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貿易公司審計應關注的主要風險(企業法律風險有哪些)

时间:2024-05-19 10:09:46 编辑: 来源:

、融資的可獲得性、通貨膨脹水平或幣值變動等。

具體而言,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了解以下情況:

注冊會計師對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了解的范圍和程度會因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規模以及其他因素(如在市場中的地位)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對從事計算機硬件制造的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可能更關心市場和競爭以及技術進步的情況;對金融機構,注冊會計師可能更關心宏觀經濟走勢以及貨幣、財政等方面的宏觀經濟政策;對化工等產生污染的行業,注冊會計師可能更關心相關環保法規。注冊會計師考慮將了解的重點放在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可能產生重要影響的關鍵外部因素以及與前期相比發生的重大變化上。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業務性質或監管程度是否可能導致特定的重大錯報風險,考慮項目組是否配備了具有相關知識和經驗的成員。

例如,建筑行業長期合同涉及收入和成本的重大估計,可能導致重大錯報風險;銀行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專門規定,不能滿足這一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可能有操縱財務報表的動機和壓力。

對被審計單位所有權結構的了解有助于注冊會計師識別關聯方關系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決策過程。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所有權結構以及所有者與其他人員或實體之間的關系,考慮關聯方關系是否已經得到識別,以及關聯方交易是否得到恰當核算。例如,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屬于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還是屬于其他類型的企業,還應當了解其直接控股母公司、間接控股母公司、最終控股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構成,以及所有者與其他人員或實體(如控股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的關系。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3號關聯方》的規定,了解被審計單位識別關聯方的程序,獲取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所有關聯方信息,并考慮關聯方關系是否已經得到識別,關聯方交易是否得到恰當記錄和充分披露。

同時,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對其控股母公司(股東)的情況作進一步的了解,包括控股母公司的所有權性質、管理風格及其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控股母公司與被審計單位在資產、業務、人員、機構、財務等方面是否分開,是否存在占用資金等情況;控股母公司是否施加壓力,要求被審計單位達到其設定的財務業績目標。

良好的治理結構可以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和財務運作實施有效的監督,從而降低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治理結構。例如,董事會的構成情況、董事會內部是否有獨立董事治理結構中是否設有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及其運作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治理層是否能夠在獨立于管理層的情況下對被審計單位事務(包括財務報告)作出客觀判斷。

復雜的組織結構可能導致某些特定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組織結構,考慮復雜組織結構可能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包括財務報表合并、商譽減值以及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等問題,以及財務報表是否已對這些問題作了充分披露。

例如,對于在多個地區擁有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或其他成員機構,或者存在多個業務分部和地區分部的被審計單位,不僅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難度增加,還存在其他可能導致重大錯報風險的復雜事項,包括:對于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和其他股權投資類別的判斷及其會計處理等。

了解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有助于注冊會計師識別預期在財務報表中反映的主要交易類別、重要賬戶余額和列報。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主要包括:

1. 主營業務的性質。 例如,主營業務是制造業還是商品批發與零售;是銀行、保險還是其他金融服務;是公用事業、交通運輸還是提供技術產品和服務等。

2. 與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相關的市場信息。 例如,主要客戶和合同、付款條件、利潤率、市場份額、競爭者、出口、定價政策、產品聲譽、質量保證、營銷策略和目標等;

3. 業務的開展情況。 例如,業務分部的設立情況、產品和服務的交付、衰退或擴展的經營活動的詳情等。

4. 聯盟、合營與外包情況。

5. 從事電子商務的情況。 例如,是否通過互聯網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以及從事營銷活動。

6. 地區分布與行業細分。 例如,是否涉及跨地區經營和多種經營,各個地區和各行業分布的相對規模以及相互之間是否存在依賴關系。

7. 生產設施、倉庫和辦公室的地理位置,存貨存放地點和數量。

8. 關鍵客戶。 例如,銷售對象是少量的大客戶還是眾多的小客戶;是否有被審計單位高度依賴的特定客戶(如超過銷售總額10%的顧客);是否有造成高回收性風險的若干客戶或客戶類別(如正處在一個衰退市場中的客戶);是否與某些客戶訂立了不尋常的銷售條款或條件。

9. 貨物和服務的重要供應商。 例如,是否簽訂長期供應合同、原材料供應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付款條件,以及原材料是否受重大價格變動的影響。

10. 勞動用工安排。 例如,分地區用工情況、勞動力供應情況、工薪水平、退休金和其他福利、股權激勵或其他獎金安排以及與勞動用工事項相關的政府法規。

11. 研究與開發活動及其支出。

12. 關聯方交易。 例如,有些客戶或供應商是否為關聯方;對關聯方和非關聯方是否采用不同的銷售和采購條款。此外,還存在哪些關聯方交易,對這些交易采用怎樣的定價政策。

了解被審計單位投資活動有助于注冊會計師關注被審計單位在經營策略和方向上的重大變化。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投資活動。主要包括:

1. 近期擬實施或已實施的并購活動與資產處置情況,包括業務重組或某些業務的終止。 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并購活動如何與被審計單位目前的經營業務相協調,并考慮它們是否會引發進一步的經營風險。例如,被審計單位并購了一個新的業務部門,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管理層如何管理這一新業務,而新業務又如何與現有業務相結合,發揮協同優勢,如何解決原有經營業務與新業務在信息系統、企業文化等各方面的不一致。

2. 證券投資、委托貸款的發生與處置。

3. 資本性投資活動,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投資,近期或計劃發生的變動,以及重大的資本承諾等。

4. 不納入合并范圍的投資。 例如,聯營、合營或其他投資,包括近期計劃的投資項目。

了解被審計單位籌資活動有助于注冊會計師評估被審計單位在融資方面的壓力,并進一步考慮被審計單位在可預見未來的持續經營能力。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籌資活動,主要包括:

1. 債務結構和相關條款,包括資產負債表外融資和租賃安排。 例如,獲得的信貸額度是否可以滿足營運需要;得到的融資條件及利率是否與競爭對手相似,如不相似,原因何在;是否存在違反借款合同中限制性條款的情況;是否承受重大的匯率與利率風險。

2. 主要子公司和聯營企業(無論是否處于合并范圍內)的重要融資安排。

3. 實際受益方及關聯方。 例如,實際受益方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其商業聲譽和經驗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產生的影響。

4. 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 例如,衍生金融工具是用于交易目的還是套期目的,以及運用的種類、范圍和交易對手等。

了解影響財務報告的重要政策、交易或事項,例如:

例如,本期發生的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某些被審計單位可能存在與其所處行業相關的重大交易,例如,銀行向客戶發放貸款、證券公司對外投資、醫藥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活動等。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重大的和不經常發生的交易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否適當。

在缺乏權威性標準或共識的領域,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被審計單位選用了哪些會計政策、為什么選用這些會計政策以及選用這些會計政策產生的影響。

如果被審計單位變更了重要的會計政策,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變更的原因及其適當性,即考慮:

例如,當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頒布施行時,注冊會計師應考慮被審計的單位是否應采用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如果采用,是否已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做好銜接調整工作,并收集執行新會計準則需要的信息資料。

除上述與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相關的事項外,注冊會計師還應對被審計單位下列與會計政策運用相關的情況予以關注: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恰當地進行了列報,并披露了重要事項。列報和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報表及其附注的格式、結構安排、內容,財務報表項目使用的術語,披露信息的明細程度,項目在務報表中的分類以及列報信息的來源等。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是否已對特定事項做了適當的列報和披露。

目標是企業經營活動的指針。企業管理層或治理層一般會根據企業經營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各種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經營目標戰略是管理層為實現經營目標采用的方法。為了實現某一既定的經營目標,企業可能有多個可行戰略。例如,如果目標是在某一特定期間內進入一個新的市場,那么可行的戰略可能包括收購該市場內的現有企業、與該市場內的其他企業合資經營或自行開發進入該市場。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應對目標和戰略作出相應的調整。

經營風險是指可能對被審計單位實現目標和實施戰略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重要狀況、事項、情況、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風險,或由于制定不恰當的目標和戰略而導致的風險。不同的企業可能面臨不同的經營風險,這取決于企業經營的性質、所處行業、外部監管環境、企業的規模和復雜程度。管理層有責任識別和應對這些風險。

不能隨環境的變化而作出相應的調整固然可能產生經營風險。但是,調整的過程也可能導致經營風險。例如,為應對消費者需求的變化,企業開發了新產品。但是,開發的新產品可能會產生開發失敗的風險;即使開發成功,市場需求可能不如預期,從而產生產品營銷風險;產品的缺陷還可能導致企業遭受聲譽風險和承擔產品賠償責任的風險。

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與下列方面有關的目標和戰略,并考慮相應的經營風險:

1. 行業發展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不具備足以應對行業變化的人力資源和業務專長);

2. 開發新產品或提供新服務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產品責任增加);

3. 業務擴張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對市場需求的估計不準確);

4. 新的會計要求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不當執行相關會計要求,或會計處理成本增加);

5. 監管要求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法律責任增加);

6. 本期及未來的融資條件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由于無法滿足融資條件而失去融資機會);

7. 信息技術的運用 (例如,潛在的相關經營風險可能是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與業務流程難以融合);

8. 實施戰略的影響,特別是由此產生的需要運用新的會計要求的影響。

經營風險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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