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網紅收入來源涉稅問題有哪些(欠稅600萬背后:揭秘網紅交稅“潛規則”)

时间:2024-05-18 06:01:56 编辑: 来源:

企業避稅的可能性。在避稅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將輕而易舉,任何一個公司都可以利用其在避稅國設立的網站與國外企業進行商務洽談和貿易。形成一個稅法規定的經營地,而僅把國內作為一個存貨倉庫。隨著銀行網絡化和電子支付系統的日益完善。一些公司已經開始利用電子貨幣在避稅地的“網絡銀行”開設資金賬戶,開展海外投資業務,對稅收管轄權的“選擇”越來越靈活。加密技術的發展又大大加劇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和交易信息的難度,無法掌握納稅人或交易數字很難保證其服從稅法。由此可見,避稅和反避稅的斗爭將日趨激烈。

(五)電子商務加大了稅務稽查的難度

1稅務機關要進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須掌握大量有關納稅人應稅事實的信息和精確的證據。為此,各國稅法普遍規定納稅人必須如實記賬并保存賬簿、記賬憑證以及其他與納稅有關的資料若干年。以便稅務機關檢查。這便從法律上奠定了以賬證追蹤審計作為稅收征管的基礎。但在互聯網這個獨特的環境下,由于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且電子憑證又可被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痕跡,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審計失去了基礎。2電子商務的發展刺激了電子支付系統的完善,聯機銀行與數字現金的出現,使跨國交易的成本降至與國內成本相當,一些銀行紛紛在網上開通“聯機銀行”。目前,國內銀行一直是稅務機關的重要信息源,而如果信息源為境外的銀行,則稅務當局就很難對支付方的交易進行監控,從而也喪失了對逃稅者的一種重要威懾。使用數字現金可以隨時通過網絡進行轉賬結算,避免了存儲、運送大量現金的麻煩,加上數字現金的使用者可采用匿名方式,難以追蹤,較之現金貨幣在征管上更難控制,流轉速度更快,交易量更大。

3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發展,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保護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稅務機關既要嚴格執行法律對納稅人的知識產權和隱私權的保護規定,又要廣泛搜集納稅人的交易資料,做好稅務管理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

二、基于網絡的反避稅應建立一種新的征管模式

這一模式主要就是建立專門的機構以便對電子商務中存在的避稅問題作出快速反應,并負責提出應對措施,建立跨地區稅務機關或跨國界稅務機關之間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聯系制度,以對付可能出現的日益加劇的跨地區或跨國界的偷逃稅行為。尤其要密切關注跨國集團內部實行轉讓定價手法的更新,及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并由結算機構實施代扣代繳流轉稅。具體實施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完善《稅收征管法》,為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提供法律基礎

1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納稅人從事電子商務交易業務,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專門的電子商務登記,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填報有關電子商務稅務登記表,提交企業買粉絲、電子郵箱地址以及計算機加密鑰匙的備份等有關網絡資料。

2嚴格實行財務軟件備案制度。對開展電子商務的企業,稅務機關必須對其實行嚴格的財務軟件備案制度。實行財務軟件備案制度,要求企業在使用財務軟件時,必須向主管機關提供財務軟件的名稱、版本號和密碼等信息,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才能使用。

3啟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所謂電子發票,是指紙質發票的電子映像。是一串電子記錄。每次通過電子商務達成交易后。必須開具專用發票,并將開具的專用發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銀行,才能進行電子賬號的款項結算。同時,納稅人在銀行設立的電子賬戶必須在稅務機關登記,并應使用真實的居民身份證,以便于稅收征管。

4采用電子申報納稅方式。納稅人上網訪問稅務機關的網站。進行用戶登陸,并填寫申報表,進行電子簽章后,將申報數據發送到稅務局數據交換中心。稅務局數據交換中心進行審核驗證。并將受理結果返回納稅人。對受理成功的,將數據信息傳遞到銀行數據交換系統和國庫,由銀行進行劃撥。并向納稅人發送銀行收款單,完成電子申報。

5確立電子賬冊和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新《合同法》確立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明確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等形成的數據電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稅收征管法》、《會計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應盡快予以明確,以便建立起具有法律效力、“留有痕跡”、全球統一的交易軌跡。

6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稅務機關在得到授權和履行必要的手續后,有權查閱、復制納稅人的電子數據信息,納稅人不得以涉及商業秘密等理由拒絕。同時。稅務機關有義務為納稅人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培養精通電子商務的稅收專業人才

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需要大量既精通電子商務業務運作,又具有扎實稅收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稅務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這類人才的培養。如果稅務工作人員自身不能掌握現代信息技術,搞不清其中的運作機制,那么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就會無從下手,即使當局制定出十分完善的稅收征管條款,也只能是一紙空文。可以說,目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最大困難還是技術問題。因此,只有加大科技投入。改善征管手段,培養高素質復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真正提高電子商務稅收的征管水平。

(三)稅務機關參與制定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

電子商務產生的深遠影響已經廣泛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制定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時。離不開稅務部門的參與。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牽涉的范圍十分廣泛,作為稅務部門來說,主要應關注電子合同的有效性、電子貨幣的使用管理、電子數據證據的合法性、電子商務交易的管制、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的制定。同時。還應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交流、合作,共同推進電子商務的發展。

總之。這一新的征管模式實施的關鍵是稅務機關必須與銀行、海關等部門建立一定程度的信息聯通與共享。銀行、稅務、海關一體化,建立起社會化、規范化的護稅體系是未來稅收征管的必由之路。只有通過法律的不斷完善和稅務人員專業素質的不斷提高,才能對偷逃稅收等一切違法涉稅情況進行適時的在線核查,切實避免國家稅款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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