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海南自貿港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政策
2020年10月《海南省關于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出臺,有力促進了跨境投資自由便利,海南自貿港跨境資金流入大幅增長。海南自貿港QFLP政策包含了5大亮點:
(1)“免聯審”,登記注冊簡便高效。
(2)“七不得”,實施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
(3)“零門檻”,準入要求全國最低。
(4)“無差別”,內外資平等待之。
(5)“優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
2021年4月8日,海南省多部門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為境內高凈值人群進行海外投資及跨境財富管理開辟新的通道,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辦法出臺后,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于8月初正式公布海南自貿港首批QDLP試點企業名單,名單公布后,試點企業敏捷反應,爭取基金快速落地。
在其他地方QDLP基本上是只能涉獵二級市場,但是在海南QDLP既能做一級市場,也能做二級市場,靈活度高。
QFLP可以有效吸引想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基金,QDLP可以吸引有意投資國外的基金,跨境投資的雙向渠道暢通,為基金行業的發展營造了更寬松的資金流動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一條_國家實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征、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征管程序,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收負擔。
第十二條國家對小型微型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