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戶籍遷移具體有哪些類型
1、居住證轉戶口政策,在該市居住滿一定時間者,在滿足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轉為常住人口,遷入戶籍;
2、人才引進政策,在滿足相關政策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申請戶籍遷入;
3、投靠類遷戶,該類方法適用于與該市常住居民結婚的外省居民,或者與該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親緣關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生政策,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戶籍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