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國際貿易合同范本中英文雙版(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中十三種貿易術語的中英文全稱和英文縮寫是)

时间:2024-04-30 00:33:56 编辑: 来源:

Q,DES,而增加了DAT和DAP。對于進出口商來說,尤其是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進出口貨物貿易,可多采用D組的術語以便更加明晰風險和費用,畢竟在C組的術語中始終存在兩個臨界點,即風險和費用的臨界點分別在裝運地和目的地。國際商會也多次強調FOB,CFR和CIF術語越發不如FCA,CPT和CIP等術語更加實用,尤其是在集裝箱帶來的多式聯運條件下,后三種術語更加方便當事人對貨物的交接。我國很多進出口企業長期固有的習慣使用FOB,而對FCA等術語仍不習慣使用,在新版本實施后應加強認識,廣泛使用更加便利的術語。

3.DAT的添加

從In買粉絲termsRrules2010的描述中不難發現,DAT和DAP的差異并不明顯,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貨費用的分擔不同外。因此,不禁要質疑,有必要添加DAT嗎?從我國的外貿實踐看,D組的條件實際業務中很少使用,而DAT中也明確表示“TERMINAL”可以是任何一個地方,如此,與DAP中在指定地點交貨實在沒有太多差異。如果僅因為卸貨費的負擔不同而設置DAT,筆者認為大可不必。當事人完全可以將有關裝卸貨費的分攤問題以更具體的形式寫進合同條款。

如何選擇合適的貿易術語

針對兩大類共11種不同貿易術語,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貿易術語是進出口商需要研究和學習的內容。建議從以下思路考慮選擇:

1.適合任何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選擇

如賣方僅想使其責任限于在其所在地或另一指定地點將貨物置于買方處置之下,而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包括不承擔出口清關手續時,可考慮使用EXW。

如賣方愿意自己辦理出口清關,且在承運人指定地點將貨物交付于買方處置之下時,應考慮使用FCA。

如賣方除承擔FCA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簽訂到目的地的運輸合同時,可考慮選擇CPT。

如賣方除承擔CPT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承擔到目的地的最低保險時,可考慮選擇CIP。

如賣方欲在目的地指定地點交貨,且愿意承擔貨物運送到該地點的費用(卸貨費除外)和風險時,可考慮選擇DAP。

如賣方除承擔DAP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承擔貨物運送到該地點從運輸工具上卸貨產生的費用時,可考慮選擇DAT。

如賣方除承擔DAP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承擔貨物的進口報關和有關關稅時,可考慮選擇DDP。

2.適合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的選擇

如賣方愿意在裝運港船邊交貨或者獲得所要交付的貨物時,應考慮使用FAS。

如賣方愿意在裝運港船上交貨或者獲得所要交付的貨物時,應考慮使用FOB。

如賣方除承擔FOB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承擔費用提供到指定目的港的運輸合同時,應考慮使用CFR。

如賣方除承擔CFR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外,還愿意承擔到指定目的港的最低保險時,應考慮使用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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