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包括(適用于海洋(水運)運輸的貿易術語與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異同點)

时间:2024-05-13 07:23:40 编辑: 来源: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后交付,貨過船舷后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 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后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于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于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后,交付給買方,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后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集裝箱在進出口貨物運輸中應用廣泛,下面是一些有關集裝箱貨運方面常識:

一. 集裝箱(買粉絲ntainer)

所謂集裝箱,是指具有一定強度、剛度和規格專供周轉使用的大型裝貨容器。使用集裝箱轉運貨物,可直接在發貨人的倉庫裝貨,運到收貨人的倉庫卸貨,中途更換車、船時,無須將貨物從箱內取出換裝。按所裝貨物種類分,有雜貨集裝箱、散貨集裝箱、液體貨集裝箱、冷藏箱集裝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裝箱、鋼集裝箱、鋁合金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不銹鋼集裝箱等;按結構分,有折疊式集裝箱、固定式集裝箱等,在固定式集裝箱中還可分密閉集裝箱、開頂集裝箱、板架集裝箱等;按總重分,有30噸集裝箱、20噸集裝箱、10噸集裝箱、5噸集裝箱、2.5噸集裝箱等。

二. 集裝箱外尺寸(買粉絲ntainer´s overall external dimensions)

包括集裝箱永久性附件在內的集裝箱外部最大的長、寬、高尺寸。它是確定集裝箱能否在船舶、底盤車、貨車、鐵路車輛之間進行換裝的主要參數。是各運輸部門必須掌握的一項重要技術資料。

三. 集裝箱內尺寸(買粉絲ntainer´s internal dimensions)

集裝箱內部的最大長、寬、高尺寸。高度為箱底板面至箱頂板最下面的距離,寬度為兩內側襯板之間的距離,長度為箱門內側板量至端壁內襯板之間的距離。它決定集裝箱內容積和箱內貨物的最大尺寸。

四. 集裝箱內容積(買粉絲ntainer´s unobstructed capacity)

按集裝箱內尺寸計算的裝貨容積。同一規格的集裝箱,由于結構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內容積略有差異。集裝箱內容積是物資部門或其他裝箱人必須掌握的重要技術資料。

五. 集裝箱計算單位(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簡稱:TEU)

又稱20英尺換算單位,是計算集裝箱箱數的換算單位。目前各國大部分集裝箱運輸,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長的兩種集裝箱。為使集裝箱箱數計算統一化,把20英尺集裝箱作為一個計算單位,40尺集裝箱作為兩個計算單位,以利統一計算集裝箱的營運量。

六. 集裝箱租賃 (買粉絲ntainer leasing)

即所有人將空箱租給使用人的一項業務。集裝箱所有人為出租的一方集裝箱,與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貨主,為承租的一方,雙方簽訂租賃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裝箱交由承租人在約定范圍內使用。集裝箱的租賃,國際上有多種不同的方式,總括起來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區內阻賃等。

七. 集裝箱裝卸區(買粉絲ntainer terminal)

是集裝箱運輸中,箱或貨裝卸交換保管的具體經辦部門。它受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進行下列各項業務:

1.對整箱貨運的交換、保管;

2.設有集裝箱貨運站者,辦理拼箱貨的交接;

3.安排集裝箱船的靠泊,裝卸集裝箱,每航次編制配載圖;

4.辦理有關貨運單證的編簽;

5.編制并簽驗集裝箱運用運載工具的出入及流轉的有關單證;

6.辦理集裝箱及運載工具、裝卸工具的情況檢查、維修,以及空箱的清掃、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發、存貯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場的堆碼,及編制場地分配計劃;

9.其他有關業務工作。

集裝箱裝卸區一般由專用碼頭、前沿、堆場、貨運站、指揮塔、修理部門、大門和辦公室組成。有時堆場或貨運站等可延伸到市區內部事5-15公里的中轉站。

八. 集裝箱前方堆場(marshalling yard)

是指在集裝箱碼頭前方,為加速船舶裝卸作業,暫時堆放集裝箱的場地。其作用是:當集裝箱船到港前,有計劃有次序地按積載要求將出口集裝箱整齊地集中堆放,卸船時將進口集裝箱暫時堆放在碼頭前方,以加速船舶裝卸作業。

九. 集裝箱后方堆場(買粉絲ntainer yard)

集裝箱重箱或空箱進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場所。有些國家對集裝箱堆場并不分前方堆場或后方堆場,統稱為堆場。集裝箱后方堆場是集裝箱裝卸區的組成部分。是集裝箱運輸“場到場”交接方式的整箱貨辦理交接的場所(實際上是在集裝箱卸區“大門口”進行交接的)。

十. 空箱堆場(van pool)

專門辦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場地。它是專為集裝箱裝卸區或轉運站堆場不足時才予設立。這種堆場不辦理重箱或貨物交接。它可以單獨經營,也可以由集裝箱裝卸區在區外另設。有些國家,經營這種空箱堆場,須向航運公會聲明。

十一. 中轉站或內路站(買粉絲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裝箱運輸的中轉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沒有集裝箱專用船的裝卸作業外,其余均與集裝箱裝卸區業務相同。中轉站或內陸站的度量,包括集裝箱裝卸港的市區中轉站、內陸城市、內河港口的內陸站均在內。

十二. 集裝箱貨運站(買粉絲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簡稱:CFS)

為拼箱貨裝箱和拆箱的船、貨雙方辦理交接的場所。承運人在一個港口或內陸城市只能委托一個集裝箱貨運站的經營者。由它代表承運人辦理下列主要業務:

1.拼箱貨的理貨和交接;

2.對貨物外表檢驗如有異狀時,就辦理批注;

3.拼箱貨的配箱積載和裝箱;

4.進口拆箱貨的拆箱和保管;

5.代承運人加鉛封并簽發站收據;

6.辦理各項單證和編制等。

十三. 托運人責任(shipper´s liabilities)

托運人在集裝箱運輸中應有的責任,這種責任是不完全同于傳統海運方面的。拼箱貨托運人的責任與傳統海運相同。整箱貨托運人的責任不同于傳統運輸的有:

1.應保證所報貨運資料的正確和完整;

2.承運人有權核對箱內所裝貨物,因核對而發生的費用,有托運人承擔;

3.海關或其他權力機關開箱檢查,其費用和由此發生貨損貨差,由托運人承擔;

4.如集裝箱貨不滿,或是墊襯不良,積載不當,或是裝了不適于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因而引起貨損、貨差,概由托運人負責;

5.如使用了托運人自有的不適航的集裝箱,所引起的貨損事故,應由托運人負責;

6.在使用承運人集裝箱及設備其間造成第三者財產或生命的損害,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

十四. 責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裝箱運輸中發生貨損貨差,承運人應承擔的最高賠償額。拼箱貨的責任限制與傳統運輸相同。整箱貨的賠償按照目前國際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單上沒有列明箱內所裝貨物的件數,每箱作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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