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山東海外工程建設發展聯盟(山東省住建廳: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適度降低預售條件)

时间:2024-05-20 15:31:19 编辑: 来源:

價格漲跌風險分擔機制,根據價格波動情況,及時發布建筑市場價格指數、造價信息。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對建設領域四類保證金,凡是能夠通過保函、擔保或保險方式提供的,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不得拒絕。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審計為由拖欠工程款,驗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須在規定的結算周期內完成結算并支付。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建筑業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緩繳、延繳手續,緩繳、延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建筑業企業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降至1%。建筑施工臨時用電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稅務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分工負責)

十三、實行財稅獎補

對省內建筑業企業跨區域異地承攬項目的,建立企業注冊地與項目所在地稅收共享制度。對承攬省外、海外項目向企業注冊地繳納稅款的,按照年度增加部分的20%予以獎補。對甲供工程和以清包工程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執行3%的征收率。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建筑業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延期繳納。推動“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2019-2020年對符合條件的“小升規”建筑業企業,各地可按實繳稅款地方財政新增部分的50%給予獎補。(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

金融機構要積極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保函、保理、保險和擔保等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使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融資。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按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同期限最長2年貼息。對建筑業企業融資到期需要續貸且符合無還本續貸條件的,按無還本續貸政策辦理,且不單獨作為下調貸款風險分類的因素。對生產經營正常、暫時遇到困難的建筑業企業穩貸、續貸,不盲目抽貸、壓貸。落實好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獎補政策,支持建筑業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債券融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省財政廳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持續開展建筑市場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掛靠出借資質資格等違法行為。完善建筑市場信用監管平臺,及時歸集、推送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等級評價機制,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推進企業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積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引入市場化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分工負責)

十六、精準對接服務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業改革發展,結合行業特點和當地實際,盡快制定出臺配套落實措施。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政策直通車”“服務專員”等形式,“一對一”送政策上門,“面對面”提供個性化服務,明確具體政策落地條件、申報程序及申報渠道。建立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制度,省、市、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至少聯系幫包1家建筑業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統計部門要完善建筑業指標評價體系,應統盡統,做好行業發展統計監測,定期通報建筑業改革發展情況。

山東省住建廳: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適度降低預售條件

3月6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統籌推進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將適度降低預售條件和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

《意見》提及,2020年6月30日前,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完成基礎工程前提下,適度降低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進度條件。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視情增加1-2個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節點,并適度降低各撥付節點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的留存比例10個百分點。

在地產項目的營銷方式上,《意見》稱,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樓處、中介機構門店和住房租賃企業有序恢復營業。支持企業采用網絡、電話、電視廣告等方式發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關宣傳信息,鼓勵通過線上平臺開展銷售活動,進行“一對一”預約看房、簽約。

此外,《意見》提出還將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彈性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單位未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說明情況并補繳后,可視同正常繳存。疫情防控一線繳存職工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貸款處理、不計個人罰息。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者按單位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

另外還將適度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和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

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辦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允許開發企業順延3個月繳納尚未銷售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在減免公租房租賃費用方面,《意見》規定,對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環衛、公交、物業等行業公租房保障對象,承租公租房實物房源的,減免疫情防控期間租金;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疫情防控期間按其享受的住房保障標準2倍發放。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兩個月,逾期繳納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對因疫情防控延誤新申請住房保障資格審核的家庭,補發延誤期間對應標準的租賃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擴大公租房保障范圍,將近期復工企業承租社會房源的職工階段性納入保障,發放疫情防控期間的住房租賃補貼。

以下為《關于統籌推進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突出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著力在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上下功夫,堅持外防輸入與內防擴散并舉,堅持防控疫情與恢復生產并抓,堅持嚴管風險與服務群眾并重,著力抓好建筑工地、環衛保潔、物業和房地產、公園廣場、市政公用設施等重點區域和行業疫情防控,統籌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建筑業轉型升級、住建領域民生保障和營商環境優化等重點工作,為全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作出住建系統應有的貢獻。

二、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強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深刻吸取外省市開復工后發生聚集性疫情教訓,嚴格落實《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條管理規定》。各地要按照分區分級精準復工要求,嚴格督導建設單位在工地開復工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傳達到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材料、設備供貨方等各相關單位,培訓動員要到班組、到個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和要求應在工地顯要位置公開公示。要在工地相對獨立區域設立應急區域,出現疑似癥狀人員時,先行隔離再按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二)加強城市公園等公共場所管理。城市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重新開放前要科學做好防控預案,避免出現聚集性感染。加大消毒殺菌力度,定時對公園內公廁、座椅、垃圾箱、健身器材等設施進行消毒。在公園主出入口設置疫情宣傳牌,安排人員全天值守,提醒入園人員佩戴口罩。疫情期間,未經批準不得舉辦文化展覽、科普教育、集慶展會等各類聚集性、規模性群體活動,避免近距離接觸,減少人員集聚。加強城市建成區攤販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發現非法販賣野生動物行為要及時向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允許符合條件的沿街店鋪適度店外經營,允許街道辦事處利用空曠場地、次要道路設置臨時便民市場,規定經營時間,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強房地產經營場所管控。售樓處、房產中介門店、房屋租賃機構等經營場所,復工前要做好預案,落實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各項防疫措施。嚴格實行客戶實名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疫情期間不得舉辦人員集聚性大規模現場促銷活動。

(四)加強環衛保潔工作。各地要在城市居民小區、黨政機關、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和人口集中區域,增設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運頻次,防止出現垃圾堆積。積極配合衛健部門做好醫療廢棄物處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收運處系統。進一步強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監管,防止二次污染。持續開展城市公廁、重點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點、街道果殼箱等區域消毒殺菌行動,確保清潔衛生。

(五)加強物業服務保障。強化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調度管理,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街道和社區居委會關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嚴格落實小區人員出入各項管理規定,在小區出入口設立體溫檢測點,加強對外來人員、返城返鄉等人員登記,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認真做好物業管理范圍內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通風換氣、消毒殺菌、清掃保潔等工作,充分利用宣傳欄、電子屏、業主群等宣傳防控知識,引導業主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疫情。

(六)加強疫情防控一線住建企業運行保障。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一線住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其正常運行,在疫情防控中發揮應有作用。對城市供水、供氣、環衛保潔等市政公用企業,要積極協調財政、稅務部門落實相關財政補助和稅費減免政策。按照魯政辦字〔2020〕5號文件要求,落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財政補貼政策;各市可根據實際,允許物業服務企業參照生活服務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參與應急搶險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一線企業,各地要做好防疫物資協調、享受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及工程質量驗收、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核算優先辦理等服務。各地要加大口罩、消毒液、手套、測溫儀器等防疫物資協調力度,保障住建、城管和公積金行業各單位、項目的疫情防控需要。

三、統籌做好住建領域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七)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是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各地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完善“住房市場和住房保障”兩個體系,著力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風險防控,保持市場穩定。

二是創新房地產營銷方式。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售樓處、中介機構門店和住房租賃企業有序恢復營業。支持企業采用網絡、電話、電視廣告等方式發布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關宣傳信息,鼓勵通過線上平臺開展銷售活動,進行“一對一”預約看房、簽約。

三是適度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和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2020年6月30日前,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完成基礎工程前提下,適度降低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進度條件。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視情增加1-2個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節點,并適度降低各撥付節點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的留存比例10個百分點。

四是妥善處理延期交付。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辦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允許開發企業順延3個月繳納尚未銷售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八)持續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一是著力深化建筑業改革。深入貫徹落實建筑業改革發展十六條意見,選取一批基礎條件好、發展意愿強的企業納入重點扶持名錄,提升綜合競爭力,做大做強建筑業。加快推行投標、履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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