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貿易便利化政策案例(1.中國改革開放后對外貿易戰略進行過哪些調整? 2.目前中國的對外貿易戰略具體內容是什么?)

时间:2024-06-01 07:02:56 编辑: 来源:

1+N”社會救助體系,織牢織密兜底保障網。

115.陜西省延安市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鄉村。

116.陜西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積極打造“一帶一路”現代農業國際合作中心。

117.甘肅省張掖市打造全國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城市。

118.甘肅省酒泉市發展戈壁生態農業,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119.甘肅省臨夏市八坊十三巷舊貌換新顏,“城中村”變身文旅新地標。

120.青海省創新生態保護體制機制,大力推進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

121.青海省西寧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122.青海省海東市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123.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滿足群眾健康需求途徑。

124.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打造資源型城市轉型示范區。

125.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變黃沙戈壁為創新發展新熱土。

126.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12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行西行國際貨運班列,打造“一帶一路”向西開放新格局。

12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優化城市環境。

12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以旅游業為主體,引領推動高質量發展。

130.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狠抓土地利用監管,高質量支持邊疆建設。

什么是貿易轉移效果?

由于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的勢力有所抬頭,保障措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綠色貿易壁壘、技術貿易壁壘的增加,再加上自由貿易區的增加和擴大,產品由向一國出口轉而向另一國出口的現象十分常見,成為國際貿易中的一種常態,影響到一國的出口和整個國際經濟秩序和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所以我們認為有對其進行研究的必要。貿易轉移是各國經濟交往和對外貿易中的必然產物,也是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的一個插曲,因此我們只有理性地對待他,因勢利導,克服其固有的缺陷和產生的消極影響。從而將其消極影響克服到最低限度,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 貿易轉移、保障措施、經濟區域集團化、貿易自由化、經濟整合、東盟自由貿易區

一、貿易轉移的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貿易轉移的定義是:一國產品遭到另一國的貿易保障措施后轉而大量向其他國家出口。我國對外貿易法第46條規定:因第三國限制進口而導致某種產品進入我國市場的數量大量增加,對已建立起來的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或者產生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阻礙的,國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濟措施,限制該產品進口。這一規定賦予了一國對他國的貿易轉移的抵制的權力,實質上是一個反貿易轉移的條款。世界上各個國家大抵都有類似的條款。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7段下定義說,“貿易轉移指由于中國或另一個WTO成員方甲國依《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6條2、3、7款采取的貿易限制行動 ,致使來自中國的某項產品對一個WTO成員方,即:乙、丙、丁等國進口數量增加。工作組各成員還指出,《議定書》要求作出認定:任何貿易轉移是重大的,而且該轉移是處理市場擾亂采取的行動所造成或威脅造成。”

貿易轉移是一個年輕的概念,最早出現的貿易轉移是由加拿大經濟學家瓦伊納在19世紀50年代初提出的,全稱是“貿易創造與貿易轉移理論”。該理論是分析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得失的有效工具。瓦伊納認為:關稅同盟不一定意味著向自由貿易過渡,因為它在伙伴國之間實行自由貿易,而對外部世界實行保護貿易。這種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相結合的格局會產生兩種效果:“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關稅同盟內部實行自由貿易,使國內成本高的產品為伙伴國成本低的產品所替代,原來由本國生產的產品現在在伙伴國進口,由此新貿易被”創造“出來了。本國可以把原來生產高成本產品的資源轉向生產成本低的產品,得益。同時,關稅同盟對外實行統一關稅,對第三國的歧視導致從外部進口減少,轉為從伙伴國進口,使貿易方向發生轉變,產生“貿易轉移”。由于原來從外部世界進口成本低的產品改為從伙伴國進口成本較高的產品,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瓦伊納的貿易轉移和我國《對外貿易法》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中的“貿易轉移”的含義有所出入,前者的貿易轉移主要是指關稅同盟內部成員轉為從伙伴國進口,使貿易方向發生轉變的行為;而后者主要是指因為種種原因將原計劃出口到一國的產品不得不出口到另外一個國家的行為。由于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的勢力有所抬頭,保障措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綠色貿易壁壘、技術貿易壁壘的增加,再加上自由貿易區的增加和擴大,產品由向一國出口轉而向另一國出口的現象十分常見,成為國際貿易中的一種常態,影響到一國的出口和整個國際經濟秩序和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所以我們認為有對其進行研究的必要。本文中的“貿易轉移”未經特別說明均指的是此種含義的“貿易轉移”。

二、“貿易轉移”的成因分析

(一)保障措施越來越受到各國政府的青睞。隨著世界貿易日益自由化,某種程度上貿易保護主義又有抬頭的趨勢。1994年及烏拉圭回合談判前,不少國家更偏愛采用“灰色區域”性質的貿易保護措施來保護其國內市場,比如借助于雙邊談判說服出口國自愿采取限制出口的措施等。而今,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日益嚴格禁止或限制類似措施,從而,使得保障措施這樣一種“合法化”的補救措施脫穎而出。保障措施大量、“合法”的被援引,使得一國的產品流向其他國家,從而形成了貿易轉移。例如著名的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案就是由于美國限制鋼鐵進口的措施,使得原來向美國出口的鋼鐵流向其他國家,引起了貿易轉移,而后來鋼鐵最終流入的國家又根據本國的法律對鋼鐵采取一系列的提高關稅、數量限制等保障措施,致使鋼鐵出口國遭到極為重大的損失。

(二)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的加強

進入9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向縱深發展,并成為當今世界經濟發展中的一大潮流。區域集團化及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出現并非偶然。它是世界局勢變化和冷戰結束后經濟矛盾突出和市場競爭加劇的表現。也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其特點是,以經濟發達國家為中心的歐美區域性集團進一步向縱深發展,發展中國家為求團結自強,紛紛組織區域性經濟集團。現有的主要區域性集團有:歐洲聯盟(EU)、亞太經合組織(APEC)、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經合組織(OECD)、非洲經濟共同體、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南錐體共同市場、東南亞國家聯盟、海灣合作委員會等等。2004年5月1日,歐盟正式迎來第六次擴張,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共和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亞、馬耳他和塞浦路斯等10國正式加入歐盟,擴大后的歐盟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擴張后的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一個區域自由貿易區。美洲自由貿易區的建成也被提上議事日程,美洲自由貿易區建成后,將成為一個擁有近8億人口、國民生產總值達11.4萬億美元的全球最大的區域貿易集團。

“這種區域合作安排既是對抗區域外保護主義而實施的一種措施,其本身也是保護主義的一種新形式。”新締結的自由貿易協定與過去的形式有所不同,不僅停留在取消關稅和配額上,他們還通過統一和相互承認產品標準和認證評估程序取消或減少非關稅壁壘。還有越來越多的自由貿易協定加入了服務貿易的條款,有的協議還覆蓋了 WTO 尚未涉及的政策領域或納入了與 WTO 規定不符的條文。

自由貿易區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區域經濟集團內部經濟的發展。但是區域集團化的加劇,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對區域外產品的排斥,從而造成了區域外其他國家產品向第三國轉移的情形。

(三)非關稅壁壘的日益增多

隨著世界貿易組織在減低關稅上所做努力取得的成效和各國之間雙邊、多邊貿易協定的增多,關稅不再是主要的貿易壁壘,而又因為國家利益的永恒性和最大性,非關稅壁壘就成了各國屢試不爽的限制進口的措施。近幾年來,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技術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等非關稅措施層出不窮,讓人眼花繚亂,窮于應付。這些非關稅壁壘的應用加劇了貿易轉移的出現和存在。

三、我國面臨的“貿易轉移”現狀

(一)來自特保措施的貿易轉移

我國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協議書》第十六條“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中承諾,“如原產于中國的產品在進口至任何WTO成員領土時,其增長的數量或所依據的條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生產者造成威脅或造成市場擾亂,則受此影響的WTO成員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以期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包括受影響的成員是否根據《保障措施協定》采取措施。”“如磋商未能在60天內達成協議,則受影響的WTO成員有權在防止或補救此種市場擾亂所必須的限度內對此類產品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這就是說,凡是WTO成員都可以在我國加入WTO后的12年內,即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制定針對中國的特殊保障措施法規,發起特保措施調查。另外,WTO成員還專門針對中國的紡織品設置了特別保障規則。根據該規則,在2005年至2008年,如中國的紡織品出口對WTO成員國市場造成擾亂,該成員國可臨時實行限制,但4年內只能用一次,一次只能持續一年。

由于我國入世協定書中有允許成員對中國出口產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承諾,入世后,WTO成員紛紛加強了對華特別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的立法工作。針對中國的特殊保障條款紛紛出臺,這些立法主要是大幅度降低了立案標準,同時可以僅針對中國,從而避免保障措施針對全球所帶來的壓力。據統計,已有美國、歐盟、韓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等國家制定了對華保障措施法規條款。目前,針對中國入世協定書發起的特別保障措施案已成為入世后中國對外貿易最大的隱患,由于“特保”操作方便,彈性較大,導致其他國家頻繁使用。據不完全統計,入世后的短短兩年時間里,中國企業已經至少遭遇七起“特保”案例。雖然這些案件有的最終沒有立案,但卻對我國對外貿易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特保措施中包含“貿易轉移”的概念,即由于其他WTO成員對中國采取限制措施,使該進口國面臨從其他國家轉移的大量中國產品的威脅,進口國可以進行調查。這樣,一個WTO立案調查,便很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將對中國今后一段時期內的出口貿易造成相當的影響。而一旦WTO成員紛紛立案進行特保措施調查,中國企業將陷入疲于應付、出口無路的境地。

2005年是中國遭遇特保措施災難深重的一年,歐盟、美國相繼對我國出口的紡織品實行特保措施,嚴重影響了我國紡織品的出口和紡織品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后來經過中國政府和紡織品行業的共同努力,分別與歐盟和美國簽定了關于紡織品的協議,使這一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和范圍內的解決,但是由于我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里我們自己的承諾,這一問題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我們與歐盟和美國簽定的兩個協議都規定了對我國紡織品設限的最后期限,只能是使我國紡織品行業做到心中有數,避免了不確定因素對我國紡織品行業的襲擊。歐盟、美國對我國實行的特保措施,使我國的大量紡織品滯留國內,我們又不得不尋求其他的出口途徑,這樣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大量的貿易轉移。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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