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國際貿易政策的特點 目標雙重性(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的目標是什么?)

时间:2024-05-20 12:20:01 编辑: 来源:

國目前的外貿依存度太高,進出口總額占GDP的比率從2002年的42.7%上升到2006年的近70%。經濟增長對外部需求的依賴越大,經濟的不確定性就會隨之增加。例如我國目前的出口增長率與美國GDP增長率高度相關(見圖6),這種現象表明我國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會受美國國內經濟的影響。

第四,國際收支雙順差給人民幣匯率造成持續的升值壓力。國際收支雙順差造成的巨額外匯儲備使我國在相當程度上喪失了貨幣政策操作的主導權,并陷入人民幣升值壓力與貨幣供給增長的雙重困境。要減輕外匯占款造成的過多基礎貨幣發行對國內貨幣市場的影響,人民銀行必須加大回籠現金力度或提高利率,這些都會加大人民幣升值壓力。

目前,人民幣已經實現適度升值,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這并沒有能夠阻止國際收支雙順差和外匯儲備的增長。如果為了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而增加貨幣供給或降低利率,那么原本很寬松的貨幣市場將變得過度寬松。這可能會刺激國內資產市場形成泡沫。

第五,國際收支雙順差成為導致流動性過剩的重要原因,在流動性充裕的背景下,銀行資金使用效率值得關注。

巨額的國際收支雙順差通過結匯轉換成人民幣資金進入商業銀行,外匯占款作為基礎貨幣大規模投放在貨幣乘數作用機制下引起貨幣供應量的多倍擴張,使市場流動性急劇膨脹。商業銀行的存貸差規模日益擴大,貨幣市場流動性泛濫等問題也開始出現。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可能會產生貸款沖動,對資金的使用效率的關注可能遠遠低于對貸款規模的關注,最終可能導致銀行貸款呆壞帳增加和盈利性的下降。

第六, 加劇了我國與相關貿易伙伴國的貿易摩擦。國際收支失衡不可能長期持續,長期的國際收支雙順差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的調整壓力。近期這一現象已經引起國際社會,尤其是我國主要貿易伙伴國家的重點關注。中國與這些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也愈演愈烈,中國國際收支的長期順差成為貿易保護主義攻擊的重點目標,使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受到很大制約。第七,國際收支雙順差造成的流動性過剩還可能會導致投資過熱、資產價格泡沫和通貨膨脹等一系列消極后果。一旦這些問題出現,必然危及整個宏觀經濟和金融系統的穩定,給我國經濟的健康運行造成不確定性。

四、治理國際收支雙順差的對策

經濟學中講究均衡,任何失衡,不管是順差還是逆差,都不是理想的狀態。因為失衡就表示資源的錯配或扭曲,所以任何失衡的狀態盡管可以維持一時,但從長期看都是不可持續的。如果一國不主動采取措施校正其經濟中的結構性失衡問題,那么,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國際套利資本的自由流動就可能對其結構失衡進行“強制校正”,而這種“強制校正”往往是以國內經濟的破壞性回歸為代價的。日本泡沫經濟及東南亞金融危機就是最好的例證。因此,改善我國國際收支狀況,實現國際收支的基本平衡勢在必行。

一是要加快步伐調整出口導向戰略。雖然出口導向是在內需不足情況下為促進經濟增長的一種戰略選擇,但其實早在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各級政府就一直在價值觀上,在實際利益的爭取上,對出口是積極支持的,在資源配置上對出口企業給與了許多的優惠。而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對外向型企業在資源配置上的優惠就擠占了內向型企業的生存空間,從而對內需的擴大產生不利影響。

二是要擴大內需,化解國內儲蓄與消費的結構性失衡。我國國際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是內部消費不足,儲蓄過度,所以化解的方法就是降低儲蓄、促進內需。

首先,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改革現行收入分配制度。中國消費水平低的問題首先是因為收入水平低,它是一個收入問題,并不是消費的問題。所以,要刺激消費,首先是要增加農民和城市中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另外,經濟學基本理論認為,富人的消費傾向低,窮人的消費傾向高。而我國目前收入差距在逐年拉大,收入的增長部分,主要是由高收入階層獲得,但他們的邊際消費傾向是比較低的。因此,要擴大消費的比例,就得改變現在的收入再分配制度,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再分配份額,縮小收入差距,從而從整體上提高社會的消費傾向。

其次,盡快實現公共財政的轉型。目前,我國本幣凈儲蓄的積累,是促成投資擴張和銀行流動性過剩的根本原因。而本幣儲蓄率過高的源頭正是我國財政政策在公共建設領域的長期缺位造成的。長期以來,我國財政在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醫療、水電交通、通訊等公共產品和服務上的投資遠遠不夠,導致居民自身要為這些公共產品來買單,其未來消費支出的預期過高,只能通過控制當前消費、增加預防性儲蓄來應對。只有加速國家財政向公共財政的轉型,加大財政在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醫療、水電交通、通訊等公共產品和服務上的投資,使社會抵抗風險的能力加大,每個人的儲蓄率下降,才能縮減私人部門的凈儲蓄動機,持續有效地啟動內需。

三是要加強國際間政策協調。我國的貿易失衡不僅源于自身結構性失衡,也部分地源于主要貿易伙伴的結構性問題。只有加強國際間的政策協調,才能有效地解決我國貿易失衡問題。特別是對于當今世界貿易赤字主要來源、也是我國貿易順差主要來源的美國,在全球性失衡和中美貿易失衡的調整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我國采取措施擴大私人消費、逐步放開對外投資、對人民幣匯率制度進行重要調整的同時,美國也應該至少在以下方面采取調整措施:逐步減少財政赤字;壓縮居民消費規模;放松對華出口管制等。因此,調節貿易平衡是貿易伙伴國之間的一個互動的過程,需要貿易伙伴國的積極配合。我國應加強談判力度,提高國際間的政策協調能力,爭取主要貿易伙伴國的積極配合。

對外貿易有哪些調節手段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遵循價值規律的作用,主要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對外貿易。經濟手段是指國家通過調節宏觀經濟變量,對微觀經濟主體行為施加影響,并使之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目標的間接調控方式。

經濟手段的特點是遵從物質利益原則,遵循經濟規律,間接影響企業利益,引導企業行為,不具有行政命令的強制性。我國運用的經濟調控手段主要有匯率、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國家運用這些經濟杠桿,通過市場機制,影響各調控對象的利益,以實現調控外貿活動和外貿經濟關系的目的。

一、匯率與匯率制度

匯率變動直接作用于一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匯率調控是一國實現進出口總量平衡和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的重要經濟杠桿。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匯率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進行匯率并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上繳和額度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變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取消對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實現對外匯和國際收支的宏觀調控。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匯率制度,從1996年起我國又采取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1996年4月1日起,取消了若干對經常項目中的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匯售匯制;1996年11月27日我國政府宣布,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

1994年以來我國進行的匯率制度改革,無論從深度、廣度,還是從影響來看,都比以往的改革更為徹底和全面。

首先,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使我國的匯率形成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匯率杠桿調節作用明顯加大。

其次,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為各類外貿企業提供了相對平等競爭的環境,有利于我國出口貿易的發展。

第三,取消國際收支經常性交易方面的外匯限制,實行貨幣的自由兌換,為企業提供了寬松的用匯條件,有利于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接軌。

第四,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使我國外匯市場進一步完善,國家運用經濟手段調控進出口貿易的能力進一步加強。

總之,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市場信號調節進出口企業行為,使市場機制在對外貿易宏觀調控中發揮基礎的作用,使匯率成為調節進出口活動強有力的經濟杠桿。

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對外貿易稅收和稅收制度

(一)對外貿易稅收

對外貿易稅收按貿易流向可分為進口稅和出口稅,包括進口關稅、進口商品稅、出口關稅、出口商品稅。其中進口關稅和出口關稅僅對進出口的商品課征,體現對貿易商品和非貿易商品在稅收上的差別待遇;進口商品稅和出口商品稅又稱國內商品稅,是對國內外商品同時課征的稅,目的是平衡國內外商品的稅負。

在當今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都積極鼓勵出口貿易,絕大多數國家都不征出口關稅。我國同樣對出口貿易采取鼓勵政策。因此,我國的對外貿易稅收主要是通過征收進口關稅和國內稅實行和完成的,而對出口稅收則更主要地表現為出口關稅的減免和出口退稅。對外貿易稅收和國內稅收一樣,也是一種再分配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

由于對外貿易稅收的涉外性,因此具有國內其他稅種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對外貿易稅收可以保護一國在對外貿易交往中的利益。主權國家通過對外貿易稅收可以獲取關稅優惠對等待遇,同時也可以把其作為反對貿易歧視的武器。

其次,國家可以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運用對外貿易稅收調節進出口商品結構、品種和數量。特別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對外貿易稅收往往是貫徹本國有關進出口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的重要工具,是國家對進出口活動進行控制與干預的主要政策手段。

第三,對外貿易稅收可以增加一國的財政收入,為國家積累必要的建設資金。

(二)關稅與關稅政策

1.關稅政策

關稅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根據國家制定的關稅稅法、稅則對進出口貨物征收的一種稅。關稅手段被世界貿易組織視為透明度最高的對外貿易調節工具,因而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使用。

1992年以后,我國開始實行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相結合的關稅政策。為了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并盡快恢復我國在關貿總協定締約國的地位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重新調整了關稅政策,逐步揚棄消極的保護政策,實行以產業與技術傾斜為中心的適度開放與適度保護的關稅政策,按照關貿總協定對發展中國家的要求,逐漸、較大幅度降低關稅總體水平,結合國內產業政策,調整關稅結構,建立一個世界貿易組織框架允許下的調節和管理進出口貿易的新體制,推動貿易自由化進程。

2.關稅稅則和稅率

關稅稅則是國家通過立法程序公布實施,并按商品類別排列的商品分類目錄及稅率表,是海關征收進出口關稅的依據。我國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組成部分。現行的《海關進出口稅則》是于199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它是以國際上廣泛采用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編制的,共分為21類、97章。

我國進口稅則分設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4個欄目。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貿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或原產于與我國簽訂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協定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參加的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特惠稅率適用原產于與我國簽訂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適用原產于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

我國絕大多數稅目的稅率使用從價稅,只對少數稅目實行從量稅、復合稅和滑動稅。

關稅稅率是對課征對象征稅時計算稅額的比率。關稅政策是通過關稅稅率具體體現和貫徹實施的,關稅的經濟杠桿作用也是通過不同的關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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