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補助(留學碩士回國后的待遇)

时间:2024-06-01 14:54:01 编辑: 来源:

上海對海外人才引進有補貼嗎

**是的**,上海對海外人才引進有補貼。為了加快集聚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上海市人事局和市科委聯合設立了“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每年投入4000萬元作為支持留學人員來滬工作、創業的政府專項資助補貼。

這些補貼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次性給予每位引進人才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2. 3年內,按照浦東新區相關行業人才政策個人貢獻獎勵最高標準給予一定獎勵。

3. 提供浦東新區范圍內不超過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費供引進人才使用。在此基礎上,再提供5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貼。

4. 對于有落戶需求的引進人才,按照上海市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幫助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對愿意放棄外國國籍,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積極幫助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并辦理落戶上海手續。

5. 引進人才可享受區域內醫院特需門診服務,享受每年一次的療休養及健康體檢待遇。

6. 引進人才子女有就學需求的,按照《浦東新區人才子女入學入園實施辦法》予以妥善安排。

7. 引進人才配偶一同到浦東生活,并有就業意愿的,優先推薦其在區域內單位就業。

8. 對于被認定為國家級、市級或區級研發機構的企業,按照《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研發投入補貼資金操作細則》的規定,提供相應的研發費用補貼。

9. 對于經認定的核心團隊,可以享受以下待遇:給予團隊50萬元人民幣用于引進和激勵優秀團隊成員;3年內給予團隊成員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幣的租房補貼;為符合條件的個人及配偶、子女優先解決上海戶籍,幫助協調其子女在區屬學校就學。

這些補貼政策的實施有助于吸引和留住海外優秀人才來上海工作和創業,為上海的發展注入活力和動力。

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1、海外從事相關工作經歷。

2、掌握某行業、某領域重要實驗技能。

3、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項目,有較豐富的科研管理經驗。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具體分為重點實驗室、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重大工程重大項目、企業、金融、航運、文化八大類。

人才補貼哪些地方有

本期我們為大家帶來了華東地區、華北地區、東北地區城市的人才引進補貼和落戶政策的匯總,希望能為正在選擇工作城市的小伙伴們帶來一點幫助~

華東地區:南昌 、 上海、蘇州、杭州、南京、寧波、無錫、合肥、福州、廈門

南昌

落戶政策:

      對中專以上院校畢業生。

落戶獎勵:

      凡大學畢業生(含駐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每人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

生活補貼:

      凡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且在南昌工作按學歷層次和技能等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未落戶南昌的,首次在昌繳納社保滿6個月后,可按以上標準申領生活補貼。

創業支持:

      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創辦企業,可申請30萬元- 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購房補貼:

      對在昌創業且穩定經營2年以上或在昌就業且與企業(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昌繳納社保滿2年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購房補貼。

崗位補貼:

      凡駐昌企業引進大學畢業生及技能人才在昌落戶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為其繳納社保滿1年,將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專1000元/人標準,給予提供就業崗位補貼。

上海

落戶政策:

      應屆博士、“雙一流”應屆碩士生、六所學校(清華、北大、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直接落戶。

      不能滿足直接落戶條件的應屆同學,可以通過滿足72分打分政策落戶上海。回國后2年內在上海參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留學歸國人員。(視滿足條件情況最近連續6/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5倍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蘇州

落戶政策:

      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生活補貼:

      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還將獲得多方面資金和政策支持,將獲頒“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證書,并根據積分分別獲得6萬元、9萬元、12萬元的薪酬補貼。

租房補助:

      博士不低于800元/月、碩士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不低于400元/月給予租房貼。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杭州

落戶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者(45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周歲以下)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歲以下,不含55周歲)學歷者,可享受直接落戶政策。

生活補貼:

      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

租房補貼:

      對應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三年,期滿后收入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

購房補貼:

      對高端人才分別給予100萬、80萬、60萬元購房補貼。

南京

落戶政策: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租房補貼:

      學士每月領取600元,碩士每月領取800元,博士每月領取2000元。大學生租房補貼的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通過企業申請租賃補貼的,享受政策期限最長5年。

購房補助:

      高層次人才提取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到4倍;安居人才購房最高補貼200萬元。

創業補助:

      大學生在南京首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后,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開業補貼。

求職面試:

      外地應屆畢業生到南京面試將享受1000元的面試補貼。

寧波

落戶政策: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簽訂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人員。

生活補貼:

      本科生1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博士研究生(高級人才)為6萬、4.5萬。

購房補貼:

      基礎人才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博士基于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的20%最高20-60萬元。

就業補貼:

      到寧波市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給予2000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創業補貼:

      每帶動1 人就業滿1年給予2000 元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按被帶動就業人員連續享受期限計算。

無錫

落戶政策:

      在無錫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即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或者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大專及以上,畢業3年內)、留學歸國人員。

生活補貼:

      本科 1 萬元、碩士 2 萬元、博士 3 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

租房補貼:

      本科每年1萬元、碩士每年1.5萬元、博士每年2萬元,累計支持兩年。按月核算、按季發放。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海外留學生按上述標準累計支持三年。

購房補貼:

      對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大學畢業生,本科10萬元、碩士20萬元、博士30萬元;對其他具有博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國(境)外留學生和臺港澳籍大學畢業生)20萬元;博士后30萬元。

創業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6000元。

合肥

落戶政策:

      40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可以直接落戶。

租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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