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國際文化服務貿易的特點包括貿易自由化的例外性(中國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急急急!)

时间:2024-04-29 03:06:28 编辑: 来源:

它可重復回收,再生使用。歐共體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歐洲環境標志。凡有此標志者,可在歐共體成員國自由通行,各國可自由申請。

4.環境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汲取發達國家多年環境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制訂并頒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得到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界的普遍重視和積極響應。現在,國際上采購商在要求有ISO9000質量證書的同時,還要看有無ISO14000環保證書,對于產品質量不相上下的企業,通常足優先挑選那些兩證齊全者,因為這表明產品符合國際環保要求,有利于達成國際貿易訂單。不言而喻,沒有通過ISO14000認證企業的產品將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

5.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而提高。更為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企業本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政府有時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對此,發達國家以違反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為理由,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口。最近,美國就以環境保護補貼為由,對來自巴西的人造橡膠鞋和來自加拿大的速凍豬肉提出了反補貼起訴。這種“綠色補貼”壁壘有日益增加之勢。

(三)社會壁壘。社會壁壘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社會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社會條款并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而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國際上對此關注由來已久,相關的國際公約有100多個,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勞工組織(ILO)及其制定的上百個國際公約,也詳盡地規定了勞動者權利和勞動標準問題。為削弱發展中國家企業因低廉勞動報酬、簡陋工作條件所帶來的產品低成本競爭優勢,1993年,在新德里召開的第13屆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上,歐盟國家代表德國外長金克爾明確提出把人權、環境保護和勞動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對違反者予以貿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就是當時頗為轟動的“社會條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歐洲自由貿易區協議中也規定,只有采用同一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國家與地區才能參與貿易區的國際貿易活動。

目前,在社會壁壘方面頗為引人注目的標準是SA8000,該標準是從IS09000系統演繹而來,用以規范企業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通過論證的公司會獲得證書,并有權在公司介紹手冊和公司信箋抬頭處印上SGS-ICS論證標志和CEPAA標志。此外,它們還可得到SA8000證書的副本用于促銷。歐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國緊隨其后。歐美地區的采購商對該標準已相當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購集團非常青睞有SA8000認證企業的產品,這迫使很多企業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申請與維護這一認證體系,這無疑會大大增加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勞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較優勢,社會壁壘將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成本方面的比較優勢。

三、世貿組織與新貿易壁壘 (一)世界貿易組織與技術壁壘。為促進貿易自由化,世界貿易組織(WTO)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從1949年起進行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談判的中心內容是大幅度削減關稅,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但貿易技術壁壘作為非關稅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成為國際貿易中的突出問題。東京回合談判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是關貿總協定9個副協議之一(烏拉圭回合談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于削弱和消除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等技術性因素所形成的貿易技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技術壁壘的內容也有涉及。

雖然世貿組織技術壁壘協議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無論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都應以國際標準化機構制定的相應國際標準、導則或建議為基礎;它們的制定、采納和實施均不給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但在涉及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護環境的情況下,可采取例外措施。這些例外措施在實際運用時很難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員方利用而成為事實上的貿易壁壘。同時,世貿組織也沒有建立一套用來消除技術壁壘的強有力機制和措施,也沒有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技術法規、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這使最近由于技術壁壘引起的貿易爭端成為發生最頻繁的國際貿易爭端之一。世貿組織盡管建立了爭端解決機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貿組織的裁決只是要求,若一成員方不愿修改其法律、法規來貫徹裁決,那么該成員方的貿易伙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領域對它采取報復措施。

同樣,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生效后的第三年審議中也指出:雖然沒有對上述協議的權利與義務進行調整的必要,但該協議在實施和執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困難或問題,如根據協議第15條第2款規定,“每一成員方應在本協議對有關成員方生效后立即將現有的或為確保本協議的實施和管理而采用的措施通知該委員會”,但實際上只有1/3的成員方履行了此項義務;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個標準機構中只有26個成員方的28個標準化機構通告接受協議附件三《關于標準制定、采納和實施的良好行為守則》;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則的標準化機構也才63個,僅分別來自46個成員方,這對于擁有眾多成員的世貿組織來說,顯然不盡人意。至于《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所強化了的通報義務,實際中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各成員方在對各協議中“例外條款”的運用熱情非常高。

可見,盡管世貿組織目前已為消除貿易技術壁壘做出了許多努力,但就實際運作狀況而言,并不理想。特別是隨著近年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和南北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已變得更加復雜,從而成為世貿組織最難協調的領域之一。

(二)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問題。世貿組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一些基本條款作了一些規定,此后的談判增加了一些新內容。1947年關貿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10條一般情況例外中有兩條:即(乙)“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須的措施”;(庚)“與國內限制與消費的措施相配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同時,在東京回合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對環境保護也有涉及。

關貿總協定1971年設立的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小組于1991年重新開始工作,同時在1992年世界環發大會上,關貿總協定在處理環境與貿易的關系方面達成了一些共識。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環保問題未被納入談判議程,作為一種妥協,在世貿組織協議的前言和有關協議中對環境問題作了適當反映,并在烏拉圭回合正式結束的馬拉喀什會議上以部長會議決定的方式事實上將環境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的談判。1994年4月15日,馬拉喀什多邊貿易談判部長級會議上達成的《貿易與環境的馬拉喀什決定》將貿易、環境政策和可持續發展三者的關系作為世貿組織的優先事項,并建立一個開放的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擁有貨物、服務和知識產權等各個領域的廣泛職能,積極與“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合作。烏拉圭回合的一些協議如《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前言、《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農業協議》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等均涉及了環境保護問題。在今后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議題中,環境問題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達成貿易與環境的多邊協議。環境問題對世貿組織許多基本原則和條款提出挑戰,如非歧視原則、公平貿易原則、一般禁止數量限制原則及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原則等。環境問題將對發展中國家貿易產生深遠影響,發展中國家環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環保要求將會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世貿組織在制定相關協議上,必須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和利益,以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三)世界貿易組織與社會壁壘。社會壁壘的核心是勞工標準問題。世貿組織中有關勞工標準與國際貿易關系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歐美一些國家代表就提出過勞工標準問題。有代表性的觀點是:各國工人工資水平、工作時間、勞動環境和安全衛生狀況等條件上的差異,使勞工標準低的國家生產成本低廉,在國際貿易中有相對的價格優勢,這勢必造成由發展中國家向勞工標準高國家的“社會傾銷”。因此提出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應在貿易協議中制定出統一的國際勞工標準,并對達不到國際標準國家的貿易進行限制。發達國家試圖將人道和社會問題與國際貿易聯系在一起,并列入WTO共同準則中,當時就因遭到廣大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強烈反對而失敗。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屆部長級會議上,經過激烈辯論和討價還價,通過了新加坡部長會議宣言,“核心勞工標準”作為新議題被明確列入宣言的23個內容之中。宣言指出:“我們再次承諾,遵守國際承認的核心勞工標準,國際勞工組織是建立和處理這些標準的機構,我們確認我們支持其促進這些標準的工作。我們相信,通過增長和進一步的貿易自由化而促進的經濟增長和發展有助于這些標準的改善。我們拒絕勞工標準作為保護主義目的作用,有比較優勢的國家,尤其是低工資的發展中國家,絕不會成為這方面的問題。”該宣言實際上意味著發展中國家成員方承認勞工標準是一個“問題”,并承諾應予解決。在這次會議上,發展中國家成員方作出很大讓步,也付出了很高代價。1999年12月,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WTO部長級會議上,勞工標準問題再次引起激烈爭論,由于發展中國家成員方與發達國家成員方的尖銳對立和在自由貿易等一些重大問題上無法達成妥協,談判破裂,結果西雅圖會議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這次會議后,各成員方都認識到了在國際貿易關系中勞工標準問題的嚴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閉幕的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第十屆大會上,發展中國家對勞工標準達成了重要共識,拒絕把勞工標準納入國際貿易制度中,強調發展中國家必須團結協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而發達國家也在進行緊密磋商,力求協調立場統一行動,向發展中國家進一步施加壓力。在當前世貿組織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勞工標準等社會條款問題,勞工標準也必然對未來多邊或雙邊關系產生巨大影響。

總之,新貿易壁壘正在發展中,對國際貿易,當然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我們應當密切注視其發展趨勢,并采取積極應對措施,以保證我國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

中國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急急急!

經濟全球化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一種趨勢,已經被世界經濟發展的事實所證明。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隨著社會交往的擴大,社會生產單靠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已不行了,須靠世界力量,建立在機器化生產和世界市場形成基礎上的世界經濟全球化,同世界歷史進程是一致的。今天,任何一個國家或民族的經濟都面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嚴峻挑戰。

當前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科技革命突飛猛進,知識與技術更新周期大大縮短,科技成果以前所未有的規模與速度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世界市場對各國經濟的影響更加顯著,國際競爭與合作進一步加深。思想觀念不斷更新,各種文化交流日益擴大,開放意識、競爭意識和效率意識明顯增強。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指責經濟全球化本身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因為它是一種趨勢,如果我們不融入這一發展過程,自己將永遠落后。唯一的辦法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使自己成為競爭的強者。具體來說,應采取以下對策和措施:

一、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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