根據客戶指令為洋浦經濟開發區內注冊的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支持試點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后核查,推進跨境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外匯管理,積極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證監會海南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三、優化國際人才管理服務。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應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人才引進“秒報秒批”。線上線下結合,為國際人才提供出入境證件、工作許可證以及子女就學、社保醫保、法律服務、語言培訓、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務。加快完善國際人才評價機制。動態調整境外職業資格認定清單。實施更加便利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人員停居留政策。(責任單位:省委人才發展局、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10月)

十四、推進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全覆蓋。以“一件事”主題梳理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加快推進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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