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貿易業務內控管理辦法(保稅貨物進出倉管理及相關制度)

时间:2024-05-18 10:49:51 编辑: 来源:

構應當嚴格限定公司內部查詢和獲取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員的權限和范圍。

      征信機構應當留存工作人員查詢、獲取信用信息的操作記錄,明確記載工作人員查詢和獲取信用信息的時間、方式、內容及用途。

      第三十八條 征信機構應當建立應急處置制度,在發生或者有可能發生信用信息泄露等事件時,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危害,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報告。

      第三十九條 征信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采集的企業信用信息和個人信用信息應當存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第四十條 征信機構向境外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征信機構向境外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產品和服務,應當對信息使用者的身份、信用信息用途進行必要的審查,確保信用信息用于跨境貿易、投融資等合理用途,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第四十一條 征信機構與境外征信機構合作的,應當在合作協議簽署后、業務開展前將合作協議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征信機構應當將下列事項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采集的信用信息類別;

      (二)信用報告的基本格式內容;

      (三)異議處理流程;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個人征信機構應當每年對自身個人征信業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的情況進行合規審計,并將合規審計報告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四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征信機構的下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一)征信內控制度建設,包括各項制度和相關規程的齊備性、合規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征信業務合規經營情況,包括采集信用信息、對外提供和使用信用信息、異議與投訴處理、用戶管理、其他事項合規性等;

      (三)征信系統安全情況,包括信息技術制度、安全管理、系統開發等;

      (四)與征信業務活動相關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侵犯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依法對其檢查和處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擅自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進行處罰;擅自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進行處罰。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與未取得合法征信業務資質的市場機構開展商業合作獲取征信服務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征信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進行處罰。

      第四十八條 征信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1000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從事征信業務、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或者查詢信用信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條 以“信用信息服務”“信用服務”“信用評分”“信用評級”“信用修復”等名義對外實質提供征信服務的,適用本辦法。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施行前未取得個人征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未進行企業征信機構備案但實質從事征信業務的機構,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個月內完成合規整改。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

求一個企業內控的案例

福臨汽車配件有限責任公司對人事權的下放

福臨汽車配件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珠江三角洲,是喬國棟于 10 年前創辦的,專門生產活塞、活塞環、汽門之類產品,為華南的汽車制造與修理業服務,是個人合股企業。喬國棟是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傅立朝是副總,主管生產,手下還有位生產廠長,叫劉志仁,是傅總自己找來的。事實上創業之初,廠區布局、車間設備、工藝、質量標準,直至 4 位車間主任人選,全由傅總包攬,連第一批生產工人中不少人也是他招考進來的,喬總并未全力關注公司發展的全局和戰略,至少 1 / 4 的精力花在他愛干也擅長的營銷、采購和公關上了,好在當時公司規模不大,市場也有利,這么干下來效益相當不錯。

從一開始,公司的做法就是大膽放權,各車間主任和科室負責人都各自包下自己單位的人事職能,對自己手下人,從招聘、委派、考核、升遷、獎懲都他們說了算,公司領導基本不過問。7年發展,公司規模擴大到 340 人左右,業務也復雜起來。喬總發現當初那幾年全公司“和睦大家庭”的氣氛消退了,員工士氣在不斷下降。領導班子開會研究,一致決定,該專門設一個管人事職能的辦公室了。但這辦公室該設在哪一級,班子的意見是不一致的。爭辯再三,才決定設在生產廠長之下,該辦公室有主任1名,并配1名秘書。

公司財務科有位成本會計師,叫郭翰文。他 6 年前從北方一所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經他的父親,喬總的一位親戚推薦,來公司財務科工作。那時公司還小,工作分工不細,他聰明能干,科長讓他管成本控制,不久他就熟練了。他的工作使他跟生產與營銷兩方面的人都多有接觸,人緣甚佳,喬總和傅總都覺得這小伙工作自覺,受到大家喜愛。但他常說,我并不喜歡干財會,我其實愛搞人事工作,喜歡跟人打交道,不愛跟數字打交道。他那天在食堂,正巧跟總經理秘書小周同桌吃飯,他從小周處聽到公司要設“人事辦”的消息,于是他聞風而動,馬上遞上書面申請,要求當這“人事辦”主任,又分頭向喬、傅、關“三巨頭”口頭匯報,又找領導軟磨硬纏,后來他終于如愿以償,當上了“人事辦公室主任”。上任前,喬總關照說:“你這人事辦公室干得好壞,對全廠工作很重要。”

郭主任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伊始,他就向各車間的主任發出書面通知說:“為適應公司的擴展,公司決定對全廠員工的人事管理實行集權。為此成立本辦公室。今后各車間一切人事方面的決定,未經本主任批準,一概不得擅自執行。”

通知下發后,車間主任們對此政策變化的不滿便接踵而至。劉廠長有一回見到一位車間主任,問為什么生產下降了,主任們抱怨說:“工人們已經跟剛招來時不同,難管多了。”又說:“我的手腳給捆住了,還怎么管得了工人。如今獎勵、懲罰、招聘、辭退,我都沒了權,叫我怎么控制得了他們?怎么讓他們出活? "

有一天,有位姓林的女工闖進人事辦公室氣沖沖地說,她被車間主任無緣無故地辭退了。郭主任說:“別急,讓我先搞清楚情況。”就給那車間主任掛了電話:“喂,三車間張主任嗎?我是郭翰文。你們車間小林是怎么回事? " “我炒了她魷魚。”“這我知道,但為什么? " “很簡單,我不喜歡她。”“你知道,沒有人事辦批準,你是不能隨便辭退工人的。”“是嗎?可是我已經辭退她了。”“老張,你不能這么辦。你總得有個站得住腳的理由才 … … ”“我不喜歡她這一點就夠了。”電話到此給掛斷了。

郭主任把這事向劉廠長作了匯報。劉廠長做了不少工作,并堅持讓小林復職,這事才平息下來。但車間主任們關于招的工人質量差,自己沒有人事權,管不了的抱怨卻有增無減,并主張人事辦應當管的事越少越好。這事終于鬧到傅總那里,但喬總出差走訪用戶去了。劉廠長對傅總說,看來,現在這廠的規模還不算大,用不著設一個專門的人事職能部門。他還建議用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去讓各車間主任自己管本單位人事工作,郭主任還是回他財務科去做原來的成本會計為好。傅總左思右想,覺得恐怕只好按劉廠長意見辦了。但他說還是等幾天喬總回來后,請示了再定。

討論題

1、為什么最初福臨公司同意把人事權下放給車間主任?為什么當初這套辦法看來還算有效?

2、你認為該公司這樣處理人事職能恰當嗎?若恰當,為什么?不恰當,又為什么?

3、福臨公司在人事管理上都存在著什么樣的問題?

4、你若是喬總,回來聽了傅總的匯報,會怎樣決定?為什么?

5、郭翰文改行去干人事,是否正確?為什么?

6、請你為這個組織設計一個組織結構圖。

7、請你幫助策劃一份人事辦主任職位說明書。

1、剛開始人少,部門簡單,也沒有專門的人事職能,將人事權下放,反而有利于主管的管理積極性。

2、當公司業務復雜人員增多之后,公司設立專門的人事部門是恰當的,有效的人事職能是能夠促進業務發展的。

3、很明顯,該公司是傳統的人事管理,從這一案例可以看出,傳統人事管理對于企業成長的傷害,企業做大做強必須要有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為基礎。

4、我覺得人事部門不能撤并,但郭翰文應該撤,因為他不是一個理想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