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廣東服裝出口貿易現狀及對策(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紡織服裝出口貿易現狀與發展對策分析 摘 要:中國是紡織品出口大國,紡織)

时间:2024-06-02 07:01:57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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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iangsu Sunshine Co., Ltd.; export trade; exsisting problems; textile and garment Development Strategy

寧波服裝出口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二、目前寧波紡織品與服裝出口面臨的問題∶

出口數量和金額的連年增長,表明寧波的紡織品與服裝出口有很強的競爭優勢,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占據了一席之地,取得了長足的發展。那麼,要繼續保持這些優勢,讓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為寧波的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當前,寧波紡織品與服裝出口主要面臨三個方面的問題,國際紡織品與服裝貿易磨擦帶來的壓力,中國入世相關條款的限制和企業自身存在的不足。

首先,是歐美發達國家紡織品服裝行業的保護主義。歐盟、美國是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的最主要的兩個市場,但是這兩個地區也是貿易保護主義最盛行最嚴重的地區。紡織品與服裝產業也是他們的傳統產業,是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有大量的從業人口。在大量價廉物美的中國紡織品與服裝的沖擊下,歐美本國同類產品缺乏競爭優勢,導致失業人口增加。歐美等發達國家以此為由,要求限制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以保護他們的“夕陽產業”。而這些利益受到威脅或者損害的紡織品與服裝行業的企業,組成行業協會,對國會和政府進行游說,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對來自中國的紡織品與服裝的進口設置重重障礙,以技術性貿易壁壘、勞工標準、反傾銷等貿易武器試圖盡量縮減來自中國的紡織品與服裝,其中使用最多的就是環保標準和反傾銷。在奧地利1990年率先制定了環保紡織品標準后,世界各國尤其是歐美等發達國家相繼出臺了相關的環保法規和紡織品環保標準,對進口紡織品實施安全、衛生檢測。美國、歐盟還提出了非環保染料的限制,對紡織品中偶氯染料、甲醛、五氯本酚、殺蟲劑、有機氧化物等的含量都實施了嚴格限制。一些非政府環保組織也發布了紡織品的環境標志,如德國的E買粉絲-Tex 、MST、 MUT、 Clean Fashion和 Tex-Proof,丹麥的 Milieukuer、瑞士的Swan等。目前,已有40多個國家實行環境標志認可制度。德國推行“藍色天使”標志,美國實行“能源之星”綠色標志,荷蘭使用“生態標簽”,歐盟要求纖維、服裝和鞋類產品要貼上歐洲環保標志。發達國家關于生態紡織品服裝的綠色標簽還有很多,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國、芬蘭、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都已建立了環境標志制度,并趨向協調一致,相互承認,這樣做就對服裝和紡織品的進口設置了很高的技術壁壘,使發展中國家服裝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步履維艱。

除了國內紡織品與服裝行業的保護主義訴求對政府決策施加了很大壓力之外,這些發達國家的市場容量有限,消費增長空間不大,也不可能讓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無限增長。

第三,《中國入世議定書》與《中國入世工作組報告》規定的兩種“特保措施”對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的限制。

根據《入世議定書》第16條(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第(1)款、(8)款和(9)款規定∶從中國入世之日起12年內,如原產于中國的產品在進口至任何WTO成員領土時,其增長的數量或所依據的條件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生產者造成或威脅造成市場擾亂,則受此影響的WTO成員有權在防止或補救此種市場擾亂所必需的限度內,對此類產品撤銷減讓或限制進口;如一WTO成員認為根據第2款、第3款或第7款采取的行動造成、或威脅造成進入其市場的重大“貿易轉移”,WTO成員在防止或補救此類貿易轉移所必需的限度內,有權針對該產品撤銷減讓或限制自中國的進口。

《中國加入WTO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段(紡織品特殊限制措施)》(即通稱的“242條款”,適用于紡織品和服裝產品貿易,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規定∶一個WTO成員認為《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所涵蓋的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自《WTO協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場擾亂、威脅阻礙這些產品貿易的有序發展,則該成員國可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以期減輕或避免此市場擾亂。磋商將在收到磋商請求后30天內進行。雙方將在收到這種請求后90天內,盡一切努力就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達成協議,除非雙方同意延長該期限。如在90天磋商期內未能達成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則磋商將繼續進行。提出磋商請求的成員可對磋商涉及的一個或多個類別的紡織品或紡織制成品實行限制。

2003年11月,美國對來自中國的針織布、胸罩和袍服三類紡織品實施保障措施,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針對中國紡織品出口提起的首起保障措施案例,其依據就是242條款。2005年5月,美國再次對中國棉織襯衫、棉質褲子和內衣褲采取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歐盟也對中國T恤和麻紗兩類產品啟動特保程序,依據還是242條款。到2003年6月底,美國、日本、歐盟、韓國、加拿大、印度、土耳其七個世貿組織成員已經完成了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特別保障條款”的國內立法。這對中國的紡織品與服裝出口是很不利的。

另外,《中國加入WTO議定書》第15條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條款也是外國援引以限制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的重要依據。第15條“確定補貼和傾銷的價格可比性”規定,直到2016年,在進口方針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時,可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體。中國在反傾銷中的非市場經濟地位使得其它國家對我國進行反傾銷時,可依據某一替代國該商品的價格計算傾銷幅度,替代國的選擇比較隨意,傾銷幅度易被高估,因而傾銷判定容易成立。現已有印度、土耳其、秘魯、南非等發展中國家先后對我國紡織品進行反傾銷和反傾銷調查。

最重要的是,企業自身存在的不足對紡織品與服裝出口的限制。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還停留在利用廉價的原料和勞動力成本擴大規模,搞粗放式經營,采取低價營銷模式。對技術革新、品牌創立、營銷模式、新市場開發等領域無暇顧及,投入很少,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逐漸處于被動。目前國際上幾乎所有花布織機和其他重要機器都是通過電子控制,并普遍采用CAD(電腦輔助設計)系統以及無水加工技術,無制版印刷技術和低溫等離子處理。而國內大部分紡織企業的技術離國際先進水平還有很大的差距,很多企業的技術和環保要求沒有和國際標準接軌,生產的產品不符合出口國的要求,無法出口,遭遇退貨甚至不得不接受處罰。據CQC寧波評審中心2004年的數字統計,在寧波市2000多家紡織服裝企業中,僅有“雅戈爾”、“杉杉”、“溢達”、“培羅成”、“申洲”、“金海”等不到十家企業通過了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所占比例僅為5%。2004年2月,象山一家服裝企業的一批女士尼龍褲欲圖出口德國,由于褲子由5種顏色拼成,其中紅色染料中偶氮成分超標,3000條褲子因檢測不合格而無法出口。

一方面,國內服裝市場低檔產品嚴重過剩,高檔產品不足,品牌競爭力差,缺乏在國際上叫得響的名牌產品。另一方面,很多企業主要從事“貼牌生產”,沒有自己的品牌,加工利潤相對微薄。據統計,加工貿易出口占我國服裝出口額的50%以上,但是賺取的加工費還不到一般貿易商品賣出價的1/10。即使一般貿易出口,單價也只有意大利的1/10,日本、美國、韓國的1/7,我國臺灣省的1/2。目前,寧波有2000多家紡織品與服裝企業,但是真正擁有自主品牌的出口數量很少,產品開發能力較弱,出口依然以貼牌為主,出口商品中低檔居多,因此盡管每年寧波紡織品和服裝出口的數量和金額巨大,但是利潤微薄。缺乏國際名牌,不僅大大制約了寧波紡織服裝出口的價值和市場競爭力,也容易招致國際上反傾銷、特保措施的打擊。

三、對策分析∶

面對國際市場上發達國家采取保護主義對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設限,發展中國家同行的激烈競爭造成的嚴峻外部環境,寧波的紡織品與服裝出口要繼續發揮競爭優勢,應該由政府加強宏觀管理和監控,營造一個健康、協調、有序的出口環境,行業協會發揮規范和服務的作用,企業增強自身實力,加強自律,采取“走出去”的戰略,開辟新的市場。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努力,一定能夠化挑戰為機遇,變被動應戰為主動迎戰,在烽煙四起的國際紡織品與服裝市場中打出寧波的品牌,增強寧波的實力。

在規范企業行為方面,政府應該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國內標準與質量認證體系,建立出口預警機制,把好關,限制盲目數量擴張,糾正低價惡性競銷,提高出口產品的質量,盡量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其次,要建立并健全紡織品與服裝的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的規范作用,增強行業組織在政策推介、信息收集、風險預警、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服務功能。例如在應對國外的反傾銷等調查時,可以由行會牽頭,組織和協調企業積極應訴。在同類企業和同類產品在同一國際市場競爭時,行會可以平衡各種利益關系,幫助企業制定科學合理的價格,營銷和競爭方法,避免出現一些企業不顧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競相降價、相互拆臺、商業欺詐等“自相殘殺”、“自毀市場”的事情。

最重要的一點,企業要努力提高自身實力。一方面企業要減少土地、電力和水等資源的投入,革新技術,減少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開發新產品尤其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環保型產品。要積極主動通過產品質量等系列認證體系,化被動為主動。另一方面,要提高品質,塑造名牌,建立新的營銷方式,開辟新的市場,采取“走出去”的戰略,通過第三地出口,走“市場多元化”和“原產地多元化”的道路,繞開對我國不利的貿易限制條件。

目前,盡管歐美市場對我國紡織品與服裝出口不利,但是其他廣大的市場如東盟、中東、拉美、東歐和非洲還有待開發。今后,寧波的紡織品與服裝出口企業可以把出口重點從歐美市場轉移到開辟和擴大這些新的市場上來。

除了東盟這些國家之外,我們也可以充分利用一些國家享有的貿易優惠條件,如墨西哥的產品可以自由進入美國和加拿大市場,地中海國家的產品可以零關稅進入歐盟,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有貿易優惠安排等,在這些國家投資設廠,實現“曲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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