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外貿公司獎懲制度(外貿業務公司人事行政管理的崗位職責是什么?)

时间:2024-05-18 20:36:03 编辑: 来源:

中下班。

4.5.2 加班刷卡2次:

晚上班—晚下班

4.6 特殊崗位(經特批后)

4.6.1正常上班刷卡2次:

早上班—中下班

4.6.2 加班需刷卡2次:

晚上班—晚下班

4.7 外出刷卡:

4.7.1出廠大門,須刷出門卡,進廠刷進廠卡,外出員工須在申請單填上準確的出廠、回廠時間,需與卡上出入時間相吻合。

4.7.2 外出刷卡超過規定上、下班時間的需填相應的出廠及回廠時間的出廠證,不能在下班時間趕回時,必須在第二天及時到行政部人事處補填回廠時間。

4.7.3上班前在外公務的(無法刷卡的,視為特殊情況),回廠后需補辦出廠申請單。

4.7.4延班登記(通宵加班)

4.7.5 如果加班時間超過第二天的上班的有效刷卡時間段或在其范圍內,下班不必刷卡,必須正確填寫加班申請表。

4.7.6 如果通宵加班下班時間沒有在第二天的有效刷卡的上班時間內,下班必須刷卡,同時填寫加班申請單報行政部。

4.7.7 各部門的上班時間及有效刷卡時間段,詳見《各班次有效刷卡時間范圍》,嚴格按照所述時間打卡,必須在其有效的刷卡時間內刷卡,否則出現的考勤計算讀取不到數據,出現曠工情況后果自負。

4.7.8 對于上下班忘記刷卡的人員,須填寫“補簽考勤申請單”,當月發生三次補簽考勤卡,給予當事人申誡處分一次,三次以上給予警告,兩種情況例外:

a. 新進人員在沒有領到考勤卡之前上班的。

b. 卡片損壞與遺失未能及時補回的。

4.7.9 考勤卡片損壞及遺失者,應及時到行政部補辦。補辦工作證、考勤卡工本費:20元/張。

5. 因工作需要確實需加班的單位、個人,須填寫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的申請程序與審批權限:

申請人 部門負責 分管副總

月底考勤文員 行政經理 財務部結算

6.加班及加班薪資計算方法(以審批的加班申請單為準)。

6.1 國家法定假為有薪假期:春節/五一節/國慶節各3天、元旦節1天、婚假7天、喪假3天、產假三個月。

6.2 法定假日加班薪資計算方法(以審批的加班申請單為準),按規定發放。

=(本人基本工資/26)*3

6.3 8小時以外加班(加班時間符合6.4規定的)工資的計算辦法:按加班實數發放。

=[本人基本工資/(26*8)]*實際加班時數*1/2

6.4 星期天加班工資的計算辦法:

=(本人基本工資/26天)×實際加班天數(以審批的加班申請單為準)。

6.5 特殊情況的加班要有加班申請單,或事后補簽.

6.6 經批準的加班,一律以考勤記錄為準。

6.7 經批準的加班可以與請假進行抵消或調休.

6.7.1考勤文員把審批后的申請單與考勤系統結合核實,是否相符,一律以審批的加班時間為準。

6.7.2每月7號前,考勤文員計算出調休人員的天數,打單報行政部經理審核后給相關部門。

6..5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安排調休,調休時不用刷卡,但需填調休申請單,交行政部考勤文員處。

6.5.6 上月的調休,下月必調休完。超月失效,超出調休時,按曠工論罰(特殊情況除外)。

7. 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按以下標準扣除:

7.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按規定在當月工資中以小時工資標準予以扣除。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自動辭職:

8.1應刷卡拒絕刷卡者;

8.2一年內曠工累計達5天者;

9. 員工外出:

9.1公干:公干1天以下需填出廠證,1天以上需填公干申請單,按申請單程序進行審批。半天之內的交大門保安室,并在外出登記本上登記(由保安隊長收集交考勤文員處),一天以上的按程序審批后,由外出公干者交考勤文員處。

9.2事假:同上。

9.3車間員工上班出廠區:必須由生產車間主任填寫出門證,并寫清楚外出人員名單,保安按單點名,監督刷下班卡后放行。

10.特殊情況和非員工主觀原因造成的遲到、早退,由行政部依部門意見酌情處置。

11.公司不再以26天作為滿勤依據,而以當月實際滿勤天數(星期天休假除外)為依據。

12.相關表格

出廠證

加班申請單

補簽考勤申請單

調休申請單

公干申請單

13. 各班次有效刷卡時間范圍:

辦 公 室: 上午 07:00~11:00時; 下午 13:00~17:00時

車 間: 上午 07:00~11:00時; 下午 12:30~16:30時

三 班 制: 早班 07:00~15:00時

中班 15:00~23:00時

晚班 23:00~07:00時

七、員工的權利與義務

(一)員工的基本權利

1. 依法受《勞動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

2. 依照公司規章制度通過自己的勞動付出取得薪酬及各類獎勵;

3. 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規定享有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類福利。

4. 受雙方正式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的保護;

5. 參加公司的培訓計劃,通過學習和培訓提高自己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二)員工的基本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用工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

2.完成公司及其上級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并自覺接受上級領導的管理,定期接受公司的工作考評;

3.遵守職業道德,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向公司如實提供與公司工作相關的個人基本資料,保守公司機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事項);

5.具有強烈的事業心、敬業心和責任心,認同華泰文化,奉獻華泰事業。

八、安全、消防需知

1. 消防報警電話:請撥打保安隊長電話。

2. 火警報警電話:119或行政部經理電話。

3. 員工應注意節約用電,離開生產現場或辦公場所時,請主動切斷機器電源(連續作業崗位除外)或關掉用電器材的電源。一是為了節約用電,二是為了消除不安全隱患。

4. 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上報和自覺消除不安全隱患。

5. 員工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工藝指導文件進行工作。

6. 員工必須嚴格佩戴勞保用品(已配發了勞保用品的崗位員工)上崗作業。

7. 遇突發性事件(如工傷),請立即通知行政部經理。

九、獎懲規定

(一)獎懲種類及金額

1.獎勵區分為:

1.1. 嘉獎:

1.2. 小功:

1.3. 大功:

2. 懲罰區分為:

2.1. 申戒:

2.2. 警告:

2.3. 小過:

2.4. 大過:

2.5. 降級

(二)獎懲關系:

1.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2.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3.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4.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5. 三次大過即予解雇(開除);

6.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三)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四)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1. 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2. 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3. 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4. 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5. 培養和舉薦人才。

(五)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嘉獎:

1. 工作熱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2. 忠于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3. 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4. 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六)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小功;

1. 制訂工作方案計劃確實可取,并執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2. 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物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3. 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納后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4. 竭盡心力,維護機械設備,在一年內未發生故障者;

5. 搶救災害后修繕等善后工作不遺余力,有突出表現者;

6. 對職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7. 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

(七)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1. 對歷年來之企業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2. 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物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3. 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4. 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后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準,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周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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