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貿易業務風險防控指引(貿易風險防控措施 [淺談貿易企業的經營風險及其防控措施])

时间:2024-05-21 00:11:34 编辑: 来源:

與預警值進行對比,如與預警值有較大偏差可能存在不計或少計收入、多列成本費用、虛抵進項等問題。

(二)進項指標

進項監控應在項目完工后進行。審查施工合同和預(決)算書,核對工程內容,參照審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決算超出預算價格過高的項目,重點審查單項合同、補充協議的真實性。將企業認證抵扣的進項通過與企業標書及預、決算報告進行對比,核實其進項抵扣是否合理。

1.核實企業鋼筋、混凝土等主要原材料耗用,如其實耗超過上述預算所列標準10%(含)以上的,核實其是否存在虛抵進項的問題。

2.核實企業廣告、買粉絲、鑒證、設計費等進項金額,如其超過預算標準10%(含)以上的,應通過企業及與其提供服務的單位的合同、資金往來等資料核實其業務真實性,核實其是否有虛抵問題。

3.建筑施工費用。通過核實建筑合同,企業與承建單位資金往來等資料與標書,預、決算報告進行對比,核實其業務真實性。

4.綠化等輔助工程進項金額。通過企業標書中所列綠化等輔助工程標準,結合企業預、決算報告,核實其輔助工程金額是否合理。

(三)銷售收入指標

根據企業項目信息資料、第三方信息并結合其申報數據,核實其銷售收入是否真實。

1.將自行開發的產品用于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其他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應視同銷售,核實企業是否存在上述行為但未計收入。

2.根據相關信息,核實項目涉及的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的停車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設施情況,核實其上述設施是否對外出售但未計收入。

3.對比企業同一時期發票開具情況,核實有無售房價格明顯偏低的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辦理項目申報的;

(二)未按規定期限報送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納稅資料(含電子資料)的。

第三十四 條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指引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行。

附件1、常見涉稅問題及核查方法

對房地產開發業的核查,應以已完工或階段性完工的開發項目為重點,從立項、開發、竣工、銷售四個環節入手,針對疑點調取臺賬、銷售合同、行政審批文書和證書、招投標合同、施工預決算書、監理記錄等資料,與詢問調查、賬內核查與外部核查相結合的方法,審核項目的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一)計稅收入類

1.銷售產品收取的價款和價外費用未及時入賬

(1)問題描述

①收取的售房款長期滯留在銷售部門,未按規定入賬。

②采取委托銷售方式銷售開發產品,部分售房款由中介服務機構收取并開具發票或收據,開發企業隱匿收入。或者采取包銷方式下,未按包銷合約定的收款時間、金額確認收入申報納稅。

③將售房款分解為兩部分,一部分記入賬內,另一部分記入賬外。銷售閣樓、停車位、地下室以及精裝房裝修部分單獨開具收款收據,取得的收入未按規定入賬。

④私改規劃增加銷售面積,隱匿增加面積部分的收入。私建違建閣樓、車庫、倉庫,對外銷售使用權開具收款收據,隱匿收入未申報納稅。

⑤以手續費、基金、集資費、配套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等名義向購房者收取的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網絡、一戶一表、空調設備、防盜門、可視門鈴、房屋裝修等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客戶放棄的購房定金、沒收的違約保證金、施工方延誤工期的罰款收入、取得的政府獎勵收入等未按規定申報納稅。

⑥無正當理由,以明顯偏低價格將商品房銷售給本公司股東及相關聯企業及個人未確認收入申報納稅。

⑦開發的會所等產權轉給物業,未按開發產品進行稅務處理,或者將未需要辦理房產證的停車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設備對外出售未計收入申報納稅。

⑧將未售出的房屋、商鋪、車位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未計或少計收入未申報納稅。或者發生售后返租業務,以沖減租金后實際收取的款項作為收入,沖減的租金未計收入申報納稅。

⑨從事小產權房開發的單位和個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一些村民小組和個人從事房地產開發,他們既不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也不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繳的各項稅款。

(2)主要核查方法

①實地察看、了解樓盤開發、銷售情況,核對房源銷售平面圖,調查、詢問閣樓、停車位、地下室是否單獨作價出售,掌握住宅、閣樓、停車位、地下室的銷售狀況。

②調取售樓處資料,收集臺賬、銷售合同、銷售發票、收款收據等紙質資料以及銷售合同統計數據、預售房款統計數據、售房發票記錄等電子文檔,統計已售面積及銷售金額。查看物業公司入住通知單,核對銷售數據的真實性。將確認的已售面積及銷售金額與“預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賬戶及納稅申報表進行核對,檢查企業收取的銷售款是否全部入賬并申報納稅。

③調取開發企業與中介服務機構簽訂的代理銷售合同、協議,根據計提的銷售傭金金額和比例反向計算銷售額,與申報的預售收入和銷售收入比對,尋找差異,并對照檢查中介服務機構的銷售明細表,檢查有無分解開票,隱瞞銷售收入問題。

④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開發項目的建筑面積、容積率、可銷售面積、不可銷售面積以及公共配套設施等信息,與賬面記載面積、實地開發面積核對,檢查有無私改規劃,增加可售面積,銷售后不計收入問題。

⑤調查部分買受人,核實開具發票的金額與收取的價款是否一致。有無將銷售的閣樓、停車位、地下室和精裝房裝修部分取得的價款單獨開具收款收據問題。預交房款賬號是否為個人賬戶而非房產開發企業賬戶。

2.完工前預售收入和完工后結轉收入

(1)問題描述

①在開發產品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未按規定預繳或少預繳增值稅。

②開發產品完工后,預售收入長期掛在“預收賬款”等往來賬戶,未按規定結轉收入、申報納稅。

(2)主要核查方法

①對照核查“預收賬款”等賬戶及納稅申報資料,核實預收的房款是否按規定預繳稅款。

②實地察看各期樓盤開發銷售進展情況,根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確定開發產品完工項目,根據已售樓號、門牌號,對照預售款確定應稅收入,與“主營業務收入”和“預收賬款”明細賬進行比對,核實預收賬款是否按規定結轉收入。

3.以銀行按揭方式銷售產品收取的價款

(1)問題描述

①以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開發企業在收到首付款、銀行按揭貸款到賬后,未按規定計稅。

②將收到的按揭款項以銀行貸款的名義記入“短期借款”賬戶,隱匿收入。

(2)主要核查方法

①到貸款銀行核查銀行按揭的保證金賬戶存款余額(銀行按貸款額的5%-7%收取保證金),推算按揭貸款數額,與結轉的收入比較,查找涉稅問題。

②到開發企業開戶銀行查詢按揭貸款的發放情況,核對計稅收入。

③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查驗從銀行按揭貸款賬戶轉入的款項是否記入“預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

(二)進項抵扣類

1、對進項稅金無法準確劃分多抵進項

(1)問題描述

①存在多個房地產項目,選擇不同的計稅方法,對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進項無法準確劃分,將選擇簡易計稅老項目的進項稅進行抵扣。

②配套設施中自建自用的不動產如物業樓等,進項稅金與開發商品無法劃分,未執行分期抵扣政策多抵進項稅。

③未售出的開發商品轉出租,如將底商出租給商店、幼兒園等,未將開發商品轉入固定資產,一次性抵扣進項未做進項轉出。

(2)核查方法

①查看企業選擇簡易征收的老項目備案情況,對仍未完工交付使用的老項目發生的進項是否有進項稅額轉出情況,如申報表中無此項,進一步查看企業老項目建設進度、核對賬簿。

②了解企業自用樓房及開發商品銷售、出租情況,核對是否執行分期抵扣政策。

2、虛抵進項稅金

(1)問題描述

①采取甲供材方式下,簽訂虛假單項合同,取得虛開鋼材、水泥、砂子等專用發票。

②從有關聯關系的貿易公司購進材料或接受建筑服務,人為提高材料價格或建安費用,虛抵進項。

(2)主要核查方法

①采取工程成本總量控制法,調查了解當地同類開發產品的平均建筑材料用量和成本,對用量過大、價格過高的建筑材料成本進行重點審查。

②查看企業工程造價師出具的報告,看企業單體項目需用的鋼筋等建筑材料用量,再根據鋼筋等建材市場價格,與決算書中的成本進行比較,尋找差異。

③審查施工合同和預(決)算書,核對工程內容,參照審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決算超出預算價格過高的項目,重點審查單項合同、補充協議的真實性。

④調取工程監理部門的監理記錄及《材料物資進場試驗報告》,核實有關材料的真實性。

⑤掌握開發企業的關聯企業,通過行業比較、營業常規等方面對比分析是否存在利用關聯關系虛抵進項。

⑥對照有關合同款項支付的約定要求,審查企業資金支付情況,對長期掛賬的大額應付款項,到對方核實未付款項的真實性。

⑦審查建筑工程真實性、合理性。一是代開發票的真實性、合理性,二是工程項目和工程量的真實性、合理性。

貿易風險防控措施 [淺談貿易企業的經營風險及其防控措施]

【摘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快速發展,既給貿易企業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挑戰。文章首先介紹了經營風險的概念及其分類,并對目前貿易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作了詳盡的闡述。最后提出了相應的防控措施,為貿易企業的發展提供理論基礎。

【關鍵詞】 貿易企業; 經營風險; 防控措施

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及進入WTO以來,經濟取到了較快較好的發展。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如何把企業文化、企業資源與未來價值統一成一個整體,從而保持長久競爭優勢,是每個貿易企業必須認真對待和仔細分析的。隨著經濟的發展,貿易企業在對內對外貿易總量中的比例迅速上升,這給貿易企業的發展既創造了有利條件,也帶來了不利條件。

在貿易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活動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無法確定的因素,同時我們更無法事先預料這些因素帶來的影響,這種情況下貿易企業的實際效益與預期效益就會發生偏差,從而增加貿易企業蒙受損失或者獲得額外收益的可能性。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貿易企業的經營風險。

企業的生產與經營就是為了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企業不斷地從外部環境中取得原料、資金和勞動力,將這些生產資料在企業的內部加工和包裝,向外部環境輸出商品。只有不斷地將生產資料轉化為勞動力商品,企業才能從中獲得利潤。在這一生產與經營過程中,紛繁復雜的經濟系統以及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都會給企業經營帶來風險;同時,企業內部環境的變化與管理者水平和能力的高低也會給貿易企業的經營帶來風險。所以,在企業生產與經營中樹立敢于冒險、善于冒險,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經營成功的觀點是非常必要的。

為此,本文主要闡述了貿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經營風險,并針對這些經營風險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為貿易企業的生存、發展和壯大提供理論基礎。

一、經營風險的定義

經營風險,亦稱營業風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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