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大類分流規則(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时间:2024-06-03 06:17:20 编辑: 来源:

本專業學生的主要特點就是理論聯系實踐,實操技能突出。由于專業的綜合性,學生的就業面廣,深造率高、如想繼續深造,可以選擇報考國內外高校的本專業或諸如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其他相關專業;如想進入工作崗位,可選擇政府事業單位、房地產開發商、施工監理、建設施工、招投標買粉絲代理、工程法規買粉絲代理、房地產銷售代理及其他經濟計算或者行政管理相關專業的各企事業單位。

學生簡介:王偉,2008級工程管理專業本科畢業生,已簽約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曾獲智謹獎學金、一等社會工作獎學金、北京市第四屆房地產策劃大賽二等獎。

11.勞動與社會保障

旨在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需要,掌握國家有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了解國內外勞動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熟練掌握勞動與社會保障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的人才。

☆專家談專業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研究以市場為基礎配置勞動力資源以及對社會就業進行管理、調控的理論和方法,能夠開展就業供求研究及職業中介、職業培訓、職業準入、職業指導等工作;學習、研究社會保障理論及運作模式,能夠依據法律法規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體系進行管理。本專業畢業生可以進入國家各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人事管理部門、政策研究部門、企業與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保險公司等從事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與組織管理工作,也可以進入相關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從事研究和教學工作,或者進入法院、勞動仲裁機關等部門從事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實務工作,就業前景十分廣闊。

專家簡介:袁倫渠教授,博士生導師,2004年被聘為國務院參事至今。40多年來一直從事勞動經濟學、社會保障學、人力資源管理等領域的教學和研究。

☆學生談專業

在校期間,我們系統的學習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學等專業知識,使我們了解我國社保相關法規政策體系,熟悉專業操作流程,提升了自己的專業素質。案例討論、課題研究等為我們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平臺,增強了我們的實踐能力。

學生簡介:李虹,社會保障專業2011級研究生。本科期間曾獲優秀學生干部稱號,連續四年獲校綜合獎學金。

報考提示:不能準確識別單顏色導線等的學生,不予錄取。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學科支撐配套、協調發展的江蘇高水平大學。2011年,江蘇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糧食局簽約共建南京財經大學。2021年,學校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入選江蘇高水平大學高峰計劃建設高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財經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學校代碼:10327(國標)。學校性質: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碩士、博士)。本科學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五年]。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財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符合專業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的,由南京財經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并授予學士學位;符合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位條件者,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

第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招生監督管理制度。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決策,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分管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八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擬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九條 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及招生相關買粉絲和投訴。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舉報反映。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3年南京財經大學最終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部分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學校大類分流的原則,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有: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專業、經濟統計學專業、數字經濟專業)、金融學類(含金融學專業、金融工程專業、保險學專業、投資學專業)、財政學類(含財政學專業、稅收學專業)、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審計學專業、資產評估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糧食工程專業)。

除上述專業按大類招生外,其他仍按專業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本科平行志愿投檔的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錄取進檔后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十三條 經教育部批準,由南京財經大學和新西蘭梅西大學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南京財經大學梅西學院,采用“4+0”培養模式,在南京財經大學開展本科學歷教育。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南京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梅西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2023年我校繼續和加拿大滑鐵盧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收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學生。該項目采用“3+2”培養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財經大學學習,后兩年赴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滑鐵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科目的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法語、英語科目考生。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入學后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要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授課專業課程。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六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法語專業對考生外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專業要求語文成績較好。

梅西學院各專業(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課程為全英文教學,對考生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較高。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條 對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院校投檔辦法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普通高考錄取中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愿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招生錄取辦法以教育部及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收費標準:文科類專業5200元人民幣/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人民幣/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人民幣/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人民幣/學年,優勢學科金融學類專業、工商管理類專業5700元人民幣/學年,食品工程與科學類專業6300元人民幣/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 前三學年26400元人民幣/學年,我校中外合作辦學(梅西學院)以最新物價批復為準;住宿費:1200-1500元人民幣/學年。具體標準可登陸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買粉絲://bkzs.nufe.e.買粉絲查詢。

第二十五條 我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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