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國際貿易規則新動向四個協議(市場經濟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論文開題報告應該怎樣寫)

时间:2024-05-29 08:09:52 编辑: 来源:

三、信息調整公路與專利權保護

一部分多媒體作品中常常包括查找文本及檢索軟件。多媒體系統

和數據庫系統中則配有相應的系統管理軟件。由于這些軟件很容易被

他人剽竊和復制,所以如何為電腦軟件提供法律保護成為信息高速公

路建設中的一個重要話題。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規定對電腦軟件

給予登記保護。但軟件的著作權登記并非軟件取得著作權的必要條件,

它通常只能作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33 可見其

保護效力之低下。我國現有的專利法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專利法一

樣,把單純的電腦軟件排除在其保護范圍之外。但是,如果一項發明

專利申請的主題因含電腦軟件產生技術效果,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

案,對現有技術作出技術上的貢獻的(比如將一電腦軟件輸入一公知

電腦來控制該電腦的內部操作,從而實現電腦內部性能的改進),就

不能因為僅使用了電腦軟件而拒絕授予專利權。*34

電腦軟件的法律保護問題,多年來一直為知識產權學理界和實務

界所困惑,是采用著作權法保護,抑或專利法或者商業秘密法保護,

各方始終各執一詞。對于軟件相關發明,美國偏向向專利法保護。美

國聯邦上擴充法院最近連續判決了幾個有關電腦數學算法( Mathe-

matical algorithm)專利的案件,*35不同意美國專利上訴委員會拒

絕授予專利的決定,認為具有數據結構的記憶體可以授予專利,因為

數據結構必然構成數據的實體組織(physical organization)。針

對法院的判決,美國專利與商標局于1995年 6月草擬了《電腦實施發

明審查準則》。為防止仿造電腦軟件,日本特許廳最近一改原來專利

法中關于電腦軟件只有和裝置等硬件貫例才能授予專利的規定,決定

對CD—ROM軟件等實行專利權制度。*36

盡管目前著作權法和專利法保護軟件各有利弊,可是從實務上講,

因為專利具有排他性特征,其保護范圍又由權利要求書明確框定,相

對著作權保護易于取得侵權證據,故應優考慮對軟件實行專利保護。

筆者認為,單純的電腦軟件演繹法或數學算法本身作為智力活動規則

的一部分,不能成為我國專利法的保護對象,但是對于與硬件有機結

合的軟件相關發明如何保護,應在中國專利局的審查指南中予以規定,

其中特別要明確授權的實質性條件(比如怎樣判斷這類發明的新穎性

和創造性)。

信息高速公路的誕生,加速了信息的傳播和交流,因此在專利審

查和無效訴訟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信息影響到專利審查員和法官對新

穎性和創造性的判斷。現在往往通過手檢或機檢查找專利說明書或印

刷型出版物中的信息。但是,通過這些方法檢索到的大多是由傳統出

版渠道傳播的紙張型原始文獻。電子出版物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信息

傳播和檢索方式,增加了判斷專利申請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公開信息源。

不過,這些新型的電子文獻雖然具有檢索途徑多、速度快的特點,但

由于其中的信息經過網絡傳輸發生信息丟失,或者網絡用戶擅自對網

上的電子文獻加以篡改、刪除、破壞信息的完整性,以至于不能按原

樣打印出來。因此無法取得有關電子信息首次公開日的實物證據。依

照我國專利法第22條第2款和第3款的規定,在判斷一項專利申請是否

具有新穎性時,主要看申請日以前有沒有同樣內容的文獻在國內外公

開發表過,有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

為公眾所知。而創造性的高低則是與申請日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較加

以審定。那么,電子出版物在網上傳輸是是否視為“公開”?它在什

么條件下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出版物公開”?由于電子文獻的發行

量或公開使用程度目前尚無法衡量,加之在使用范圍有限的情況下

(比如這類文獻在個人網絡或者企業內部網內傳播和使用),一般不

可能作為判斷現有技術的信息源。所以這幾個問題很難解決。而且某

篇文獻欲構成一篇有效的現有技術文獻,其技術內容必須準確可靠。

可是基于上述同樣原因,電子文獻的內容和準確性變化莫測,文獻的

準確公開日期亦難確定,很難經受任何形式的同行評議或內容審查。

這樣會導致對電子出版物中所含信息的評價復雜化,反過來又影響到

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判斷。*37 然而,從長遠的觀點看,電子出版物必

定在不遠的將來成為判斷現有技術的重要文獻源,故我們現在應該盡

早研究如何擬定某些標準確定電子出版物的首次公開日期和內容以及

它們的使用和傳播范圍。

四、信息高速公路與商標權保護和反不正當競爭

我國對商標實行注冊制度,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即受到商標法的

保護。商標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按照我國商

標法第38條第 1項的規定,他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核定使用的

相同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核準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即構成侵權。我國商標法第11條又規定:“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

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這說明申請人

在提出一份商標注冊申請時,必須按照商品分類表準確、清楚地填寫

該申請注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這樣既表明申請人

欲在哪一類的哪些商品上限得商標權,明確

司考各科怎樣復習?

一、法理學、法制史、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法理學是司法考試中一項基礎性學科,每年的大綱都會隨著學術研究以及政治形勢的新動向作出適當調整。因此,每年的大綱變動和新增考點都會成為當年司法考試的重點內容。但是,法理學基本的知識點和結構框架都是固定的。法理學的重要知識點集中在法的本質、法的價值、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的關系、法的溯及力、法律體系、法的運行方式、法的繼承和移植、法與道德、法與人權、法治與法制的區別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根據近幾年出題的規律,法理學的測試越來越注重運用法學知識分析、評價有關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條。自2003年開始,每年都會考查一道法理學的論述題。法理學所占的分值也逐漸加大,接近50分。因此,法理學的地位非常重要,值得重點關注。

法制史的內容比較少,教材上所有的內容僅占幾十頁,考查的形式是選擇題,分值在10分上下。法制史的重點一直比較突出,中國法制史方面集中在各朝法制思想、婚姻繼承制度、司法制度,著名法典、重要刑罰制度及其入律時間、清末修律、“預備立憲”等內容上。外國法制史主要掌握羅馬法、美國憲法、英

美司法制度、兩大法系、大陸法系中憲法與民法的主要內容。這些知識點要理解并能夠運用其分析相關案例。相比較而言,法制史的考題難度不大,是考生拿分的科目。

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的地位和法制史相類似,分值在12分上下。司法制度的重點內容集中在司法的基本原則、審判、檢察、公證制度的基本原則。法律職業道德的重點內容包括法官、檢察官的任職回避、法官、檢察官、律師的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類型,這部分內容參照《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規范學習,會起到更好的效果。

二、民法

民法歷來是司法考試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2007年司法考試中民法就占到了97分之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說法。民法內容博大精深,需要我們全面理解并融會貫通。司法考試考查的比較全面,但還是有重點可循,而且這些重點在歷年的考試中反復考查。

民法總則部分,主要集中在意思表示、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訴訟時效、代理、特殊侵權等重點內容。物權法的重點主要包括物權變動、物權的效力、共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合同法中,重點是要約規則、締約過失責任、合同的效力、買賣合同和贈與合同等。婚姻法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承擔,繼承法集中在遺產的分配這一重要考點上。知識產權法在 14分左右,《著作權法》是重心,試題難度也最大。當前的知識產權法命題越來越集中于侵權行為的認定。《著作權法》還易于考核權利主體、合理使用和權利內容。《專利法》易于考核專利的新穎性,《商標法》易于考核商標的構成條件。由于知識產權法愈來愈側重理論考查,試題幾乎都是擬制的案例,考生僅僅靠復習法條是絕對行不通的。建議在全面了解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認真閱讀教材或接受輔導,比如參加華夏考資的會員,獲取各個名師的錄音資料。

三、刑法

相信不用多說,大家都明白刑法的重要地位。刑法也是司法考試中體現“重者恒重”這一特點的學科。在刑法總則中,著重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構成、排除犯罪事由、共犯、犯罪停止形態及其處罰、罪數形態、刑罰的種類以及數罪并罰的原則。刑法分則的罪名當中,盜竊、搶劫、綁架、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拐賣婦女兒童、詐騙、貪污賄賂犯罪是歷年考查的重點,必須要牢牢掌握。

刑法的試題難度較大,需要投注較多的精力復習。除了對教材的細致把握之外,相關的司法解釋、刑法修正案也是重點內容 。

四、憲法、行政法

憲法在司法考試中所占分值為20分左右。憲法的內容比較多,但考查難度不大,雖側重于對法條的考查,但近幾年對理論也有加強考查的趨勢,而且論述題的出現,也需要考生對憲法基本理論予以把握。憲法的重點主要是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選舉制度、立法體制以及港澳基本法的重點內容。

行政法由于學科特點以及理論的深度決定了對該科的掌握難度較大。在司法考試中,對行政法的考查內容繁雜、題目靈活,考生不易得分。行政法涉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論、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政府采購、公務員法、國家賠償法以及應急條例等內容。行政訴訟法的考查集中在證據以及和民事訴訟程序的不同之處。另外,需要格外關注的是,自 2003年始至今,有 3年都考了行政法的論述題,而且都是考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這就需要在對行政法的掌握深度上,比其他學科要深刻。

五、民訴

從題型來看,無論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還是案例分析都有考查民事訴訟法的題目。所占分值在 70分左右,也是司法考試的“大戶”。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故掌握起來宜按照程序的開始、進行、結束這一過程來學習。從歷年司法考試出題的內容來看,管轄、審理程序是必然的重點。此外,第三人、共同訴訟、證據、調解、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執行等也是重要內容。仲裁法部分主要集中在訴訟和仲裁的關系、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的撤銷和執行。作為程序法來說,司法考試考查的題目幾乎都可以從法條找到依據,因此,對《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掌握非常重要,但是,

隨著司法考試整體上對理論考查力度的加大,對當前的理論熱點也要予以關注。如,2006年就出過一道公益訴訟的題目。

六、刑訴

刑事訴訟部分要拿高分,《刑事訴訟法》、《刑訴解釋》、《高檢規則》等法條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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