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銀行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內控管理(求中國離岸金融市場 風險控制論文)

时间:2024-05-19 21:23:19 编辑: 来源:

要充分研究離岸金融市場的上述特點和規律,突破在岸思維,確定行之有效的管制措施,而非僵化、死板的審批、審查制度。

六、對當前經濟形勢下離岸金融監管重點的幾點建議。

隨著經濟對外開放、國際化步伐的不斷加快,中國大陸離岸商業和金融領域的問題將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在經濟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和國內現有資本項目控制及人民幣外匯管制的情況下,我們認為中國政府對離岸金融業務的監管重點應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金融監管部門應重點加強離岸銀行的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和監管和離岸銀行的風險監管。在市場準入方面,首先要將所有正在從事非居民業務的金融機構一并納入監管范圍,無論是外資銀行、中資銀行,還是合資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只要從事非居民業務,就應該一并納入監管,對未獲許可的機構應勒令其停止超范圍經營;其次疏理政策,對中、外資離岸金融機構實行國民待遇,樹立“一樣的牌照,一樣的政策和待遇”的監管理念。在對離岸銀行的風險監管方面,應注意以下幾點:

1、資本充足率應成為監管核心。這是離岸金融機構抵御風險的最終防線,也是監管的綜合指標。建議在法人資本統一監管的前提下,核定離岸業務的授權資本,并以此衡量離岸業務的規模和質量控制范圍。

2、資金的流動性是監管重點。目前的離岸業務已體現出批發性即“大進大出”的特點,因此對離岸銀行流動性指標的監控是保證離岸銀行日常正常運作的需要。

3、加強對不良資產的監管。在要求歷史形成的離岸不良資產逐年下降的同時,應嚴格要求離岸銀行控制新增資產的不良率。監管部門不能因為離岸資產不良率高而對離岸業務領域和業務品種進行限制,應在接受國際慣例化和業務自由化理念的基礎上,對離岸資產實行審慎的監管。

4、嚴把監督檢查關。在加強現場監管的同時,重視非現場監管,指導商業銀行建立健全離岸業務內控制度,促使商業銀行提高盡職能力和水平。

(二)外匯監管重點應放在對居民外匯管制政策的有效執行方面,不能將監管范圍擴大到境外非居民。資本項目為當前外匯監管重點,同時應防止混雜在經常項目下的資本的非法流動。為此,一是要嚴格監控國際離岸短期資本的流入,主要監控好居民收匯賬戶及其用途的審查;二是管理好資本流出,既要打擊非法逃匯、套匯,同時也要鼓勵居民合理的對外投資的資本支出;三是嚴把業務政策關,對離岸資產跨境流動中的“in→out”和“out→in”交易鏈上的相關政策要因勢、因時調控,將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風險拒之門外。如近期應重點關注國際離岸資金流入國內貨幣市場沖擊人民幣匯率,流入房地產市場沖擊房地產價格。

(三)稅收監管重點為居民對外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離岸公司享受注冊地的相關稅收優惠,這不是我國稅法所能管理和調控的范圍,所以稅收監管的重點應該放在在岸公司與離岸公司交易特別是關聯交易上。除了審查離岸、在岸交易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之外,應重點監管交易價格,防止用“高進、低出”轉移定價的方式進行逃稅。同時應在向國際稅收慣例靠攏的基礎上改革稅制,建立我國的“價格事先預約機制”(APA),并建立稅收征管的國際磋商機制。

(四)加強國際慣例的研究和學習,適當將國際慣例轉化為國內立法。監管人員和離岸從業人員都應掌握境外相關法律知識,適當引入境外專業律師等中介機構,將法律審查手續外包。將WTO規則和國際慣例轉化為國內制度是長期的過程,也是必要研究的重大課題。

福建自貿區金融財稅創新體現在哪些方面

一、人民幣跨境使用亮點紛呈

包括跨境投資、臺灣地區同業拆借、境外人民幣借款、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基金公司和租賃公司業務經營、人民幣資金池、人民幣衍生品跨境交易、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等。主要亮點:

一是提出了賬戶管理新思路。根據福建實際情況,探索建立與自貿區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將按“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的原則,先利用現有的人民幣賬戶管理體系,辦理各項自貿區創新試點業務,待創新業務運行一段時間后,再進一步研究完善福建自貿區賬戶管理體系。

二是直接投資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采用負面清單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按規定憑區內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為其直接辦理跨境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并按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為區內企業提供直接投資項下人民幣結算服務。這意味著自貿區直接投資項下的跨境人民幣使用結算流程將進一步簡化,極大促進跨境投資便利化。

三是進一步拓寬融資主體和融資渠道。首先,在融資主體方面,允許區內金融機構與企業從境外融資,人民銀行對境外融資上限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其次,在融資渠道方面,除了從境外借款外,區內金融機構與企業還可以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并可根據實際需要調回自貿試驗區使用。這些政策的落地實施,將有利于區內金融機構與企業調整負債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改善生產經營狀況。

四是創新基金公司、租賃公司、人民幣資金池等業務管理新模式。在自貿區設立的跨境人民幣投資基金,可以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投資業務;在自貿區設立的租賃公司可以開展跨境租賃資產交易和跨境資產轉讓,金融租賃公司可在境內發行、交易金融債券以及非金融租賃公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區內的跨國公司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備案開展集團內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在經營時間、營業收入與凈流入限額等準入條件方面進一步放寬限制。

二、外匯管理改革精彩頻現

包括限額內資本項目可兌換、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交易、貨物貿易待核查賬戶、融資租賃等。精彩點主要有:

一是實行限額內資本項目可兌換。允許符合條件的區內機構,按照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過規定限額的原則,通過資本項目—投融資賬戶,在限額內自主開展跨境投融資活動,且限額內實行自由結售匯。目前,這個限額暫定為等值1000萬美元,國家將視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狀況進行調節,本著風險可控的原則,待條件成熟后再穩步推進。該項政策將為區內企業自主靈活地運用資金開展跨境投融資活動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服務,有利于企業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同時不斷拓寬境內外投融資渠道。

二是推動外債宏觀審慎管理。符合條件的區內機構將實行外債比例自律管理,允許其在凈資產的1倍內借用外債,國家將視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狀況調節。該項政策實現了中外資企業外債政策平等,有利于區內企業根據自身實力借用外債,滿足企業經營發展需要。同時,區內企業外債資金實行意愿結匯,這將有利于企業防范匯率風險,提升經營能力。

三是大力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允許銀行審核真實、合法的電子單證,為企業辦理經常項目集中收付匯、軋差凈額結算業務,將有利于區內企業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高效配置資源,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四是支持銀行提供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服務。進一步放寬了對業務種類和主體范圍限制,允許在區內注冊的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符合條件的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并納入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在當前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幅度加大的背景下,不僅有利于滿足市場主體特別是境外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套期保值的需求,還有助于提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五是實施投資貿易簡政放權。對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區內企業,貨物貿易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允許企業選擇不同的銀行辦理經常項目提前購匯和付匯。簡化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將其下放銀行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愿結匯。

六是允許區內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收取外幣租金。區內融資租賃公司在向境內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時,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可以外幣形式收取租金。該政策符合租賃行業發展實際,可有效解決融資租賃公司收入和支出的貨幣幣種錯配問題,增加區內融資租賃公司收取租金時的幣種選擇,有利于企業規避匯率風險。

三、金融服務創新點關注民生

突出通過提升現代金融服務水平改善民生,創新點有三:

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法申請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開展業務,允許區內注冊設立的臺資非金融企業,依法申請支付業務許可。將充分發揮福建的對臺優勢,引入臺資非金融支付服務組織提供支付服務,有利于推動對臺電子商務深度合作。

二是允許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區內持有《支付業務許可證》且許可業務范圍包括互聯網支付的支付機構合作,并按照有關管理政策為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提供跨境本外幣支付結算服務。

三是創建金融集成電路(IC)卡“一卡通”示范區。這意味著今后將大力拓展IC卡和移動金融在自貿區生活服務、公共交通、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提升現代金融服務水平。

四、進一步深化兩岸金融合作

提出在貨幣合作和溝通聯絡機制等方面深化兩岸金融合作,主要對接點包括:

貨幣合作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為境外企業和個人開立新臺幣賬戶,允許金融機構與臺灣地區銀行之間開立新臺幣同業往來賬戶辦理多種形式結算業務,提出試點區域性銀行間市場交易等。有利于促進兩岸企業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合作機制方面,支持在兩岸金融同業交流合作基礎上,完善兩岸金融同業定期會晤機制,促進兩岸金融合作與發展。近4年來,兩岸金融同業利用海峽論壇金融子論壇建立了交流合作的良好機制,未來將爭取進一步完善兩岸金融同業定期會晤機制,促進兩岸金融合作與發展。

五、密切關注金融改革風險點

《指導意見》從業務真實合規性、監測跨境資金流動、保護金融消費權益等方面對完善金融監管提出了要求。關注的主要風險點:

業務真實合規性方面,金融機構開展創新業務應具有真實合法交易基礎,這有利于促使金融機構加強內控建設,實現穩健經營。

監測跨境資金流動方面,金融機構從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等角度全面監測跨境、跨區資金流動,按規定及時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等要留存單證,建立和完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防止跨境資金大進大出,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保護金融消費權益方面,金融機構完善客戶權益保護機制,負起保護消費者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區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

《指導意見》的發布和實施,為福建自貿區金融改革創新明確了方向和任務,也為福建省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福建省有關部門和機構將加快實施、深入推進,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指導意見》將推動福建自貿區金融乘風破浪、勇于前行!(轉自福建自貿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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